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氨蝶呤。其化學名稱為:L-(+)-N-[4-[[(2,4-二氨基-6-蝶啶基]甲基]甲氨基]苯甲醯基)谷氨酸。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HNO
分子量:454.45
其輔料為甘露醇和氯化鈉。
性狀
本品為黃色或棕黃色疏鬆塊狀物或粉末。
適應症
甲氨蝶呤具有廣譜抗腫瘤活性,可單獨套用或與其它化療藥物聯合使用。具體適應症如下:
1.抗腫瘤治療,單獨使用:乳腺癌、妊娠性絨毛膜癌、惡性葡萄胎或葡萄胎。
2.抗腫瘤治療,聯合使用:急性白血病(特別是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或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Burketts淋巴瘤、晚期淋巴肉瘤(Ⅲ和Ⅳ期,Peter氏階段系統)和晚期蕈樣真菌病。
3.大劑量治療:大劑量甲氨蝶呤單獨套用或與其它化療藥物聯合套用治療下列腫瘤:成骨肉瘤、急性白血病、支氣管肺癌或頭頸部上皮癌,大劑量甲氨蝶呤套用時,必須套用甲醯四氫葉酸進行解救。甲醯四氫葉酸(葉酸)是四氫葉酸酯的衍生物,可與甲氨蝶呤競爭進入細胞內,這種“甲醯四氫葉酸解救”可在大劑量甲氨蝶呤套用時保護正常組織細胞免受損害。
4.銀屑病化療:甲氨蝶呤可用於治療嚴重、已鈣化性、對常規療法不敏感的致殘性銀屑病。但因使用時有較大危險,應在經過活檢及皮膚科醫生確診後使用。
規格
(1)5mg (2)0.1g (3)1g
用法用量
抗腫瘤化療:甲氨蝶呤可採用肌注、靜脈途徑給藥。
絨毛膜癌及類似滋養層疾病,常規劑量是15~30mg/日,肌注5天。通常一至數周后,在所有毒性反應全部消失後,再開始下一個療程。通常需要3~5個療程。
治療的有效性可採用24小時尿HCG(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分析進行評估。在第三次或第四次療程後,HCG水平應回到正常或低於50IU/24h,通常可測定的病變在約4~6周后可完全消除。在HCG水平恢復正常後,建議繼續給予1或2個療程甲氨蝶呤的治療。
每個治療開始前,必須進行仔細地臨床評估,甲氨蝶呤可與其它抗腫瘤藥物聯合使用。
乳腺癌:對於淋巴結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病人,作為乳房根治切除術後的輔助療法,甲氨蝶呤與環磷醯胺、氟尿嘧啶聯合套用,交替進行長期化療可得到較好的療效。甲氨蝶呤的劑量為40mg/m[sup]2[/sup],於第一天和第八天靜脈給藥。
白血病:甲氨蝶呤與皮質類固醇及其它抗白血病藥物的聯合使用時可快速有效地緩解白血病,甲氨蝶呤的劑量為每天口服3.3mg/m[sup]2[/sup],合用強的松60mg/m[sup]2[/sup]/日。如有緩解,可改用甲氨蝶呤維持劑量,每次30mg/m[sup]2[/sup]口服或肌注,每周二次;或每14天靜脈給藥2.5mg/kg。當復發時,可用誘導方案重複給藥。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對化學療法不敏感。其緩解時間短,易於復發和迅速產生耐藥性。
蕈樣真菌病:甲氨蝶呤50mg每周一次或25mg每周二次肌注,可以做為口服療法的替代方法。
大劑量療法:參見注意事項,給藥方案可根據病史、疾病的嚴重程度以及醫師的臨床經驗加以調整,大劑量給藥方案應在具備處理不良反應的充分設備的條件下,由專家執行。
銀屑病化療:治療銀屑病的給藥方案主要依據病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及醫師自身的經驗而定,應事先告知病人所有可能的危險,並在治療過程中持續監測病人情況。甲氨蝶呤10~25mg,每周肌注或靜注一次對嚴重、難以控制的銀屑病可能有效。可根據病人的反應調整劑量,最大可至50mg/周,達到最佳反應時,應調整至儘可能低的劑量和儘可能長的間隔。常規的外用治療應及早開始。在治療前、治療中及治療後,都應檢查病人肝腎功能及血常規。在使用甲氨蝶呤中及用藥後至少8周內應採取適當的避孕措施。
不良反應
1. 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丙種球蛋白減少、多部位出血、敗血症,這些副作用與劑量和使用時間有關。
