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流氓的歷史》
作者:高秀清
附:從有關辭典的釋義來看,對流氓所下的定義大致如下:一是指居所不定之流浪者。二是指所謂的莠民。如《中文大辭典》解釋為:“今謂擾亂社會秩序安寧、專事不良行為者,亦曰流氓,與無賴同。”(《中文大辭典》第19冊,中國文化研究所印行,第205頁)僅就這兩種解釋來看,其第一義是語源的闡釋,屬廣義概念;第二義屬社會學的詮釋,當屬狹義的定義。羅竹風主編的《漢語大詞典》則對“流氓”一詞作如下解釋:一是本指無業游民,後用以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潑等行為(《漢語大詞典》第5冊,第1263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年版)。又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1)原指無業游民,後來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2)指放刁、撒賴、施展下流手段等惡劣行為的人。”(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從上述辭書中的解釋看,基本上是從兩個方面加以解釋的:一是在職業方面指“無業”;二是在行為方面指“不務正業,手段下流,為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