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源
2009年9、10月,洛陽高新區一計算機公司(新聞圖片顯示為洛陽市大盛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連續數月業績下滑,經查為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偷菜”成風所致,公司多次發布警告,並於2009年11月27日突擊檢查,發現員工李某(新聞圖片顯示為李瑩蕾)正在玩“開心網偷菜”遊戲,當天李某提出辭職,次日公司作出開除決定。李某於2009年12月18日,將公司告到洛陽高新區勞動仲裁委。
社會報導
2010年5月20日,《洛陽日報》《洛陽晚報》等報導:“偷菜”員工獲勝訴,勞動仲裁為“偷菜”者翻身。報導稱:洛陽高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數月審理,對當事員工李某的各項請求幾乎全部給予支持。而對公司在反訴時提出的各項請求,仲裁裁決書均未支持。
公司態度
勞動仲裁為當事員工“翻身”,針對這一裁決,高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審理此案的仲裁員不願過多表態。對此裁決公司負責人王某表示堅決不能接受。“這等於說,李某對自己上班‘偷菜’的行為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和不利後果。”,“員工上班不安心工作,專門‘偷菜’,公司不但要免費提供計算機、網路等資源,還要照常支付工資,如果這樣,公司就沒辦法再開辦下去了!”
公司目前已經委託律師代理此案,請求法院判決李某承擔因上班“偷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希望此事能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參與評論;即使公司最終敗訴,也希望能對各用人單位甚至整個社會起到警示作用。
新聞圖片顯示:該公司為:洛陽市大盛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上班“偷菜”當事員工名為李瑩蕾,瀏覽該公司網站顯示主要從事醫療類軟體開發和銷售業務,位於洛陽高新區洛宜南路火炬園B座309室,法人代表王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