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溪書院

清道光十七年(1837)貢生張良贊建於張家坊文昌閣,“為一境義學”。 其入學時每人必交錢100文,作書辦、院長隨丁、齋夫等人之“辛資”。 光緒二十五年(1899)刊《瀏東洞溪書院志》上、下卷。

簡介

洞溪書院 位於湖南瀏陽。清道光十七年(1837)貢生張良贊建於張家坊文昌閣,“為一境義學”。捐有田畝、店屋等。張卒後,二十七年張妻遵遺命擴為書院。鹹豐二年(1852)始聘名師啟館,時“遠近士子麇至,至齋舍不能容”。十一年裡人捐銀25310兩擴建。同治四年(1865)里人張昌芾、李元善捐增經費。六年毀於兵火。八年始得修復,有大門、龍門、講堂、大成殿、文昌宮、魁星樓、攬英閣及主敬、存誠(作藏書處)、亦樂、鬥文,敬業、誠意、志道、養心諸齋,另闢崇義祠祀張氏夫婦,梓敬堂祀有功於書院之知縣及捐資者,計有房屋4進40間。制訂規章,每年招生監正副課各5名,童生正課10名、副課20名;每年官課4次;知縣、教諭、訓導分別主持;每月堂課3次,經古課1次,皆院長命題,前者作文一、詩一,後者為古學、經學、史學、算學,兼出“四書”題。凡課試前列者有獎,其文則“另謄待選,交經理首事收入藏書閣候梓”。生童正課月給膏火米7斗,錢600文,副課米3斗。其入學時每人必交錢100文,作書辦、院長隨丁、齋夫等人之“辛資”。住齋者每人每天交米1升,“幫錢”20文,散館時另交齋夫,作“洗衣服事之資”。光緒間增藏圖書,並訂《領借藏書章程》。又增補讀、看、問、記4項課程,其為:六經、前四史、《明史》為“專精之書”,宜讀;性理、諸子、掌故、輿地及《泰西政書》、史志為“涉獵之書”,宜看;“問則舉讀看諸書之疑義”;“記則述讀看諸書所心得”,按生徒程度分班教學。頭班單為治經,雙為習史,上午為專精,下午為涉獵;二班每日上午習經,下午則單日看“四書”解及性理,雙日看《綱鑑》、《經世文編》、《泰西政書》。無論頭班二班除按課程學習外,皆得每天默“四書”,習古文,午飯後抄書習字1小時,傍晚吟詩,單為古近體,雙為試帖賦,晚飯後讀時文。萬載湯戍三、潘梓材、湯肇熙、新昌熊清河、長沙周湘黼、袁懋森、陳鴻業、湘陰郭崑燾、姚騰漢、龍山李如崑、醴陵吳德襄、本縣熊沖之、邱慶誥、邱景崙、黎先匯等先後任山長。光緒二十五年(1899)刊《瀏東洞溪書院志》上、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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