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洛龍區科技局

(四)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智慧財產權、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歸口管理科技普及和科技宣傳工作。 (五)完成區《科技信息》創辦工作,做好科技統計、科技情報、科技檔案工作。 (九)研究制定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規草案,推進科教興區戰略的實施;研究全區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布局及重點發展領域,負責編制全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歸口管理區科技三項費用、科普經費、科技發展基金。協調全區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進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
(三)研究制定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的實施方案;監督執行各類科技計畫項目。負責對全區科技型企業的巨觀管理和協調服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推動科技進步的相關政策,健全科技服務體系,推動企業和農村的科技進步。
(四)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智慧財產權、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歸口管理科技普及和科技宣傳工作。
(五)完成區《科技信息》創辦工作,做好科技統計、科技情報、科技檔案工作。
(六)指導協調好區級各部門和鄉、辦事處的科技工作。
(七)負責區科技領導小組、科技顧問團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科技部門布置的工作。
(八)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區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區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全區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指南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九)研究制定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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