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海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成立於1991年1月29日,是經海南省民政廳批准登記的社會團體,主管部門是海南省財政廳,業務上接受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指導。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法》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是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團體會員,註冊會計師是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個人會員。省注協依法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進行自律管理。截止2014年底,我省共有會計師事務所65家,註冊會計師495名,行業總從業人員1845名 。
在海南省財政廳的領導下,省注協在業務上接受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指導。省注協的宗旨是“服務、監督、管理、協調”,其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下設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和各專業委員會。協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內設綜合部、註冊部、監管部、考試培訓部等4個部門。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協會職責
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法》、《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條例》、《海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的規定,省注協職責為:
一、對全省註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師行業實行自律性管理;
二、對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進行自律性監督檢查和內部懲戒;
三、負責註冊會計師的審批,並報財政部門備案;
四、審查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申請資料,報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審批;
五、組織貫徹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以下簡稱注師)執業準則和規則;
六、組織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任職資格和執業情況的年度檢查;
七、組織實施全國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資格統一考試;
八、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後續教育培訓;
九、組織行業內外交流;
十、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的意見和建議。協調行業內部和外部關係,努力改善執業環境,維護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的合法權益;
十一、加強註冊會計師執業標準建設,強化對事務所的業務指導,提高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水平;
十二、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授權或委託辦理的其他有關事宜。
省注協自成立以來,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推進我省註冊會計師事業的健康發展,各項工作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視。1996年11月11日,省注協起草的《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條例(草案)》經省一屆人大第2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頒布實施。1998年12月,在省政府支持下,我省率先在全國完成了事務所體制改革工作。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會計師事務所28家,資產評估機構25家(其中兼營機構21家);註冊會計師391人,註冊評估師152人;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206人,資產評估師非執業會員32人。
機構設定
一、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審議通過和修訂本會章程;選舉本會理事;討論決定本省行業發展規劃;審議批准本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審議批准本會的財務收支報告;審議理事會提請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其他事項。
二、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若干人組成本會理事會。每屆理事會任期五年,理事可以連選連任。理事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
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職權是:召集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審議批准本會常設機構提出的本會發展規劃、工作計畫方案;審議批准本會常設機構提出的本會章程修改方案;審議本會內部組織機構的設定和職權;審定協會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其執行;
選舉本會會長、副會長;選舉常務理事會成員;表決通過省財政廳推薦的秘書處秘書長、副秘書長人選;審議批准秘書長推薦的或解聘秘書處部門負責人;審議批准本會秘書處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財務收支報告;審議各專門委員會人選並監督其工作; 涉及行業內重大問題的研究和組織實施:其他章程規定的事項。
理事會選舉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常務理事會於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
會長代表本會,召集、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並監督、檢查其決議的貫徹實施。
三、常設執行機構
