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市鐵骨豬

浦市鐵骨豬

浦市鐵骨豬,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瀘溪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浦市鐵骨豬原產於瀘溪縣浦市鎮,有著上千年的養殖歷史。浦市鐵骨豬皮毛全黑,分八卦頭和鯉魚頭型兩種,繁殖力強,耐粗飼,抗逆性好,肉質細嫩鮮美,香味獨特,其骨質緊密,堅硬如鐵,骨骼強度指標達3.26千牛頓,故有“鐵骨豬”之譽。 2010年03月0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浦市鐵骨豬”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浦市鐵骨豬 浦市鐵骨豬

浦市鐵骨豬是湘西黑豬的一個重要類群,因其骨質堅硬如鐵而得名,全身被毛黑而密,屬於肉脂兼用型。浦市鐵骨豬繁殖力高,具有抗病力強,耐粗飼,肉質好等特性。

外在特徵

浦市鐵骨豬全身被毛黑而密,頭頸輕秀,體形較大,體質強壯,結構勻稱,後軀較發達。浦市鐵骨豬頭大小適中,頭型分八卦頭(又稱獅子頭)和鯉魚頭。耳中等大,下垂遮眼。八卦頭嘴筒較大、稍短而微翹,額面較寬,皺多而深。鯉魚頭嘴筒較尖、稍長而平直,額面稍窄,皺少且淺。在軀幹特徵上。八卦頭體軀稍短,背微凹而寬,腹稍大,下垂而不拖地;鯉魚頭體軀稍長,背直而稍窄,腹中等大,腹線近於平直。四肢粗壯,前、後肢均較直,無臥系,管圍粗,蹄殼為黑色。尾較長,尾端呈掃帚狀。乳頭粗長且排列勻稱,乳頭一般為12—18枚。

內在品質

浦市鐵骨豬體格較大,成年公豬重121.10±21.38千克,母豬129.15±37.82千克,性情溫順,產仔率高,窩產活仔數13.45±2.18頭。160—240日齡肥育豬屠宰率73±3.24%,瘦肉率48.23±2.75%,脂率32.09±12.59%,皮率10.77±1.39%,骨率8.91±0.55%,眼肌面積24.6±6.4c平方米,肋骨對數14.4±0.49對,其骨質緊密,堅硬如鐵,經檢測骨強度指標達3.26±0.51Kn,較桃源黑豬高34%,列湖南地方品種豬之最,是解決現代養豬業常見軟骨病、肢蹄病難得的育種資源。浦市鐵骨豬因而得名,肉質細嫩多汁,烹調時產生香味,味道鮮美,肉筋精道,加工成醃製品具有特殊風味,耐儲存,其臘製品可儲存1.5年以上。

產地環境

位置境域

瀘溪縣位於湖南的西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東南部,東鄰沅陵,南界辰溪、麻陽、西接吉首、鳳凰,北連古丈。全縣土地總面積15.69萬公頃,其中耕地1.232萬公頃,林地12.05836萬公頃,草場面積135萬畝。地理坐標為東徑109°40′—110°14′,北緯27°54′—28°28′。東西寬57.4千米,南北長60.7千米,總面積15.69萬公頃。地勢自西北向東南傾斜。最高海拔884.3米,最低海拔115米。中心產區地處瀘溪縣東南部,沅水中游西岸。四周青山環繞,中部為沖積平原。東與辰谿縣方田鄉隔江湘望,南鄰長坪鄉,西接達嵐鎮和牡羊溪鄉,北與李家田鄉相連。總面積1.3471萬公頃,境內西北部丘陵起伏,東南部地勢平坦。地勢自西北向東南傾斜。最高海拔135米,最低海拔115米。

氣候條件

瀘溪縣屬中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季氣溫較高。據1981—2006年氣象資料記載,年平均氣溫16.9℃(最高氣溫39.9℃,最低-4.8℃),年平均濕度77%;無霜期285天(霜期出現在每年12月2日至次年的2月26日),有霜日最多為30天,最少為6天,一般平均在17天;平均年日照1397.2小時、年降雨量1326毫米;4—7月為雨季,風速1.6米/秒。

