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婚育證明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作用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狀況,計畫生育獎懲情況等,是證明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情況的有效證件。 擬離開戶籍所在地30日以上的育齡婦女,應當憑合法的身份、婚姻證件,到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辦理《婚育證明》。 流動已婚育齡婦女在現居住地憑《婚育證明》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以及現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優待。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作用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狀況,計畫生育獎懲情況等,是證明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情況的有效證件。
擬離開戶籍所在地30日以上的育齡婦女,應當憑合法的身份、婚姻證件,到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辦理《婚育證明》。流動已婚育齡婦女在現居住地憑《婚育證明》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以及現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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