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56號)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泰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泰發〔2010〕3號),設立泰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並監督實施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的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審批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七)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參與實施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考核工作。

(八)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九)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訪、督查督辦、政務信息、統計、政務公開、保密、應急、宣傳報導、後勤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監督檢查;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審核、組織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法制建設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發展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藥品抽樣檢驗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參與或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調查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有關違法行為;依法監督保健食品廣告;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抽樣檢驗。

(六)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對申請開辦醫療機構製劑室、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品種和企業委託生產進行初審;承擔醫療機構製劑註冊、再註冊、調劑的受理、審核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製劑補充申請的受理、審核工作;參與查處藥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藥品生產企業的藥品抽樣檢驗。

(七)藥品市場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和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藥品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核發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監督管理網際網路藥品交易行為;依法監督藥品廣告;承擔中藥材專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參與實施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參與查處藥品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八)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承擔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 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參與實施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考核工作;承擔醫療器械產品抽樣檢驗、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依法監督醫療器械廣告;承擔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參與查處醫療器械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工勤人員編制4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 17 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條件的建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泰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泰山區分局、岱嶽區分局為泰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將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泰山區、岱嶽區衛生局;將泰山區、岱嶽區衛生局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給泰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泰山區分局、岱嶽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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