水文土質

瀘溪縣土質多為成土母質。其中,紫色砂頁岩風化成土,土壤疏鬆,易受沖刷,有機質含量較低;石灰岩風化成土,呈棕黃或棕紅色,質地粘重,透水性差,凝聚力強;板頁岩風化成土,呈黃色或黃褐色,質地較粘,透水性較差,土壤養分含量較高;砂頁岩風化成土,土質沙性,土壤疏鬆,養分含量低;河流沖積物成土,土質肥沃,土層深厚。浦市鎮土壤以河流沖積物成土居多。全縣稻田、旱土普遍缺磷少鉀。

浦市鐵骨豬 浦市鐵骨豬

瀘溪縣境內有沅、武、辰、酉四大水系127條溪河。東南有沅水,北有酉水,南有辰水,中部有武水。浦市鎮境內有沅江經過。全縣地表水多,年平均徑流745毫米,年總徑流量為11.66億立方米。全縣水資源平均總量為240.0834億立方米。優越的地理氣候條件,適宜的土壤和降水,孕育了境內豐富的植被和農作物,為畜牧業的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草飼來源,是浦市鐵骨豬生長繁衍的理想環境。

歷史淵源

浦市歷史上為湘西重要商埠。據瀘溪縣誌記載,明朝末年,由於湖南四大水系之一的沅江經其而過,航運便利,物資交流頻繁,浦市成為湘西貨物貿易集散地,商業繁榮。因商業發展,移民繼往,市民集聚,食用消費量日增,使得副食品加工業興旺。1950年前,酒、糖、粉、醋等作坊共64處,客棧、飲食48家,每天加工量達2—2.5萬千克之多。大量的加工副產品和蔬菜腳葉、殘羹剩湯、泔米潲水,為發展養豬提供了良好的物質基礎。加之市鎮需求肉食較多,仔豬銷路廣,更促進了浦市鐵骨豬的形成和發展。浦市鐵骨豬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到清朝道光、鹹豐年間己培育成優良品種。

由於人口眾多,土地資源有限,農家生豬常被飼養在庭院過道中。採用半舍飼、半放牧和生熟結合的飼養方法,以菜葉為主,添加糖渣、酒糟、豆渣、粉渣、米糠等。這為浦市鐵骨豬性情溫順、抗逆性強、產仔率高等優良性狀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在選種上,人們喜歡被毛全黑、骨骼結實,背腰平直,腹不拖地,尾粗長,四肢粗壯直立的豬作為種用或肥育。不喜歡麂子腳、蘿蔔豬,加之當地敬神祭祀,辦紅白喜事等都喜歡用黑豬作祭品、禮品,而不喜歡用白豬或花豬。因而使得浦市鐵骨豬的體型較大,骨骼粗壯,體格結實。

浦市鐵骨豬由於自然生長緩慢,養殖一年出欄也只有90千克,逐漸被棄養,到2006年全縣只有156頭,處於瀕臨滅絕的邊緣。在瀘溪縣畜牧局多年保護、推廣中,浦市鐵骨豬種群逐漸得到恢復。

2012年開始,瀘溪縣實施“推進亮點工程、打造特色瀘溪”策略,浦市鐵骨豬是其中的一大特色品牌。

生產情況

2010年,浦市鐵骨豬年飼養2.4萬頭,產量1460噸。存欄公豬8頭,能繁母豬1200頭。

2012年,瀘溪縣有100餘戶擁有5頭以上浦市鐵骨豬的養殖戶,遍及全縣15個鄉鎮、150個村以及周邊吉首、古丈、辰溪、沅陵等地。有能繁母豬達1500頭,年出欄2萬頭,年產值0.5億元,形成了以319國道和白四公路沿線為主的浦市鐵骨豬產業帶。培植並創辦鐵骨豬產品包裝加工企業2家,年產浦市鐵骨豬臘肉80噸,生產線通過相關部門的評估驗收,獲得生產許可證和QS認證。

2014年,浦市鐵骨豬養殖大戶達到50多戶,散養戶達到500餘戶,遍及全縣15個鄉鎮、150個村以及周邊吉首、古丈、辰溪、沅陵等地,年飼養量近3萬頭,出欄達到1.8萬頭,產值達到5800萬餘元。