本會設秘書處,為本會常設執行機構。
秘書處負責具體落實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日常工作。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
四、專門委員會與專業委員會
理事會設若干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專門委員會的設定、調整、具體職責和運作規則,以及委員的聘任和解聘,由秘書長提出方案,理事會批准。
目前,本會已成立4個專門委員會,各自的主要職責是:
1、 懲戒委員會。陳曉建(主任)、歐學旺、邱華剛、張 巨、童光明
懲戒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調查委員會和秘書處提交的會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報告;對違法違規的會員做出懲戒決定(建議);向理事會報告會員違法違規的懲戒工作情況。
2、 調查委員會。王錄光(主任)、 馬軍艦、 雷小玲、 南木森、 魏建舟、黃澤斌、
蔡文娟
調查委員會只要負責調查核實會員涉嫌違反行業自律規定行為等工作;向懲戒委員會報送調查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向理事會報告調查工作情況。
3.教育委員會。何永梅(主任)、 鄧平、李壽文、張西克、吳文平、童光明、馬軍艦、雷小玲、習貴富
教育培訓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協會後續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及實施細則;指導和審議協會秘書處擬訂年度後續教育培訓工作計畫;檢查、監督協會秘書處執行年度後續教育培訓工作計畫情況;向理事會報告年度培訓工作情況。
4、註冊委員會。陳曉建(主任)、富天放、李建泰、歐學旺、邱華剛
註冊委員會主要負責複查、監督秘書處審批註冊會計師資格;審議註銷註冊會計師和註銷非執業會員資格;審議註冊會計師的年度任職資格檢查;審議有關註冊方面的舉報、投訴等;審定我省註冊、年檢等方面的有關制度。
部門職責
綜合部
1. 研究行業發展方向,參與行業發展的調研工作。
2. 負責協會年度工作總結和工作計畫、領導綜合性講話及有關檔案、方案和協會重要報告的文字起草工作。
3. 擬訂並組織實施協會各項工作制度。
4. 承辦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理事會、秘書長辦公會等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會議檔案工作。
5. 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運轉,聯絡和協調與相關單位的工作關係。
6. 負責購置和發放協會辦公用品.負責購建和管理協會的固定資產。
7. 負責協會職工福利、生活服務等其他後勤服務工作。
8. 負責協會檔案資料的收發、運轉、歸檔和協會的印章管理。
9. 負責協會的人事、保密、安全及衛生的監督管理。
10. 負責協會財務會計工作。
11. 組織實施事務所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事務所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彙編工作
12. 負責行業網路建設與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管理制度和辦法
13. 組織協調協會專業軟體和網路軟體的安裝和技術管理,負責協會秘書處計算機硬體設備的管理及耗材的配置和更換。
14. 組織行業計算機知識及網路技術的培訓與交流。
15. 負責協會刊物《海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通訊》的編輯和發行工作
16.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冊部
1. 負責執業會員的註冊審批及註冊管理工作,辦理執業會員的註冊、轉所、轉會等事項。
2. 審批、管理非執業會員。辦理非執業會員的入會、轉會以及執業會員轉為非執業會員的審批事項;
3. 管理執業機構和執業會員在註冊管理方面的備案資料,管理非執業會員的基礎資料;
4. 負責與海口市人才交流中心聯繫,管理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師人事檔案專櫃
5. 組織實施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的年度檢查。
6. 與財政廳有關處室協調交流涉及執業機構設立、變更,以及執業會員變動、處罰等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7. 指導、推動和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和評估師事務所建立健全內部治理機制,維護執業機構和執業會員的合法權益。
8.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培部
1. 擬訂行業培訓制度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2. 指導會計師事務所和評估師事務所制定內部培訓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 建立和完善行業後續教育管理體系,組織行業後續教育培訓教材的征訂、發行。
4. 負責會員的培訓和後續教育,承辦中注協組織的全國及區域性培訓任務。
5. 建立會員後續教育培訓情況檔案庫。
6. 負責後續教育培訓和註冊會計師考試考前培訓師資庫的建設
7. 組織實施全國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我省考區的各項考務工作。
8. 辦理成績核查申請和單科換全科合格證書相關事宜。
9. 負責辦理註冊會計師考前輔導有關事宜。
10.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管部
1. 貫徹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井監督和指導實施工作。
2. 貫徹和補充制定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年檢辦法,組織全省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年檢工作,負責辦理執行證券業務許可證的年檢工作。
3. 貫徹和補充制定事務所業務檢查辦法,組織開展全省事務所業務檢查工作,監督檢查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情況,負責檢查從事證券相關業務事務所的業務執行情況。
4. 擬訂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在職業道德、執業質量方面的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及處罰辦法,負責對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的處罰工作和年檢未通過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停業、取消資格的處理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5. 負責受理涉及事務所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投訴和舉報,向領導和有關方面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辦理有關工作。
