海原縣計畫生育局

海原縣計畫生育局是主管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行政事務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分,內設五個職能股(室),分別是:辦公室、計畫統計股、宣傳教育股、督查室、財務室。

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原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2002]35號檔案和《中共海原縣委員會海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原縣縣鄉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海黨發[2002]33號檔案精神,設定縣計畫生育局。縣計畫生育局是。

機構職責

職能調整

將計畫生育藥具供應的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研成果和節育新技術、新藥具的推廣套用有關工作交給所屬的縣計畫生育服務站承擔。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計畫生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以及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規,貫徹落實市縣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定,檢查、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研究我縣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區、市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和我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發展總體規劃、工作目標,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及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抽樣調查,指導鄉鎮、部門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實施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科研規劃,組織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性研究,督促、檢查、指導鄉鎮計畫生育辦公室的業務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縣宣傳教育工作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套用和藥具發放。

(六)匯審編報全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建項目投資的預、決算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單位財產和國有資產,負責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辦理各種項目的實施。

(七)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參與組織全縣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晉升評審工作;監管執行計畫生育系統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和法制建設。

(九)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外部交流,管理實施計畫生育外部援助項目。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計畫生育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全縣人口與計畫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有關檔案、報告,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接待、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政務信息、保密、工作督辦以及基建、保衛、後勤等機關接待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協調、處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人事統計、職稱評審、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計畫生育管理;負責術後併發症治療的協調組織工作;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產及國有資產;負責城鎮人口入戶申報審驗工作;負責外事接待及外援項目的協調組織。

(二)計畫統計股:編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遠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規範;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報表和各種統計資料的編制上報;負責各種計畫生育台帳、資料的整理、歸檔及有關數據的保密工作;負責對基層計畫生育統計台帳的監督、指導、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有關股室制定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會同有關股室負責鄉鎮計生幹部隊伍業務培訓;負責城鎮人口及流動人口生育、節育情況的登記建檔和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章程;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規範生殖保健服務;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三)宣傳教育股: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新聞、廣播、電視、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制定宣傳教育人員培訓計畫,收集培訓教材,編寫授課計畫,建立培訓人員檔案;向有關單位匯報宣傳工作情況,提供反饋計畫生育宣傳工作信息。

(四)督查室:負責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督查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局機關各股室、縣服務站、鄉鎮計畫生育辦公室及服務站各項工作進行督查;健立健全督查檔案並及時向局務會提供督查情況;負責人口抽樣調查的組織實施;參與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分析研究,負責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的協調組織。

(五)財務室:編報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督管理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協同辦公室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產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負責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檢查,監督社會撫養費的使用;負責財務收支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手術補助費的管理支出工作;協同辦理外部援助項目的經費和物資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地理位置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海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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