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旅遊局

(二)協同參與制訂跨區域旅遊規劃;指導旅遊景區(點)規劃編制、評審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旅遊部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旅行社及特種旅遊項目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八)負責推進旅遊產業信息化建設和旅遊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全市旅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建設和旅遊諮詢服務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洪湖市委、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洪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洪發〔2010〕4號)精神,設立洪湖市旅遊局,其機構級別相當正科級,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職責調整

加強旅遊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標準;結合本市實際,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目標和政策,編制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旅遊業管理行政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協同參與制訂跨區域旅遊規劃;指導旅遊景區(點)規劃編制、評審工作。參與旅遊景區(點)、賓館飯店和有標誌性意義建築項目的前期預審工作。
(三)研究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的協調工作;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組織指導旅遊會展節慶活動;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及推廣;指導全市旅遊文化的發掘、提煉和產業化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的科研和開發;指導全市旅遊業對外交往與合作;執行國家出入境旅遊的有關政策,辦理有關手續;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在我市設立旅遊機構的初審、申報工作。
(四)對全市範圍內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依法負責市內旅行社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景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旅遊飯店的星級申報、評定、覆核工作;協調、指導並承擔工農業旅遊示範點、農家樂等特種旅遊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新辦旅遊企業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旅遊城市工作,推動旅遊目的地體系建設;負責行業誠信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協調、指導旅遊安全管理、緊急救援、旅遊保險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旅遊部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旅行社及特種旅遊項目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洪湖市涉及旅遊業的地方標準,並指導實施。
(六)負責全市旅遊資源普查、評估、論證,建立旅遊資源檔案;指導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協調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核定旅遊景區(點)遊客接待承載能力;指導協調全市旅遊項目工作;引導休閒度假,協調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旅遊名鎮、旅遊名村創建工作;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行業統計及信息發布;參與管理全市旅遊發展基金,依法管理國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參與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外資引進工作。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督促指導旅遊投訴工作;組織開展旅遊市場綜合治理和市場執法工作,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八)負責推進旅遊產業信息化建設和旅遊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全市旅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建設和旅遊諮詢服務工作。
(九)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並實施旅遊人才培養規劃;指導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和等級認證考核工作。
(十)負責國家確定的旅遊黃金周活動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宣傳促銷、市場檢查及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接待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維穩、檔案建設、計畫生育和機關後勤工作;負責局重要政策檔案和報告的起草;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局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績效考核工作。
研究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研究旅遊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旅遊綜合協調機制;管理全市旅遊發展基金;依法管理國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行業統計及信息發布;負責旅遊黃金周活動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及信息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旅遊網站和旅遊服務熱線管理工作。
(二)產業開發科
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資源普查、評估、論證,建立旅遊資源檔案;指導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協調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指導旅遊景區(點)規劃編制、評審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景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旅遊景區(點)、賓館飯店和有標誌性意義建築項目的前期預審工作;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及推廣,指導協調全市旅遊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旅遊城市工作,推動旅遊目的地體系建設;負責旅遊名鎮、旅遊名村創建工作;協調、指導並承擔工農業旅遊示範點、農家樂等特種旅遊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旅遊文化的發掘、提煉和產業化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的科研和開發;引導休閒度假,協調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外資引進工作;研究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編制推廣旅遊線路,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組織指導旅遊會展節慶活動;指導全市旅遊業對外交往與合作。
(三)行業管理科
負責對市內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旅遊部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旅行社及特種旅遊項目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業地方標準,並指導實施;依法負責對市內旅行社的監管工作;組織指導旅遊飯店的星級申報、評定、覆核工作;負責全市新辦旅遊企業的審核工作;負責市外在我市設立旅遊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行業誠信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督促指導旅遊投訴工作;組織開展旅遊市場綜合治理和市場執法工作;協調、指導旅遊安全管理、緊急救援、旅遊保險工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制訂並實施旅遊人才培養規劃;指導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和等級認證考核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推進旅遊產業信息化建設和旅遊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全市旅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建設和旅遊諮詢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市旅遊局機關事業編制為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地理位置

地址:文泉大道新政府大樓行政中心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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