浦市鐵骨豬 浦市鐵骨豬

2017年,浦市鐵骨豬年飼養規模2.8萬頭,年出欄2萬餘頭。發展瀘專業合作社32家,聯繫帶動大戶養殖300餘戶。

產品榮譽

1984年,浦市鐵骨豬載入《湖南省家畜禽品種和品種圖譜》。

2005年,浦市鐵骨豬列入《湖南省畜禽品種資源保護規劃》。

2006年6月,浦市鐵骨豬被列入《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

2007年5月,浦市鐵骨豬入選國家種質資源基因庫。

2010年03月0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浦市鐵骨豬”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12年,浦市鐵骨豬獲國家工商總局“浦市鐵骨豬”商標註冊。

2013年06月02日,浦市鐵骨豬臘肉在第五屆中國湖南畜牧漁業暨飼料工業博覽會上榮膺金獎。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浦市鐵骨豬產區瀘溪縣,位於湖南省西部,湘西自治州南端,東與沅陵、辰谿縣毗連,南與麻陽縣相鄰,西與鳳凰縣、吉首市交界,北與古丈接壤,地處東徑109°40′—110°14′,北緯27°24′—28°28′,主要分布於瀘溪縣浦市鎮、達嵐鎮和合水鎮。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瀘溪縣浦市鎮、達嵐鎮和合水鎮。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浦市鐵骨豬。

(3)生產過程管理,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

浦市鐵骨豬 浦市鐵骨豬

豬場地址選擇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地勢高燥、環境優美、無有害氣體、煙霧、沙塵及其他污染的地區,遠離工礦企業、機關、學校、醫院、居民住宅區、飲用水源及其他公共場所。場區實行生活區、生產區、無害化處理區三區分離,相距(50—300米),淨道與污道分離,入場大門口、生產區大門入口和無害化處理區門口設消毒設施,選擇對人畜安全、無毒性殘留、不破壞設備、在豬體內不產生有害積累的消毒藥物進行消毒。道路鋪設水泥地面,豬舍坐北朝南,通風、乾燥、明亮,具有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功能。

除哺乳母豬外,其它豬群設10平方米運動場,飲水符合NY5027的規定,飼料原料和添加劑符合NY5032。根據浦市鐵骨豬不同階段對營養的需要配制飼料、飼料原料有玉米、豆粕、麥麩、米糠等,青飼料為野菜、鵝菜、蘿蔔、白菜、紅薯藤等青綠多汁飼料,洗淨切碎後攔入混合料中餵給。仔豬實行自由採食,生長豬日採食全價飼料1.0—2.5千克,青飼料1.0—1.5千克,妊娠母豬日採食全價飼料1.5—2.2千克,青飼料1.0—1.5千克,哺乳母豬日採食全價飼料3.0—3.5千克,青飼料1.0—1.5千克,種公豬日採食全價飼料2.0—2.5千克,青飼料1.0—1.5千克。餵料前將精飼料拌濕,飼餵方式採用自由採食與限飼相結合。禁止在飼料中添加β—興奮劑、鎮靜劑、激素類等禁用品。不使用變質、生蟲或被污染的飼料。不使用製藥工業副產品作飼料原料。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免疫接種計畫。疫苗用冷藏設備保存,嚴格消毒免疫用具。疫苗開啟後4小時內用完,廢棄的疫苗及使用過的疫苗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有治療價值的病豬實行隔離治療,獸藥的使用按NY5030、《獸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規範》的規定執行。出欄前的肉豬,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規定。傳染病致死及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的病豬,按照GB16548的規定處理。

(4)產品收穫、屠宰、產後處理的規定:商品豬上市體重在80千克,胴體瘦肉率達45%以上;飼料和獸藥的使用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休藥期;及時淘汰不合格種豬。選擇優質飼料原料,注意在精飼料中添加青飼料。商品豬屠宰按“屠宰加工生豬屠宰操作規程”和“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範”規定進行,屠宰加工過程中的衛生要求“按肉類加工廠衛生規範”執行。

(5)生產記錄要求:防疫記錄、繁殖記錄、銷售記錄應準確、可靠、完整。資料至少保存2年以上。系譜資料要記載三代豬的耳號、品種、外形特徵、生長發育、生產性能情況。

專用標誌使用

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浦市鐵骨豬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誌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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