6. 負責事務所等級評定和等級管理工作。
7. 辦理檢查委員會和懲戒委員會工作
8. 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協會章程
海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
(2010年5月18日海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海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
稱為HAINA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TANT,縮寫HICP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條例》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成立,並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是由在海南省的中國註冊會計師組成的非
營利性社會團體,是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地方性組織,依法接受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民政廳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督和指導。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服務、監督、管理、協調,即以誠信建設為主線,服務本會會員,監督會員執業質量、職業道德,依法實施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本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審批本會會員,辦理註冊會計師註冊、轉所、轉會等事項,辦理會計師事務所團體會員登記,對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進行年度檢查,協助財政部門對新設會計師事務所發起人的資質進行審定;
(三)制定實施行業自律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對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日常監管和年度檢查,並對違反行業自律管理規範的行為予以懲戒;
(四)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及相關規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五)組織全省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務工作;
(六)組織和開展會員及其他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提高整體素質;
(七)組織會員之間的業務交流,開展理論研究,編輯、出版會刊;
(八)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九)宣傳行業,擴大社會影響;
(十)開展與國內、國際同行業之間的交流活動,學習借鑑先進的經驗和方法;
(十一)辦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授權或委託的事項;
(十二)承辦其他應由本會辦理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個人會員包括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
經海南省財政廳批准,並在我省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加入協會,成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凡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並經申請批准者和依照規定原考核取得本會會員資格者,為本會個人會員。其中,依法取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證書的,為執業會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對本會給予的懲戒提出申訴;
(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類培訓、專業研究和交流活動;
(四)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有關資料、信息;
(五)通過本會向有關方面反映意見和訴求;
(六)監督本會工作,並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
(七)監督本會的會費收支情況。
第七條 本會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認本會章程、遵守本會紀律、執行本會決議;
(二)自覺維護註冊會計師行業聲譽,增進會員間的團結 ;
(三)接受本會的監督、管理;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完成本會規定的繼續教育;
(六)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七)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任務。
第八條 個人會員自願退會應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退會,交回會員證書。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或拒不履行會員義務的,理事會可勸其退會或予以除名,並收回會員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已註銷或被財政機關撤銷的,其團體會員資格自動取消。
第九條 會員管理辦法,由本會常設執行機構擬訂,經理事會批准執行。
第十條 對本省註冊會計師行業做出突出貢獻或關心支持本省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省內、外有關知名人士,經有關方面推薦,由理事會批准,可授予本會名譽會員稱號。
第四章 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本會理事會可以決定延期或提前舉行,延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的期限不應超過一年。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採取選舉或協商的辦法產生。其產生辦法由上一屆理事會決定。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本會理事會的理事;
