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
規,擬定本縣衛生工作制度,研究提出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督促實施國家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
(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起草本縣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制定全縣衛生部門規章制度,依法對全縣公共衛生、環境衛生、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水衛生、食品衛生和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病實施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三)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醫療準入制度,負責醫療機構審批、評審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執業醫師、執業護師考試、考核和登記註冊;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
(四)負責全縣醫療行政管理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開發的配置;負責初級衛生保健計畫的制訂、實施、考核評審;負責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無償獻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督促本系統用藥單位加強藥品管理,確保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
(五)研究制訂全縣醫學科學研究規劃,組織開展醫藥衛生科研工作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管理醫學教育,制訂全縣醫藥衛生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對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學實施管理,組織挖掘、整理和繼承中醫藥遺產;組織重大中醫藥科研課題的協作玫關鑑定、套用和推廣。
(七)負責落實國家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對重大疾病的防治;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人員,協助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事件、自然災害中的醫療搶救和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疫情的發生、蔓延擴散。
(八)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防治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
(九)擬定全縣愛國衛生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搞好城鄉愛國衛生工作。
(十)研究指導全縣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醫療事故調處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衛生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對衛生工作者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的技術職務評審、聘任等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工作,增強全民自我保健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和綜合、協調、督促各股室的業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秘、信訪、計畫生育、保密、信息、安全保衛、綠化衛生、後勤管理和本系統檔案的監督指導等工作;負責全縣衛生事業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與綜合協調,以及重要檔案的起草;組織開展衛生宣傳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公務員制度在本局的實施和本局的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專業人員的資格認真和技術職務評審、聘任等有關工作;研究制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承擔局黨委黨務工作;負責局直屬各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辦理本局工作人員的人事任免、調配、獎懲及勞動工資、老幹部管理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擬制縣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有關經濟政策、衛生財會工作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收費標準;對縣屬衛生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衛生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組織本行業的統計工作。
(四)醫政股
擬制全縣醫療布局、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醫院分級管理評審,實施醫務人員從業許可證制度;貫徹落實醫療技術標準、服務標準、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實施監督;組織開展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執業護師考試考核和登記註冊;負責城鄉個體開業行醫及社會辦醫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急救網站的建設,對本縣重大災害和事故實施緊急醫療救護;對醫療廣告及醫療器材負責審查與監督;負責全縣副處級以上幹部和高級知識分子醫療保健有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負責組織全縣徵兵、招生等體格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無償獻血活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督促醫療單位加強藥品管理,確保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
(五)中醫科教股
貫徹國家、省制訂的中醫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技術標準,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全縣中醫、中西醫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管理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設定和醫療、教育、科研工作;依據有關規定審查、認定中醫人員和中醫行業的中藥人員執業資格,並對城鄉中醫個體執業者實施監督;負責祖;醫學的繼承、發掘、整理和提高工作,培養中醫人才。
負責全縣醫學科研、醫學教育以及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訂與實施;組織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和科研成果的評審、鑑定、推廣、套用及科技交流,全同有關部門做好衛生系統的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六)基婦疾控股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編制全縣防疫和婦幼衛生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衛生防疫和婦幼衛生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劃、方案;研究制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負責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和麻風病的防治工作;負責全縣衛生防疫、婦幼保健機構組織建設、技術裝備、等級評審和業務技術指導;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暴發流行實施控制與撲滅;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防疫機構開展救災防病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計畫免疫工作,開展優生優育和婦幼保健宣傳工作。
(七)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員、幹部的黨紀、政紀、法紀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舉報、控告和申訴,查辦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違紀案件。
受縣政府託管機構:
一、愛衛辦(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愛國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目標和愛國衛生工作方案。擬制全縣愛國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愛國衛生工作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負責組織全縣愛國衛生工作各項活動的開展,組織實施全縣農村改水、改廁規劃,做好以改水為重點的農村愛國衛生工作。
二、洞口縣紅十字會辦公室
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以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境遇為基本目的;積極發揮人道領域工作中政府的助手作用;發展紅十字會基層組織,組織募捐,開展“救災、救援、救助”,推動無償獻血、遺體捐獻、愛滋病預防宣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