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浣溪沙
游蘄水清泉寺,寺臨蘭溪,溪水西流。
山下蘭芽⑵短浸⑶溪,松間沙路淨無泥⑷。瀟瀟暮雨⑸子規⑹啼。
誰道人生無再少⑺?門前流水尚能西!休將白髮⑼唱黃雞⑽。——蘇軾⑾
注釋
1.蘄水:古縣名,即今湖北浠水縣。
2.蘭芽:指溪邊的野花野草都已發芽。
3.浸:泡在水中。
4.白居易《三月三日祓禊洛濱》:"沙路潤無泥"。
5.瀟瀟:擬聲詞,這裡形容雨聲。
6.子規:杜鵑,也稱“催歸”,因為杜鵑發出“不如歸去”的啼叫。
7.無再少:沒辦法再現青少年時代。
8.此句當為寫實。但"門前"云云,亦有出處。《舊唐書》卷一九一方伎《一行傳》,謂天台山國濟寺有一老僧會布算,他說:"門前水當卻西流,弟子亦至。"一行進去請業,"而門前水當卻西流"。
9.白髮:老年
10.休將白髮唱黃雞:不要在老年感嘆時光流逝,自傷衰老。白髮,老年。唱黃雞,感嘆時光流逝。因黃雞可以報曉。表示時光的流逝。白居易《醉歌》:"誰道使君不解歌,聽唱黃雞與白日。黃雞催曉丑時鳴,白日催年酉前沒。腰間紅綬系未穩,鏡里朱顏看已失"。這裡反用其意,謂不要自傷白髮,悲嘆衰老。
11.蘇軾:北宋文學家,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一。
譯文
去遊覽蘄水清泉寺,寺在蘭溪旁邊,溪水向西流。
山下短短的蘭芽浸在小溪里,松林里的沙路乾淨得沒有泥,杜鵑在傍晚的細雨中悲傷地啼叫。誰說人生在世不能回到少年?門前流水都能向西奔流,就不要在老年感嘆時光流逝。
賞析
這首詞寫於元豐五年(公元1082年)春,當時蘇軾因"烏台詩案",被貶任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這在蘇軾的政治生涯中,是一個重大的打擊,然而這首詞卻在逆境中表現出一種樂觀向上的精神。
上闋寫自然景色,首二句描寫早春時節,溪邊蘭草初發,溪邊小徑潔淨無泥,一派的景象。卻以蕭蕭暮雨中,布穀鳥哀怨的啼聲作結。子規聲聲,提醒行人"不如歸去",給景色抹上了幾分傷感的色彩。
下闋卻筆鋒一轉,不再陷於子規啼聲帶來的愁思,而是振起一筆。常言道"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歲月的流逝,正如同東去的流水一般,無法挽留。然而,人世總有意外,"門前流水尚能西",既是眼前實景,又暗藏佛經典故。東流水亦可西回,又何必為年華老大徒然悲哀呢?看似淺顯,卻值得回味。先著《詞潔》卷一謂:"坡公韻高,故淺淺語亦自不凡。"
全詞洋溢著一種向上的人生態度,然而上闋結句的子規啼聲,隱隱折射出詞人處境,也更顯出詞中達觀態度的難能可貴,故陳廷焯《白雨齋詞話》謂:"愈悲鬱,愈豪放,愈忠厚,令我神往。"
上闋寫暮春遊清泉寺所見之幽雅景致。山下溪水潺湲,溪邊的蘭草才抽出嫩芽,蔓延浸泡在溪水中。松柏夾道的沙石小路,經過春雨的沖刷,潔淨無泥。時值日暮,松林間的杜鵑在瀟瀟細雨中啼叫著。這是一幅多么幽美寧靜的山林景致啊!首七字既點出遊清泉寺時的時令,也點明蘭溪之名的由來。蘭草此際始出“芽”,其芽尚“短”,但生機勃勃,長勢很快,已由岸邊蔓延至溪水中矣。杜鵑啼聲淒婉,本是易引發羈旅之愁的。但作者此際漫步溪邊,觸目無非生意,渾然忘卻塵世的喧囂和官場的污穢,心情是愉悅的。兼之疾病始愈,有醫者相伴遊賞,故杜鵑的啼叫亦未能攪亂作者此時之清興。總之,上片只是寫實景,其內心所喚起的應是對大自然的喜愛及對人生的回味,這就引出了下片的對人生的哲思。
下闋就眼前“溪水西流”之景生髮感慨和議論。“百川東到海,何時復西歸”“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時”。江水的東流不返,正如人的青春年華只有一次一樣,都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曾使古今無數人為之悲嘆。而作者此際面對著眼前西流的蘭溪水,卻產生奇妙的遐想:既然溪水可以西流,人為什麼不可以重新擁有青春年華呢?人生之“再少”,非如道教徒所企求的“返老還童”,乃是說應保持一種年輕的樂觀的心態。因為人並不能改變這個世界;人所能改變的,僅僅是對這個世界的態度和看法。白居易《醉歌》詩有“誰道使君不解飲,聽唱黃雞與白日。黃雞催曉丑時鳴,白日催年酉前沒。腰間紅綬系未穩,鏡里朱顏看已失”諸句,乃嗟老嘆衰之詞也。作者尾句反用其意,認為即使到了暮年,也不應有那種“黃雞催曉”、朱顏已失的衰頹心態,體現了作者在貶謫期間曠達振作的精神狀態。
此前,作者於熙寧六年(1073)曾有詩云:“江邊身世兩悠悠,久與滄波共白頭。造物亦知人易老,故教江水向西流”(《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絕》其三)。乃是在錢塘潮來江水回流時所生髮的感慨,與此詞旨趣有相近之處。但當時作者是自請外任,以太常博士直史館的頭銜到美麗富庶的杭州作通判,是京官下派作地方官,仕途失意之感並不濃。此時則是以待罪之官的身份被安置在偏僻的黃州,孤寂苦楚的心情不是輕易可以擺脫的。因此,此詞下片所表現出來的對青春活力的呼喚,對老而無為的觀點的否棄,便顯得尤為可貴。可以說,這種在“命壓人頭不奈何”的逆境中的樂觀奮發的精神,是蘇軾之所以受到後世尊崇的重要原因之一。
作者介紹
蘇軾(1037~1101),宋代文學家。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長子。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累除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端明殿學士、禮部尚書。曾通判杭州,知密州、徐州、湖州、穎州等。元豐三年(1080年)以謗新法貶謫黃州。後又貶謫惠州、儋州。宋徽宗立,赦還。卒於常州。追諡文忠。博學多才,善文,工詩詞,書畫俱佳。於詞“豪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題材豐富,意境開闊,突破晚唐五代和宋初以來“詞為艷科”的傳統樊籬,以詩為詞,開創豪放清曠一派,對後世產生巨大影響。有《東坡七集》《東坡詞》《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