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蒼南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81年10月5日,地處浙閩交界處的蒼南縣城靈溪鎮,位於橫陽支江沿畔。現有領導班子成員9人,機關中層職數36名,實有31人。內設機構19個,3個人民法庭。人員編制196名,其中中央政法專項編制170名,地方事業編制26名。截止2014年10月底,在職幹警166人,其中中央政法專項編制146人,地方事業編制20人。現有法官78人,一線辦案法官54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46人,占幹警總數的88%。2014年上半年,該院共受理各類案件8398件,辦結7917件,一線法官人均結案數157.24件,辦案數超200件的法官達8人,審執質效各項評估數據均實現合理區間內良性運行,並繼續保持良好穩健運行態勢。
機構設定
本院內設19個職能部門,即:辦公室、政治處、機關黨委、立案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金融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庭、執行實施處、執行監督處、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司法行政科、審判服務中心等19個庭處室,同時設有紀檢組、監察室,保留執行局。共派出人民法庭3個(龍港、金鄉、礬山),法官工作室3個。法院實有編制196人,其中行政編制170人,事業編制26人。
法院建設
2013年,蒼南法院共新收各類案件17166件、辦結16927件,收、結案數同比分別上升16.53%和16.29%,均居全市第三。
所獲榮譽
2012—2014連續三年,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司法理論宣傳工作先進集體”。2007年至今,先後被省高院授予“立案接待大廳文明視窗”、“破解執行難優秀法院”、“政工先進集體”、“訴調銜接工作先進集體”、“清理涉訴信訪積案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2010和2013年,先後兩次被市中院榮記集體三等功。2012年,被市中院評為“全市優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