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水務局

(五)負責全縣供水、節約用水、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村鎮供水、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農村水電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和小水電節能減排工作。

機構簡介

洱源縣水務局是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對縣人民政府負責;內設8個股室:辦公室、財務室、農村水利股、水政水資源股(加掛洱源縣水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牌子)、水土保持股(洱源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防汛抗旱股(洱源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副科級)、供排水股、農村水電股(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本縣有關水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策、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擬定全縣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全縣水務方面的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組織制定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定全縣和跨鎮鄉中長期和年度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和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洪、抗旱排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定期發布全縣的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擬定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建設節水型社會。
(四)根據國家水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對入湖庫、河道排污口的審批、監督檢查工作。
(五)負責全縣供水、節約用水、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供水、節約用水、再生水利用等基礎設施的維護、改造、管理;負責自備井管理和供水企業(含自建設施供水企業)的行業管理與指導;負責對鎮鄉政府所在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和排污口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區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審批監督管理。
(六)負責鎮鄉政府所在河道的綜合管理、除險加固和監督檢查。
(七)負責有關水務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務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裁決鎮鄉之間的重大水事糾紛,查處重大涉水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八)負責擬定水務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全縣水務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畫,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
(九)負責全縣水務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會同縣發改局初審基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務基本建設;對水務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鎮鄉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湖泊、大壩的安全監管。
(十)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村鎮供水、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土流失的預防監督和綜合防治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農村水電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和小水電節能減排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河道、水庫、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水區、滯洪區)、河口灘涂的行政管理及管護範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十四)負責全縣水務行業的科技創新工作;組織重大水務行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五)組織全縣水務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和職工隊伍建設、服務體系建設;執行水務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全縣城鄉防汛抗旱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搶險工作。
(十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對機關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檢查督辦;承辦目標管理、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辦公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擬定和審查;組織編寫全縣水務行業大事記;負責機關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負責水務行業科技信息和職工教育培訓、職稱評聘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股:負責編制全縣水務行業財務計畫;組織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水務行業各類專項資金及費用的徵收、使用、調度與銜接;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全縣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水務系統內部財務監管工作。
農村水利股:負責編制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中小型灌區規劃及節水示範工程規劃並指導實施;擬定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計畫、水庫大壩註冊,抽水泵站規劃批報;組織、指導、協調全縣農田灌溉用水,渠系的整治配套,飲水安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庫安全監測及病險水庫的整治,農田水利設施管理,負責農業節水和村鎮供水工作;負責渠道防滲工程的組織和實施;負責已建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業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政水資源股(加掛洱源縣水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牌子):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工作;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生態用水規劃等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審查;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負責擬定全縣水務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設規劃;負責水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檔案的調查研究和起草工作;制定水務改革方案;負責水務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調並仲裁部門間、跨鎮鄉的重大水事糾紛;地下冷熱水資源開發審查、審批、水資源費徵收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土保持股(洱源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有關法律、法規;擬定水土保持規劃計畫,審批基本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負責對生產和開發建設項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進行監督檢查和水土保持規費徵收;組織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擬定水土流失治理規劃實施等;抓好水務系統的水環境綜合防治項目治理統計上報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州水土保持監測網路和信息系統的建設規劃,編制全縣的水土保持監測規劃。管理和指導持證單位開展生態建設項目和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監測業務工作;做好全縣內水土保持監測工作,指導各個生態治理項目和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流失治理;積極配合有關方面的水土保持科研、規劃設計和調查研究等水土保持監測技術性工作;承辦縣水土保持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防汛抗旱股(洱源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副科級):負責全縣河道、湖泊和河口灘涂的行政管理;負責河道工程建設項目的評估、審查、報批,采砂許可證的核發;組織指導河流、河灘、河堤河岸的整治與綜合開發;負責全縣水環境治理規劃和實施;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區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監督管理。對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縣重要河流湖泊實施統一監控和調度;組織對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編制全縣的防汛、抗旱預案、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負責洱源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事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供排水股:負責全縣供水行業管理和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編制全縣供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全縣供水行業的質量技術、運營服務等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與論證;負責城鄉管網供水管理和城鄉供水企業(含自建設施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對進入城鄉供水系統(含二次供水設施、戶內管道設施)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城鄉建設中的供水管網管線的改、擴、建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全縣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排澇的指揮調度與協調;組織實施城鄉排水許可和排水接管工作;負責城鄉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城鄉建設中的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線改、擴、建工作;負責城鄉排水、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的使用和安全監督檢查;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水電股(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辦公室):負責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農村水電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及小水電節能減排工程;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張時仁局長:主持洱源縣水務局全面工作,對縣委、政府負責,負責局黨總支的工作、水利工程計畫、規劃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財務股、三岔河水庫建設工程。
簡歷:1980-12至1987-01茈碧湖水庫管理養護所工作;1987-01至1990-11洱源縣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隊工作;1990-12至2003-03洱源縣水利局工作任副局長;2003-03至2010-12洱源縣水利局工作任局長;2010-12至今洱源縣水務局工作任局長。
施雲峰副局長(保留正科):分管負責供排水、水價改革、工程管理、水庫乾支渠防滲工程、小(二)型水庫建設管理、上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等工作。分管供排水股、茈碧湖聯營漁場、供排水公司,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簡歷:1976-09至1979-07怒江州瀘水縣修路;1979-12至1982-12在35218部隊服役;1983-01至198312洱源縣北門大隊林業大隊工作;1984-01至1987-12洱源縣城關區玉湖鎮工作;1988-01至1988-07洱源縣城關區司法助理員;1988-08至199407洱源縣茈碧鄉工作任副鄉長;1994-08至199512洱源縣水利局工作任副局長;1996-01至2001-12洱源縣牛街鄉工作任鄉長;2002-01至2010-12洱源縣水利局工作任副局長、防汛辦主任;2010-12至今洱源縣水務局工作任副局長。
楊仁秀主任(保留正科):負責縣防汛抗旱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中小河流治理、“五小”水利、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防汛抗旱股、海西海水庫管理養護所、茈碧湖水庫管理養護所、三岔河水庫管理養護所、上村水庫,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簡歷:1984-07至1987-07大理農校就讀農學專業;1987-07至1992-10洱源縣計生委工作;1992-10至1995-12中共牛街鄉黨委副書記;1995-12至2007-10洱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2007-10至2011-03右所鎮人大主席;2011-03至今縣防汛抗旱辦公室主任。
張錦乾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局黨總支的黨務和工、青、婦工作,局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地下水資源、水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建設、水利普查等工作。分管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股、農村水電股、水利普查辦公室,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簡歷:1998-09至2000-07雲南省人民武裝學校人民武裝專業;1998-09至2001-07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陸軍學院軍事指揮專業;2001-03至2006-03牛街鄉人民政府工作;2003-08至2005-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2006-03至2008-03三營鎮人民政府工作任武裝部長;2008-03至2010-12在洱源縣水利局工作任副局長;2010-12至今在洱源縣水務局工作任副局長。
呂成貴副局長: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水利血防、永樂坡耕地治理、鳳羽河水庫建設管理等工作。分管農村水利股、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縣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隊、縣質檢站,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簡歷:1994-09至1998-07雲南農業大學工程學院水利水電工程建築系學習;1998-07至2008-03洱源縣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隊工作;2008-03至2010-12洱源縣水利局工作任副局長;2010-12至今洱源縣水務局工作任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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