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

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學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浙江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訂組織相應的考試。浙江省高中會考2013年正式結束。以此為基礎,2013年浙江省首次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2014年開始,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科開考”,2017年,外語首次採用“一考兩用” 。

背景

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普通高中會考實施細則》等規定的通知(浙教基〔2009〕54號)、《浙江

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 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

省教育廳關於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號)精神,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會考辦公室召開全省普通高中會考管理經驗交流暨2013年1月會考報名工作會議,省教育廳教研室、省普通高中會考辦公室繆水娟主任到會講話,各設區市教育局會考辦公室(考試院、考試中心)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總結交流全省各地2012年高中會考工作經驗,研究部署2013年全省普通高中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工作。

科目及安排

學業水平考試中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和英語聽力考試納入高考技術和英語聽力考試,二考合一,考試成績既用於高校招生錄取,又用於評定學業水平等第。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實行分卷考試,其中信息技術科目全部實行機考,考試時間40分鐘;通用技術科目採用筆試,考試時間60分鐘。2013年考試時間安排在9月。2017年後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合卷,皆改為筆試。

從2014年開始,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科開考”: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同時開考,每年寒假、暑假前各開考一次。
從2014年起,高考英語聽力、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考試時間調整為與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同步。
學生每門學科可選擇參加2次考試,按最高成績計入檔案。允許學生再參加一次未及格科目的考試,作為學業水平考試補考。

受浙江省新高考的影響,從2015學年起考試時間調整為每年的四月以及十月各開考一次。

從2017級高中學生起,學考與選考實行分卷考試;考試安排在每年1月、6月舉行。學生在高一第二學期開始到高三第一學期結束時必須參加完成各科目的學考,高一第二學期參加學考科目不多於3門;學考每科一次機會,不合格可繼續報考;高三起參加選考科目考試,且相應科目學考合格方可報考該科目選考。外語“一考兩用”,即成績用於學業水平等級同時用於高考。2015級、2016級學生學考選考辦法保持不變 。同時,選考科目建立保障機制,其中物理選考保障數量為6.5萬,即一旦物理科目賦分人數少於保障數量,就啟動保障機制,以6.5萬為基數,從高到低按規定比例等級賦分。

特色

職能調整

從2013年6月考試開始,高中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管理職能由省教育考試院承擔;各市、縣(市、區)此項考試同步交由教育考試機構負責,招生和自考機構分設的,具體單位由當地教育局確定。4月中旬前完成職能調整和工作交接。

管理和評定

考試要在標準化考點內進行。確有困難的,經批准,2013年考點可設在基本具備標準化考點條件的學校,即能確保考場、試卷保管室、試卷分發室、考務辦公室在組織考試過程的全面監控和全程錄像。2014年須達到標準化考點要求,實現與當地考試指揮平台聯網。
學業水平考試評卷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各設區市負責具體落實,採取“設區市掃描、省統籌設點、分學科集中雙評”的網上評卷方式。一門學科的評卷任務由一個評卷點承擔,學科評卷組長省統一選派。
高中會考評卷及等第評定按原辦法執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按分數結合比例的辦法評定。

收費標準

高考英語聽力、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考試、高中會考按原收費標準執行,學業水平考試按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加強領導

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協調各部門認真細緻做好各環節交接工作。要切實加強教育考試機構和隊伍建設,根據工作任務,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和硬體設施,不斷完善標準化考點建設。要切實做好宣傳解讀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確保工作交接平穩順利,確保考試實施安全有序。
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工作按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實施細則執行。從2014年考試起,考試標準由省教育考試院會省教研室組織專家,根據國家課程標準和省學科教學指導意見制定公布。

二考合一

為減少大多數高中學生的考試次數,我省將學業水平考試中技術科目(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和英語聽力考試納入高考,實行“二考合一”,並於2013年9月份開始實施。考試成績既用於高校招生錄取,又用於高中學業水平等第評定。

2013年技術科目和英語聽力考試時間安排在9月,具體時間另行公告。從2014年起,考試時間調整為與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同步。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兩次考試中,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採取“合卷”與“分卷”兩種模式並存:高三學生及有效成績不足兩次的往屆生仍採用原先的“合卷”模式,高二、高一學生採用“分卷”模式。在“分卷”模式中,信息技術科目內容全部實行機考,考試時間40分鐘;通用技術科目內容全部採用筆試,考試時間60分鐘。

