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津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3.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法定標準、技術規範及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抽驗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 負責藥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檢驗。

 津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於2001年9月,成立之初至2010年底屬省以下垂直管理。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精神,2011年元月,津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為津市市人民政府管理,成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之一。同時,原由衛生局承擔的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津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成立以來,全市藥品經營企業由5家發展為58家,做到了鄉鄉有藥店,村村有藥櫃,藥品市場秩序逐步得到規範,藥品質量基本得到保障,人民民眾的用藥需求得到滿足,轄區近10年來未出現一例藥品安全事件,為廣大人民民眾的用藥安全作出了不懈努力和應有的貢獻。
單位主要職責及各崗位主要職責
(一)津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定食品藥品監管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許可;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依法抽驗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
3.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法定標準、技術規範及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抽驗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
4.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
5.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依法抽驗藥品質量;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
6.監督實施中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7.負責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等特殊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8.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9.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食品藥品的應急處置、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局領導主要職責
1.局長職責
主持本局全面工作,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在本系統得到迅速有效地貫徹實施;主持制定本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發展規劃和計畫,提出全市食品藥品監管一定時期的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審定本局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進行檢查和總結;主持召開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和其他重要工作會議;簽發本局下發的規範性檔案,審定由本局起草並向市政府提交的有關食品藥品管理方面的決定、決議,向局黨組提出本局有關股室設定調整和人事任免建議;協調各副局長的工作關係,發揮本局的整體功能。為廉政建設、維護穩定、社會綜合治理、610、食品藥品安全、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副局長(兼紀檢組長)職責
副局長對局長負責,按照分工,代表局長行使某一方面的職權,並對分管股室的工作負領導責任;圍繞市政府和工作目標和任務,以及本局做出的各項決定,努力完成分管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部署並檢查分管範圍內的工作,認真落實局長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對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事項,及時向局長報告。在職權範圍內主動、獨立地開展工作,在局長領導下,對分管的工作作出決策並組織實施;協助局長抓好本局的政治思想工作,對分管股室負責人進行考核,並提出獎懲意見;完成局長委託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關內設科室職責
1、辦公室職責(政策法規股)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定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工作;擬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2、藥械安全和餐飲服務監管股(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監管股)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管理;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等各項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和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的規定;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特種藥械;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信息發布工作。負責餐飲服務行政許可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許可的有關規範和標準;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行政許可管理;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法定標準、技術規範及質量管理規範;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和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
(四)津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負責貫徹執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保健食品安全、化妝品安全等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組織查處餐飲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案件;負責轄區內餐飲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行政執法;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案件查處,組織實施相關的稽查抽驗。
(五)津市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負責藥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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