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18年10月27日,天津男子張某凡帶著妻子小潔及20個月大的女兒,一起去泰國普吉島遊玩。
2018年10月29日,張英被發現死亡,此前,張某凡已陸續為妻子購買多份保險,保險金額超千萬元,受益人是他自己。張英家人認為是女兒的丈夫為了巨額保單殺了人。
2018年12月,一篇“天津男子給妻子買3000餘萬保險後普吉島殺妻”的報導引發關注。報導稱,天津一男子在泰國普吉島一別墅酒店將妻子殘忍殺害後,偽造現場謊稱“妻子溺亡”,事後家屬發現若干受益人為該男子的保單。
案件處置
警方逮捕
2018年11月2日,張凡被卡馬拉警方逮捕,根據泰國法律,第一階段調查共有84天,2019年1月25日是檢方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最後日期。
立案逮捕
2018年12月11日,從中國駐宋卡總領館工作人員處了解到,該男子已被泰國警方立案並逮捕,案件還在調查取證環節,領事館還沒有得到泰國警方的調查結果。“關於是否會將該男子引渡回國,要徵求家屬意見和中國警方的意見,領館會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協助。”
案件披露
2018年12月12日,泰國卡馬拉警局警長Somkit Boonrat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披露了“殺妻騙保”案發詳細經過及事件審理過程。
Somkit Boonrat介紹說,事發時,嫌疑人張某凡故意將妻子按入水中讓她溺水而亡,然後才鬆手,“之後他自己回到房間裡去休息,過一會再出來看她死了沒有。又過了一會兒才打電話給酒店,讓他們來幫忙救妻子小潔,酒店員工找來急救隊幫忙,使用恢復心律等措施。此後送到醫院繼續救,這時來不及了,(人)已經死亡。”
在醫院中,張某凡跟醫生商量說想先把遺體送回中國。此次出遊一行三人,除了死者,還有一個兩歲女兒。張某凡和女兒回中國後,通知了小潔的家屬,家屬對女婿產生懷疑,並讓女婿一起來泰國接遺體。
嫌犯認罪
2018年12月14日晚,新京報記者赴泰國見到了“殺妻騙保案”中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方文川,他稱,目前涉案男子張凡(化名)已認罪,想要將張凡引渡回國受審的可能性不大,同時他希望涉事保險公司能主動提供保險原件、照片複印件和簽名等資料,在泰國庭審中可有效證明張凡是為騙保有預謀地謀殺妻子。
被控謀殺
2018年12月26日,北青報記者從方文川律師的助理章紅媛處了解到,根據最新證人口供記錄和相關證據,警方最終以泰國刑法第289(4、5)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狀正式控告該案嫌疑犯張某,12月26日警方將在律師和翻譯陪同下,進去監獄正式通知張某被控告之新罪狀,泰國刑法289條為死刑判決。26日警方通知嫌疑犯張某後,無論張某是否接受或否認此罪狀,警方將在新年後將該案移交給檢方,經檢方審核後,檢方將在1月25日之前向普吉府法院申請刑事立案,正式起訴張某。
女方家屬張先生告訴北青報,律師披露的案件進展屬實,目前女方家屬已經於今天早上從普吉島返回了國內。
2019年1月28日,新京報記者從受害者張英辯護律師處獲悉,天津一男子涉嫌“殺妻騙保”一案已進入泰國法院審理程式,嫌疑人張凡於25日下午到庭聆訊,在徵詢被告人對檢方起訴罪狀接受與否時,張凡予以了否認。泰方或在一個半月以後開庭。
天津警方也於日前抵達普吉島,與當地警方交換了相關證據,並在曼谷與受害者泰方律師,交換意見商討案情 此外,受害者家屬已向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天津銀保監局的行政訴訟狀。家屬還將於1月29日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民事訴訟狀。
請求協助
2019年1月9日,北青報記者獲得一份由親屬轉達的天津“殺妻騙保”案受害者小姐的父母聯名喊話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各涉案保險公司,請求得到協助的書面檔案。檔案中,小傑父母表示,2018年10月29日案件發生,至今已有68天。目前,除已經掌握的涉及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同方全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四份紙質保險契約以外,未獲取到其它涉案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既使是上述已經確定的涉及到的保險公司,目前亦未向家屬全面介紹上述保險契約的訂立過程。
證據曝光
2019年2月14日,新京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獨家獲悉,由天津警方向普吉府警方提供的張凡涉案證據:張凡曾偽造妻子簽名,投保11份,保險額總價值2676萬元。這些證據將在第一次庭審時,由普吉府檢方提交至普吉府法院。
開庭審理
2019年2月,受害人小潔的父親張仁儉對南都記者稱,因檢方需要時間準備證人名單,協商開庭審理時間定在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