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並監督實施國家、省、泰安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的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監督實施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七)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參與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質量體系考核工作。
(八)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九)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訪、督查督辦、政務信息、統計、政務公開、保密、應急、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計畫生育、後勤服務、行政接待等工作。負責食品藥品抽樣檢驗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審核、組織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藥品市場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網際網路藥品交易行為;依法監測藥品廣告;承擔藥品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參與實施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監督實施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查處藥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四)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承擔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醫療器械產品抽樣檢驗、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依法監測醫療器械廣告;承擔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參與查處醫療器械違法違規行為。
(五)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承擔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參與或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調查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有關違法行為;依法監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抽樣檢驗。

四、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五、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條件的建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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