(三)決定終止事項;
(四)審議批准本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准本會的財務收支報告;
(六)審議本會理事會提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舉行,其決定(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有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 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第十四條 本會理事會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若干名理事組成。本會常務理事會從理事會中選舉若干常務理事組成。
第十五條 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提議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審議批准行業發展規劃;
(三)審議批准本會章程修改方案;
(四)審議本會常設執行機構的設定和職能;
(五)選舉本會會長、副會長和常務理事;
(六)聘任本會常設執行機構領導成員;
(七)增補或更換本會理事、常務理事;
(八)審議各專門委員會人選並監督其工作;
(九)審議、批准本會常設執行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財務收支報告;
(十)審定本會重大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其執行;
(十一)其他應由理事會研究確定的事項。
第十六條 理事會在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其職權。
第十七條 會長代表本會負責召集、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督促檢查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代表本會協調處理與政府機構及社會各界的關係,出席相關社會活動。
第十八條 理事、常務理事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會長、副會長及常務理事由理事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和常務理事的任職與理事相同。
如果理事、常務理事工作發生變動或者因其他情況需要更換或增補的,經理事會批准,予以更換或增補。
第十九條 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舉行。理事會作出的決定(或決議)須經全體理事二分之一以上的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實行不定期會議,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舉行。常務理事若不能參加理事會會議,可書面授權另一名常務理事行使表決權。常務理事會做出的決定(或決議),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六章 常設執行機構
第二十一條 秘書處為本會常設執行機構,行政管理、黨團關係掛靠海南省財政廳。秘書處負責具體落實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定(或決議),承擔本會的日常工作。
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2名。秘書長、副秘書長由省財政廳推薦,理事會聘任。秘書處下設各職能部門,並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
第二十二條 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對秘書長負責。秘書長是本會的法定代表人,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本會年度工作計畫;
(三)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四)提出秘書處各職能部門設定方案;
(五)聘任秘書處部門負責人及職員;
(六)召集和主持秘書長辦公會;
(七)辦理由主管機關和理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章 專門(專業)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可根據行業發展的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專業)委員會,各委員會對理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十四條 專門(專業)委員會的設定、調整,具體職責和運作規則,以及委員的聘任和解聘,由秘書處提出方案,報理事會批准。各委員會日常工作由本會秘書處負責。
第八章 經費
第二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
(一)會費收入;
(二)政府、中注協專項補助;
(三)捐贈;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主要用於:
(一)行業管理以及本會運作的開支;
(二)秘書處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
(三)所需辦公設施用品;
(四)其他合理支出。
第二十七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經費收支年度審計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省財政廳的監督。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會終止需由理事會提出,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通過,並報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民政廳批准。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址設在海南省海口市。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2010年5月18日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起生效。
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工作表現
一、積極推動海南省註冊會計師行業立法工作,將註冊會計師遵守職業道德寫進《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條例》
