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承擔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的責任。 承擔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的責任。 (六)承擔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責任。

簡介

根據《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2010〕174號)和《中共南京市浦口區委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關於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浦委〔2010〕42號),設立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的責任。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對全區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職責,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擬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對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責任。
(二)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
(三)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承擔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的責任。承擔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責任,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承擔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的責任。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承擔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的責任。
(五)負責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協助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承擔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責任。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的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助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負責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八)承擔指導和監督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管理使用的責任。
(九)聯繫區計畫生育協會。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繫;負責政務信息、文電處理、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和會務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國有資產及機關財務等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聯繫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制定全區人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政策法規科(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科)
負責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擬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參加涉及計畫生育問題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計畫生育政策及執法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再生育對象的審批事宜以及特殊情況再生育對象的核實上報工作;負責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及處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貫徹和落實。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建立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同宣傳、同管理、同服務”的工作機制;聯繫協調公安、工商、勞動保障、衛生、民政等相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職責;指導基層實施計畫生育規範化管理;配合外省市人口計生部門做好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

信息管理科

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數據的分析、評估工作,並有針對性地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負責檢查各鎮(街)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情況,並對檢查情況進行評估、分析;參與省、市人口計生部門開展的專題調查;推進人口與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協助市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全區評比、評選過程中的有關計畫生育情況審核工作,執行“一票否決”。

宣傳科技科

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知識的普及教育;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配合宣傳、文化廣電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並組織開展有關諮詢活動;負責人口計畫生育宣傳品的製作和管理;組織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理論、政策和有關知識的培訓;組織實施國家《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條例》,負責檢查、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的服務和藥具發放的監督、檢查、管理以及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協調衛生、人保等部門做好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的鑑定、治療和管理工作;負責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領導班子

馬鳳林(局長、支部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科技科、人口研究室和區計畫生育指導站(藥具站)。姜紅蓮(副局長、支部副書記):分管政策法規科、信息管理科、流動人口管理科、宣傳科和計生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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