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商務局

(十) (十二) (十三)

概述

2004年1月,洛陽市商務局成立,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整合了原市外經貿局、市商業局的全部職能和原市計委、市經貿委、市醫藥發展中心的部分職能。承擔著全市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商貿服務業發展和商貿國有企業改革等主要職能。
洛陽市商務局內設科室16個: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規劃財務科,對外貿易科,機電產品進出口科,對外經濟合作科,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綜合科,招商管理科,市場體系建設科,市場運行調節科,商貿服務管理科,市場秩序科,安全科,信訪科。按上級規定設定機關黨委,監察室,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洛陽市商務局組建以來,局黨組一班人帶領全市商務系統的廣大幹部職工,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和中心工作,以加快開放型經濟和商貿服務業發展為己任,全力實施項目引資雙帶動戰略,千方百計應對全球經濟危機,搶抓機遇,加快發展,促進了商務經濟呈現出跨越式發展的新格局,商務各項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編輯本段

機構設定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定全市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定全市流通領域市場運行、規範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申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
(五)推進全市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依法申請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六)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戰略和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制定全市進出口機電產品招標規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市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擬定我市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九)依法審核或核准境內外貿進出口企業和境外帶料加工貿易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組織、申報並指導以洛陽市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十一)負責全市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市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十二)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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