1994年,海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提出了地方特區立法的建議,在海南省政府、省法制辦的牽頭下,參與了立法課題調研,並承擔《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條例》(草案)的起草、修訂和論證工作。1996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條例》。該條例迄今仍是唯一一部由省級立法機關頒布實施的地方性註冊會計師法規。《海南省註冊會計師條例》第七條規定“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獨立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二、協會組織架構完備,決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建立了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為決策機構、秘書處為日常執行機構的三大職能分立且相輔相成的治理模式。理事會下設懲戒、教育、維權等7個專業(專業)委員會。協會年度工作報告、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都充分發揮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民主決策功能。會員的懲戒、註冊、申訴維權等都引入了委員會工作機制,實現了自律化管理。經過20多年的探索,協會服務和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已經建立了一套議事規則、人事工資、資產管理、績效考核等20多項管理制度組成的較為完善的內部運行機制,開設了入口網站、辦公OA、遠程視頻會議系統、服務管理QQ群等到互動平台,創辦了《工作簡報》、《監管工作動態》、《海南註冊會計師》等內刊,得到了會員的擁護和社會各界的認可。
三、探索創新服務體系,倡導誠信自律
完善業務監管體系。建立並全面實施由執業質量檢查制度、行業懲戒制度、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制度、業務報備制度、投訴舉報制度、註冊會計師簽名備案制度等組成的信息監控體系。推行電子業務防偽報備、指導事務所購買執業責任保險、組織簽訂行業自律公約,出台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最低收費標準,謀劃創新業務質量檢查、會計信息檢查等一系列深化監管手段措施。近年來,行業的誠信意識和自律水平明顯提升,逐步贏得政府、社會公眾和市場的高度信賴。
會員服務精細化。工作重心由原來的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相繼出台了團體會員登記、會員轉所(流動)辦法、註冊登記等一系列滿足會員管理需要的制度,編印了[會員服務指南]、[業務辦理流程]、[行業管理規範]等便民手冊。適時推行了事務所綜合評價、新設合伙人(股東)資格評審、從業人員掛牌執業、執業風險提示等一系列深化會員管理服務的新舉措。
依託繼續教育平台,強化職業道德教育。《中國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制度》相關規定,每名註冊會計師每年關於職業道德內容的繼續教育學時不少於4小時。為認真執行定,提升培訓效果,省注協致力於創新、最佳化繼續教育。建設遠程教育系統和網路異步點播等平台,積極開展遠程視頻、網上學習,專題講座、課題研討、會員沙龍等多種形式的培訓,開設職業道德教育課程。
開展“誠信建設年”系列活動,大力倡導誠信文化。2013年,省注協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開展“誠信建設年”活動的要求,制定了本省活動方案。舉辦了“註冊會計師核心價值觀”論壇,行業“誠信杯”羽毛球比賽,“真誠相邀”五四青年聯誼會,以及配合省財政廳開展誠信為主題的“會計宣傳月”活動,選送多個節目。這一系列活動的開展,讓“誠信”的觀念深入人心,起到良好的教育意義。
四、建立健全黨群組織,充分發揮黨建群建作用
建立健全組織,積極開展行業職工思想道德教育。2002年,海南省註冊會計師行業黨總支成立,2010年,海南省註冊會計師行業黨委成立,標誌著海南省註冊會計師行業黨建工作步入正軌。多年來,行業黨委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建立健全組織和制度,加強黨員教育並發展黨員,理順組織和黨員關係,積極開展各項黨務工作,積極參加了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先進性教育、科學發展觀、創先爭優等歷年黨的重大活動,湧現了一批以黨員為垂範的長期致力社會公益、慈善和扶貧事業的真實事跡。在2008年發生的汶川大地震和2014年發生的“威馬遜”颱風賑災活動中,行業黨員帶動組織分別捐款11萬餘元和23萬餘元,極大激發了行業黨建的活力,行業黨建工作邁上新里程。
黨建帶群建全面帶動。按照黨建帶群建的要求,行業黨委積極推動行業工、青、婦等民眾組織建設。從2010年起相繼建立了行業工會聯合會,女工委、團委,全省事務所均建立基層工會,有條件的事務所建立團支部,在全國行業率先全面實現了黨、團、工工作全覆蓋。行業黨委和協會圍繞“創體制、建機制、優制度、築網路、強誠信”等重大任務,組織開展了“質量建設年、誠信建設年、網路建設年、人才建設年、國際化建設年”等一系列有意義主題豐富的活動,積極推動行業文化建設。註冊會計師在經濟建設與相關決策方面,以及行業人才在政協、統戰中發揮積極的作用,得到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和關注,社會地位日益提升。行業內有1名黨員當選省六次黨代會代表,有3人分別擔任了省、市、區級的人大、政協委員,多名資深會員擔任了人大、政府經濟部門的專家、委員等。
多年來海南省注協致力於職業道德建設,黨群各項工作亮點紛呈,黨委組織開展“轉作風、辦實事、解難題”等民眾路線活動,較好地解決了行業稅負過重、人才引進落戶難、低價不正當競爭等行業突出問題;團委組織建立“註冊會計師行業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積極開展“開展青年文明號,兩帶頭、雙爭創”活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工會組織開展行業“服務社會.公益我行”獻愛心無償獻血志願活動,為社會公益事業做出積極的貢獻。2011年,行業工會聯合會率先在全國註冊會計師行業推行集體協商工作制度,簽訂了國內首份省級行業性工資專項集體契約,極大地促進了行業和諧健康發展。
海南省注協指導開發新業務領域,積極推進海南生態軟體園“信息產業鏈”會計服務示範基地建設,加快服務海南“信息智慧型島”發展戰略建設需要。同時,及時把握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財政預算績效評價、財稅體制改革等政府職能轉變,加大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新形勢,以及股票發行註冊改革、壯大市場主機板、改革創業板、完善“新三板”等一系列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改革新機遇,找準切入點,引導事務所參與改革,為我省社會經濟戰略轉型作出積極的貢獻。目前,我省註冊會計師隊伍的服務已經延伸到全省經濟建設的各個領域,在政府職能轉變、證券資本市場、國企改革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得益於良好的職業道德規範,行業得到長足發展,近5年,行業的業務收入每年均實現了10-20%的遞增,2014年收入近3億元,同比增長40%,創歷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