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商務局

責推進全省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商務

職能介紹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和洛陽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貫徹落實全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四)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申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
(五)推進全市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戰略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制訂全市進出口機電產品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市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指導和監督對外工程承包、境外投資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我市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洛陽市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實施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審核全市限額以內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負責國家、省和洛陽市規定的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情況,並協調解決發生的問題;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
(十)依法審核或核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帶料加工貿易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申報並指導以偃師市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十二)負責全市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市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和“放心肉”工程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成品油行業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市場體系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家電下鄉”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賓館酒店、餐飲業、美容美髮等行業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鹽業市場和物資市場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二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首問服務科)
負責機關工作制度的擬定和組織實施,促進機關工作的有效落實和良好運轉;協調局政務及機構職能分工,協助局領導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況;承擔局長辦公會、業務協調會和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督辦會議決議事項;負責來文、來電的落實工作;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機關印鑑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局政務信息、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總結、報告、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核稿工作;負責市志稿件,機關年鑑、大事記撰寫和供稿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書處理工作;負責機關檔案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和創建衛生單位工作;負責車輛調度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市中心工作的落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幹部的管理、考核、培訓教育和中青年後備幹部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務工作;負責黨政幹部的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大中專畢業生、軍轉幹部、退伍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知識分子、專業技術人員及職稱評聘申報工作;負責職工業務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工人技師評定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有關人事、勞動、工資、社保和人事檔案等方面工作;負責就業、再就業、扶貧、助殘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商務系統的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穩定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和婦幼工作;負責工會、青年團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監察室
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系統綜合治理工作。
(三)外貿科
負責全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負責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申報、登記工作;完成洛陽市下達的進出口年度指標;積極協調海關、商檢、外匯管理等相關業務部門,全力幫助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外經貿統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外資科、外經科(含對外開放辦)
積極實施和推進“走出去”戰略,推進偃師企業在境外發展和勞務輸出;負責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各鄉鎮市外勞務輸出情況,分類編制偃師市外勞務輸出及其資源冊;辦理我市外經貿勞務人員出國、出境的審查、報批;負責招商引資工作;擬定全市外經貿工作政策,編制外經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進出口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境)外經濟組織駐偃代表、辦事機構的審批、聯絡、協調、管理、服務;負責對外投資項目批准後注資、驗資、籌建工作的協調、監督、管理;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和對外商獨資企業的管理;負責外商投資、投訴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財務科(兼工會)
負責機關和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日常財會工作和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有關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行政經費、外事經費等資金的申報和爭取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產管理和辦公用品的購置及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工會工作;負責系統職工低保和特困救濟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六)市場體系建設科
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規範化建設,促進商業區、商業街、專業市場的規劃、建設;負責商品流通統計和市場監測、調查、預測及信息發布工作;調研、監測市場運行狀況,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設,組織解決市場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相關事項。
(七)商貿流通服務科(含成品油)
負責成品油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年審、換證工作;負責對加油站和其他成品油零售網點的新建、改造、擴建進行審查報批工作;負責車用乙醇汽油推廣工作;負責對成品油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餐飲服務業等級評定,達標升級和人員培訓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八)市場秩序科、企業改制辦公室
負責市場秩序科日常工作;負責商務系統企業改制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九)商務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商務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偃師市整頓規範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管理執法工作;負責成品油市場管理執法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及牛、羊相對集中屠宰管理執法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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