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現象
多年來,地方GDP“增速高於全國、總量大於全國”的統計亂象引發公眾質疑。有專家指出,這種“數據掐架”既有重複統計、數出多門和基礎資料不全等原因,但其深層次則是“數字出官,官出數據”的扭曲政績觀在推波助瀾。相形之下,東北三省部分地方數據造假之風尤甚,不僅誤導中央和地方的規劃決策,且已演化為破壞黨風政風、損害政府公信力的腐敗推手。操作方法
為了維護虛高“注水數據”不露餡,一些地方官員甚至採取“無收入來源空轉財政收入、有收入來源的列收列支及借款繳稅、違規調整入庫品種和截留侵占上級收入和違規提前徵收稅款入庫”等更為隱蔽手段,在公共財政收入上大做手腳。地方事例
2013年,黑龍江省黑河市虛報項目投資19億元,按當年統計公報披露的223億年度項目投資總額計算,“注水”比例為8.5%;遼寧省岫巖滿族自治縣虛增財政收入8.47億元,超過同年實際財政收入的127%,地方統計數據“注水量”之大由此可見。
2014年底,遼寧阜新市、葫蘆島市虛報年度新開工任務數,比實際開工數合計超過2萬餘套,占上報開工數52.8%和29.3%;吉林省四平市虛報8165套,占上報開工數87.2%,審計發現後又編造完成基礎打樁6938套,截至今年5月份仍有6356套未開工。近期,吉林省對四平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8名責任人給予相應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處理手段
國家統計局早就提出,要將弄虛作假作為統計領域最大腐敗來治理。對於過度崇尚GDP增長的地方官員而言,無論多報虛報、瞞報謊報,還是少報漏報、憑空捏報,只要能轉化為政績指標,至多被視為作風不實而敷衍了事。這種失之於寬的縱容行為,助長一些地方統計數據競相摻水,其社會危害程度並不亞於貪腐。
統計法明確規定“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物質利益或者職務晉升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還要“取消其榮譽稱號,追繳獲得的物質利益,撤銷晉升的職務”
要保證經濟數據質量就必須完善統計問責制,追究涉事官員的責任,確保擠乾經濟統計數據中的水分,對造假行為予以嚴懲,讓幹部吹不起“數字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