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東婚俗

浙東的婚俗源遠流長,曾經歷了數千年的演變,由於浙東一帶包含範圍較大,而形成了象山縣、奉化市、餘姚市為代表的不同的婚俗禮儀,統稱為浙東婚俗。

浙東婚俗

浙東的婚俗源遠流長,曾經歷了數千年的演變,由於浙東一帶包含範圍較大,而形成了象山縣、奉化市、餘姚市為代表的不同的婚俗禮儀,統稱為浙東婚俗。

一、象山海島人的婚俗禮儀:

象山等地海島因受特殊的自然地理環境和生產生活方式影響,其婚俗禮儀有許多別樣的習俗,如舊時的東門漁村就有:﹙1﹚早婚,海島的孩子多在六、七就已訂親,十四至十六歲即結婚;﹙2﹚代婚,海上漁業生產受氣候之制約,有時選定的婚期男方不能到達,就出現“小姑代拜堂,公雞入洞房”,即由新郎的妹子代兄拜堂,然後抱只頸系紅布條的大公雞與新娘同入洞房,直至新郎回來了,小姑與公雞方可撤出;﹙3﹚入贅婚,漁家如只有女而無子,就“招上門女婿”來“頂香火”,下海捕魚,支撐門庭,而不象大陸入贅者那樣被人所岐視;﹙4﹚冥婚,俗稱“陰配”,若未婚男子溺亡大海,其父母或親屬則要擇一已亡的未婚女為之匹配,然結婚儀式需與常人無異。此外,還有在“定親”後的聘禮與中一定要有一對新鮮、完整、魚頭對準女方家的大黃魚,而女方則需按上述方法回禮以示吉利;“認親”時刻需一擔鮮魚,其中必需要有小黃魚和鯧魚,意味著“有餘、團圓、金銀齊至”;“迎娶”外島的新娘,需以描著新船眼的帶角船或打扮一新的綠眉毛船以替代花轎、開船前新郎需到船頭祭祀船神、娶新娘的船到後需候漲潮上岸等禮俗。最有特色的是婚禮上的“賀郎詞”,其唱詞幾乎全與魚有關,如“春汛魚,咕咕叫,阿哥捕魚趕早潮,捕來黃魚紅燒燒,阿妹吃了咪咪笑”、“夏汛烏賊爬上礁,阿婆剖鯗累彎腰,新來媳婦真孝道,端茶送飯敬倆老”;婚後“回門”,新郎在岳父母家需大醉後方能回家,以表示誠心等等。現在,這其中的許多舊婚俗已不復存在了,然而這是生活和歷史反映,當地正在以整理記錄等方式予以保存。

二、奉化婚俗禮儀:

奉化的婚俗至清代形成了相對固定的九大項系列性的婚姻程式,依次是:﹙一﹚說媒,即男女青年的父母挽托媒人去對方家說媒,也稱“媒妁之言”;﹙二﹚相親,雙方父母相見面談,若都滿意,即允婚,亦叫“父母之命”;﹙三﹚過禮,委人推算男女雙方“合婚無克”後,由男方送聘禮給女方,俗稱“下定”;﹙四﹚擇吉,由男方選一黃道吉日,良辰吉時舉行婚禮,並告知女方;﹙五﹚迎娶,俗稱“抬新娘子”,需用通稱“半副鑾駕”的“龍鳳花轎”和抬著嫁妝的“十里紅妝”隊伍,吹吹打打地迎娶穿著“鳳冠霞帔”的新娘。該項目被人稱譽為“浙江女子盡封王”而名揚全國,為浙東婚俗的最大亮點;﹙六﹚拜堂,一對新人拜天地、拜父母和對拜;﹙七﹚喜宴,即設筵席招待前來賀喜的親友們,並由新人一一敬酒致謝;﹙八﹚洞房,由新夫婦向在坐的長輩“敬茶“、親友們“賀郎”和“鬧房”等活動組成;﹙九﹚回門,新婚次日,新郎備上禮物,陪新娘回娘家,感謝岳父母對妻子的養育之恩。而上述婚俗僅僅是大程式,每個大婚俗程式中還包含十幾項乃至數十項的小程式。如光是那拜堂後的“賀郎”過程,就有其許許多多繁文縟節般的操作習俗,多一次可以,少一項不行。至於整個婚俗過程,大小程式極為繁複,但是場面隆重熱鬧,禮儀喜慶周全,舊時的所有未婚男女幾乎都是通過如此程式邁入婚姻殿堂的。建國後,提倡移風易俗,婚事新辦,然上述婚俗之主脈依然被今人所崇尚和襲用,只是它們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而已。

三、余姚花轎迎親習俗:

餘姚當地有著花轎迎(娶)親的習俗,源於南宋,據說是宋高宗趙構為報答浙東一民女相救之恩,下旨讓浙江的姑娘以皇后的鑾駕儀仗(即花轎)乘坐著出嫁,並由此衍生出一系列有關花轎乘坐的民間習俗。但姑娘出嫁一生僅一次,不可能家家都製作花轎,於是又出現了“轎彩店”製作和出租花轎的行業。梁弄鎮69歲的邵永富老人世代製作和經營轎彩店,已有200多年歷史,除“文革”時被禁外,迄今尚在經營。

邵家的花轎為全木長方型結構,高180公分,寬90多公分,寶塔頂、四角出檐,五嶽朝天飾件,轎周罩紅綾綢帷並繪吉祥圖案,底垂紅彩球,前門懸一花紋轎簾,需四至八個人抬動。花轎娶親須一早先將轎抬到男方家,俗稱“亮轎”;後需用一燈在花轎內晃幾下,稱“照轎”,含以火祛晦之意,才動轎去女方家;到女家後,女家有人會用一鏡子將花轎內外通照一次,以示避邪呈祥,稱為“搜轎”;接著在轎前按排6歲以下童男童女一對,手提彩燈作“引路”,放三響鞭炮,新娘進轎坐定後“起轎”往男家;到男家後新娘出轎稱“下轎”,抬轎者和迎親者要待新人拜堂進入洞房後才能回去,花轎娶親整個過程才算結束。還有,舊時再嫁的女子是不能乘坐花轎的,而是坐一種青色的“小青轎”。

目前,邵永富已將花轎製作技藝和相應習俗傳承於其43歲的兒子,當地政府也將它列入保護計畫,並將給予邵家的轎彩店一定的扶持資金,使這一項目不致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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