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總工會

浙江省總工會成立於1952年10月。截至2018年7月,省總工會機關編制為73名。現有主席1名、副主席6名,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省總工會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其中,主席由省領導兼任,黨組書記擔任常務副主席。

下設機構

省總工會設辦公室、政策研究室、基層工作部、法律工作部、勞動和經濟工作部、保障部、宣傳教育部、女職工部、財務部、資產監督管理部、幹部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等14個職能部室。

省總工會下屬浙江省總工會職工技術協作辦公室、浙江省總工會幹部學校、浙江省職工服務中心(浙江省職工對外交流中心)、浙江省總工會工人療養院、《浙江工人日報》社、浙江省職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浙江省職工房地產開發公司等7家企事業單位。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省總工會在省委、全國總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黨的工運方針,確定全省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人物,指導全省工會工作;負責工運理論、政策的研究。

(二)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指導全省各級工會履行工會的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貫徹執行中國工會代表大會和全省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三)對有關職工利益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國總工會反映全省職工民眾的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建議;參與涉及全省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參與有關立法工作。

(四)組織動員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能比武等活動;研究全省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狀況,發揮工會監督、指導和服務作用,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指導全省各級工會加強自身建設和改革;研究制定全省工會的各項組織、建設制度;推進基層工會規範化建設,重點加強“兩新”組織等新領域工會組織建設;開展網上工會工作,建設服務和廣大職工需求的網上職工之家,打造工會工作服務品牌。

(六)動員和組織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區管理、平安創建、和諧企業建設;發揮工會組織樞紐作用,培育發展相關社會組織,聯繫引領職工服務類社會組織。

(七)研究全省勞動關係領域新情況新問題,指導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平等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會同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勞動爭議預防、預警、調處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八)協助省政府做好省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勞動模範的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省“五一”勞動獎章、獎狀評選表彰

(九)開展職工宣傳思想工作和素質提升工作,宣傳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十)監督檢查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契約法、中國工會章程、浙江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浙江省集體契約條例和浙江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等的貫徹執行。

(十一)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協同各市委和省直有關單位黨委(黨組)、省屬企業黨委協商推薦同級工會領導班子人選;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審查和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全省興辦和管理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省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指導和協調工作;承擔工會國際聯絡和國際、港澳台工會交往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總工會是全省工會的領導機關。領導全省11個省轄市總工會,16家省產業(局)工會以及縣(市、區)總工會和鄉鎮(街道)工會。截止2017年底,全省基層工會15萬多家,其中聯合工會近1.5萬家,涵蓋單位53.5萬個,會員2000餘萬人,工會組建率和職工入會率均達85%左右。省總工會成立66年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在省委和全總的正確領導下,帶領全省各級工會組織,緊緊圍繞黨和政府工作大局,堅定不移沿著“八八戰略”指引的道路走下去,以改革為統領,大力助推經濟轉型升級,深入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切實履行組織職工、引導職工、服務職工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責,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努力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在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深受職工民眾歡迎的職工之家。

現任領導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史濟錫

省委副秘書長、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省農辦主任:張才方

省總工會副主席:曹國旗

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董建偉、周小兵、張衛華、張兆都

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省總工會紀檢監察組組長、省總工會黨組成員:林金德

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幹部人事處處長:張東風

省教育工會主席:趙祖地

省總工會副主席:應達偉(掛職)、徐前(掛職)、陳美芳(女、兼職)、竺士傑(兼職)、葉金龍(兼職)。

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陸佩軍。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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