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縣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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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介

海原縣發展和改革局組建於2005年4月,前身為海原縣發展計畫與經濟貿易局。是負責研究並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量平衡、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的巨觀調控部門。外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糧食局牌子,單位內設12個股室,下屬兩個服務中心和5個監管企業。承擔著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運行監測、調控工作;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申報和立項;承擔著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的指導監測、政府網站管理、生態移民規劃與實施、項目庫建設、招商引資政策的落實和物價監測與價格認證等工作。全局現有工作人員54名,其中黨員37名,大專以上學歷39名。
近年來,我局深入開展縣域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大力實施“項目帶動”戰略,積極爭取水利、交通、能源、種草養畜、生態建設、市政建設和科教文衛等社會事業重大建設項目,5年累計爭取並落實固定資產投資10.7億元。在我們的辛勤努力下,全縣工業經濟、招商引資、安全生產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實現全面發展。面對新的戰略機遇,發改局新一屆領導班子堅持以提大思路為中心,以項目爭取為突破口,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正在為縣域經濟快速、健康、持續發展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而闊步前進。

單位職責

海原縣發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的工作機構。其 主要職能是: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做好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匯總和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與方向,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負責全縣建設項目的協調,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銜接國家項目資金並負責項目管理;負責籌建全縣項目庫。負責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政府網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對所屬企業進行監管,對其他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組織擬定和實施我縣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非公有制經濟和室內裝飾業;指導和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指導全縣物價監督檢查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

內設機構

縣發改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職責
1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工作。
2 、負責局黨務會議、局務會議的秘書工作及局機關其它會議的組織、安排、服務。
3 、負責局機關來文、來電、傳真的處理、傳閱、傳送等秘書事務、公務接待和辦公用品的管理、領用工作。
4 、負責局機關發文的覆核、審簽、裝訂、用印、分發、分送等工作。
5 、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音像檔安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6 、負責局印章、印模、局黨委印章的保管。
7 、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公費醫療、職工生活福利等工作,管理機關幹部的人事檔案工作。
8 、負責協調各股室業務工作關係,聯繫各業務部門。負責局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及政務考核工作。
9 、組織編制、匯總海原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定期對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預測及運行分析。
10 、負責起草本局綜合性業務檔案及發改局建章建制工作。
11 、負責局機關保密、安全保衛、門衛值班管理等工作。
12 、承擔與自治區發改委、兄弟市縣發改局的聯繫和交流工作。
13 、承擔局機關社會和教育扶貧工作。
14 、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投資股職責
1 、監測分析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規模、結構、資金來源、以及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分行業、分行業使用方向和配置意見。
2 、負責縣統籌、自籌等資金的綜合平衡和計畫管理
3 、會同有關方面開展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預審上報農林水牧、科教文衛、黨政機關、公檢法司、社會團體等基本建設項目,轉發下達自治區補助、國債資金、以工代賑等資金投資計畫。
4 、匯總編制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重大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計畫,編制上報年度建議計畫,並組織實施。
5 、負責全縣許可權範圍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建設方案和初步設計的審查、概算調整、竣工驗收和限上項目初步設計預審轉報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重點建設項目、政府出資、融資項目和國債、預算內項目、以工代賑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研究制定項目建設中的有關政策法規;
6 、參與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7 、承擔相關的投資統計工作。
8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社會事業股職責
1 、具體負責履行全縣社會事業口(人口就業,勞動及社會保障,廣播電視、文化、教育、衛生、計畫生育,旅遊及非農產業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安排。
2 、負責籌建社會事業及非農產業項目庫,編制上報部門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
3 負責社會事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發展專項資金計畫的審查工作。
4 、研究編制社會事業發展及非農產業重大戰略問題,提出政策意見。
5 、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等職能。
(四)稽察辦職責
1 、負責全縣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續建項目工作建設的管理工作;
2 、研究制定項目建設監督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參與年度項目計畫安排;
3 、監督縣域內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的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
4 、監督、檢查項目工程建設的規劃布局、建設規模、結構設計、資金來源和資金運行情況,以及工程質量、進度、技術標準、施工隊伍狀況、技術裝備和安全預防措施等;
5 、負責督促項目工程建設進度,定期不定期地稽察項目工程建設情況,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局務會討論研究,並採取整改糾正措施,定期編髮《建設項目稽察通報》。按季度向縣人民政府提交階段稽察工作報告,有重大問題的隨時提交專項稽察報告;
6 、組織協調竣工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和管理工作;
7 、負責稽察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管理。
(五)生態辦職責
1 、研究編制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2 、編制農業、林業、牧業、水利等發展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
3 、負責落實全縣生態移民搬遷工作,年度移民計畫上報,及移民總體規劃編制與移民相關的其它協調工作。
4 、參與縣域經濟發展規劃編制工作;
5 、負責辦理單位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安全辦職責
1 、宣傳貫徹國家和區、市、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統一指導、協調、管理全縣的安全生產工作;
2 、負責管理全縣各類傷亡事故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3 、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 、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工作;
5 、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6 、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信息中心職責
1 、在海原縣發展和改革局的領導下,負責全縣政府網路的管理與服務;
2 、負責政府網及網路設備的維護、運行和管理,確保全縣
政府網路的安全合法運行;
3 、負責政府網域名的登記註冊手續,結算上網費用;
4 、負責各用戶的技術指導;
5 、負責向上級領導部門定期提出上網具體需求和規劃。
6 、負責申報用戶端的網路接入申請;
7 、發布經有關部門審核後的上網信息;
8 、負責製做宣傳網頁開發和發布網上所能提供的資源服務,定期對網頁及網頁內容進行更新、維護和備份;
9 、對不遵守上網條例及法律法規的用戶進行降級或刪除;
10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計算機網路安全、保密管理的一系列
條例及各項法規。
(八)物價所職責
1 、貫徹國家和自治區的物價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縣價格工作年度計畫,配合自治區物價局建立和不斷完善與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價格管理體制和價格形成與約束機制;
2 、在縣域內組織實施自治區提出的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價格調控措施;
3 、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項目價格、管理行政事業收費、對實行市場調解的價格進行規範,引導和總體上的適度監控;
4 、組織實施全縣物價檢查和各種行業價格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指導民眾性監督活動;
5 、承擔並組織實施對縣域內的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以及糾紛財務(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及其它各種標的)的價值進行鑑定,認證評故工作;
6 、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機制,調查分析縣內外市場價格趨勢,指導協調行業價格;
7 、承辦縣政府和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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