2013年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原則上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新增設的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考點,在施考過程中將全面監控和全程錄像,全面實施無線電信號禁止等安全措施。從2014年起,所有高中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考點均須達到標準化考點的要求。

保障機制

2017年11月,浙江省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今後將建立選考科目保障機制,其中物理選考科目保障數量為6.5萬。即一旦物理科目某次考試賦分人數少於保障數量,就啟動保障機制,以6.5萬為基數,從高到低按規定比例等級賦分。

《意見》表示,建立選考科目保障機制,是為了應對在某些科目選考人數出現下降趨勢時,確保學生專業學習基礎要求和國家人才培養需要相適應,也為考生真正按個人意願自主選考提供基本保障。而率先建立物理選考科目保障機制,則是針對當前學生選考科目實際,引導學生選考物理,確保國家人才培養最基本需求。

歷次考試

2013年

2013年6月29日,浙江省正式舉行普通高中會考和首次學業水平考試。據統計,6月底全省參加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各約30萬人。其中,會考各科目報名總計約90萬科次,學業水平考試各科報名總計77.8萬科次。

作為會考向學業水平考試過渡期,6月底會考繼續進行,學業水平考試也首次開考。2013在浙江省就讀的高二年級學生(下半年升高三)仍參加會考;高一年級學生(下半年升高二)參加學業水平考試。2013年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6月29日開考會考的生物、通用技術、思想政治;6月30日開考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生物、化學;7月1日開考學業水平考試的歷史、地理、思想政治。其各學科成績是否合格是高中生畢業的基本依據之一。

考務日程

序號 工 作 內 容 日 期 落實單位 備 注
1 報名 報名資格審核,集體報名 5月23日-5月27日 各考生所在學校 要求考生簽字確認報名信息
報名信息匯總,編排試場 5月28日-5月30日 各市、縣教育考試機構 設定考點
2 匯總、統計全省報名數據和各市考試所需試卷袋數 6月3日前 省教育考試院 各地做好校驗工作
3 考務培訓會 待定 省教育考試院 會議通知另發
4 上報應急通訊網路 考前一周 設區市考試機構
5 列印、發放准考證 考前一周 市、縣教育考試機構,考生所在學校
6 試卷保密室檢查 考前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 採用自查、抽查方式
7 落實考前各項準備,培訓考務人員、監考教師 考前 市、縣教育考試機構,考點
8 領卷 6月27日 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按高考試卷保密要求,各市赴試卷印刷廠接收、押運和保管試卷
9 會考 生物 6月29日8:00—9:30 各考點 考生入場時間為各科目開考前15分鐘,考試開始後15分鐘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通用技術 6月29日10:30—12:00
思想政治 6月29日14:30—16:00
10 學業水平考試 物理 6月30日8:00—9:20 各考點
生物 6月30日10:00—11:20
化學 6月30日14:30—15:50
歷史 7月1日8:00—9:20
地理 7月1日10:00—11:20
思想政治 7月1日14:30—15:50
11 回卷 7月3日 省、市、縣教育考試機構 會考客觀題由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集中後回至省教育考試院; 學業水平考試由各縣教育考試機構回至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12 評卷 7月20日之前 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13 評定等第、發布成績 9月5日() 省教育院、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2014.07-2016.07

7月1日7月2日7月3日
9:00-10:20 外語 9:00-10:50 語文 9:00-10:50 數學
13:00-14:20 歷史 13:00-14:20 物理 13:00-14:20 思想政治
15:10-16:30 地理 15:10-16:30 化學 15:10-16:30 生物

2015.10起

日期考試科目考試時間
第一天上午歷史8:00-9:00
物理10:30-11:30
下午技術13:30-14:30
第二天上午化學8:00-9:00
思想政治10:30-11:30
下午數學13:30-14:50
語文15:50-17:10
第三天上午地理8:00-9:00
生物10:30-11:30
下午外語(含聽力)14:00-16:00

評價

“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學生的課業負擔,確實加重了。” ( 浙江省某校高中層領導對2017年改革前制度評價)

“浙江省對物理學科先行建立選考科目保障機制,直切此次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內容” (《中國新聞周刊》評價浙江及新高考第一批試點省市建立選考保障機制)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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