2. 皮膚系統:紅斑、瘙癢、蕁麻疹、光敏感、脫色、瘀斑、毛細血管擴張、痤瘡和癤癰,同時採用紫外線照射後銀屑病的皮損可能會加重,還可發生脫髮,但通常可再生。
3. 消化系統:牙齦炎、咽炎、胃炎、噁心、厭食、嘔吐、腹瀉、嘔血、黑便、消化道潰瘍和出血、腸炎,肝臟毒性可表現為急性肝萎縮和壞死、脂肪變性、門靜脈纖維化或肝硬化。
4. 泌尿系統:腎衰、氮質血症、膀胱炎、血尿、卵子或精子減少,短期精液減少、月經不調、不育、流產、胎兒先天缺陷和嚴重的腎病。
5. 中樞神經系統:可發生頭痛、眩暈、視覺模糊、失語症、輕度偏癱和驚厥。
6. 其他:肺炎、代謝改變、糖尿病加重、骨質疏鬆作用、組織細胞異常改變,甚至有突然死亡的報導。
禁忌
下列情況下禁用甲氨蝶呤:腎功能已受損害、孕婦、營養不良、肝腎功能不良或伴有血液病者,如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及骨髓抑制。
警告
1. 銀屑病:在過去用甲氨蝶呤治療銀屑病過程中,已有死亡病例的報告。甲氨蝶呤只能用於已確診、用常規療法無效的、嚴重的、已鈣化的、致殘型銀屑病。
2. 肺部副作用:用甲氨蝶呤治療具有肺部毒性,這種毒性進展很快,甚至是致命的。肺部的副作用包括有肺炎和肺纖維化,可發生於任何劑量甚至低至每周7.5mg的劑量。當接受甲氨蝶呤治療時,任何患者如出現肺部症狀(例如乾咳、呼吸困難)都應考慮到是由於甲氨蝶呤引起的肺部毒性。如果出現了上述肺部症狀,應停用甲氨蝶呤,並對病人進行包括排除感染源在內的臨床評價。對甲氨蝶呤引起的肺毒性的處理主要是支持性療法,也可包括機械性通氣。另外,藥物誘導的肺毒性也許不能完全恢復。
3. 骨髓抑制:可能會在使用安全劑量時突然發生。甲氨蝶呤可引起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和出血,應在治療前並最好在治療過程中定期對血液系統進行評價,任何血細胞數的減少將是停藥的依據,並應採取相應的治療。所有伴有骨髓再生障礙、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的病人,應慎用甲氨蝶呤。如果發生白細胞顯著減少,可能會導致細菌感染,應停止使用甲氨蝶呤,並給予相應的抗感染治療,如果出現嚴重的骨髓抑制,可能需要輸血或輸血小板。
4. 腎功能損害:將導致藥物毒性的蓄積,進一步造成腎損害。在治療前和治療中應檢查腎功能,如果出現明顯的腎功能損害,應停藥或減少用量,應避免與其它具有腎毒性的藥物合用。
5. 肝功能損害:在用藥前和整個用藥期應檢查肝功能。因為大劑量長期套用甲氨蝶呤時會產生肝毒性,對已有肝功能不良的病人甲氨蝶呤的使用應特別慎重,避免同時使用其它具有肝毒性的藥物,包括飲酒。
6. 胃腸道系統:常見為腹瀉和潰瘍性胃炎,為避免引起出血性腸炎和可能致命的腸穿孔,可隨時停止用藥。
注意事項
大劑量鞘內注射可致驚厥和其它難以處理的副作用,主要表現在神經系統。
甲氨蝶呤應在有用細胞毒藥物經驗的醫師持續地監督下使用,並應確認用藥的益處大於潛在的危險性,應該告訴病人甲氨蝶呤的毒性和致命的副作用及其危險性,用藥後應認真隨訪病人以便儘早發現副作用,應有適當的設施來處理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1. 常規:對於有感染、消化性潰瘍、潰瘍性結腸炎、體弱、年齡太小或年老的病人應慎用甲氨蝶呤。當考慮使用甲氨蝶呤作為化療藥時,醫師應權衡利弊,大部分不良反應若早期發現將是可逆的。若出現不良反應,可以降低劑量或停藥並進行恰當的處理。
2. 大劑量治療:大劑量甲氨蝶呤僅能由專家,並在有必須的設備和人員的醫院內使用,同時應採用“甲醯四氫葉酸解救”,大劑量療法不適用於腎功能受損,或有腹水或大量胸腔積液等液體瀦留的病人。要密切監測腎功能和甲氨蝶呤血清水平以發現潛在的毒性,為防止酸性尿液條件下藥物的腎臟蓄積,建議鹼化尿液及增大尿量。
感染或免疫狀態
1. 活動性感染、胃潰瘍和潰瘍性結腸炎患者應慎用甲氨蝶呤,甲氨蝶呤有免疫抑制作用,有可能導致嚴重甚至致命感染,在免疫反應對患者而言可能是非常重要或必要時,評估藥品的使用必須要考慮該因素。
2.可能發生肺炎(某些情況會導致呼吸衰竭),由於甲氨蝶呤治療,會發生潛在致死性機會性感染,特別是卡氏肺囊蟲性肺炎,患者出現肺部症狀時,應考慮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的可能性。
3. 有明顯的或實驗室檢查證實的免疫缺陷患者通常禁止使用甲氨蝶呤。
4. 在治療期間的免疫接種可能是無效的,一般不推薦接種病毒疫苗。曾報告患者在甲氨蝶呤治療期間患者給天花疫苗後發生播散性痘苗感染。
操作注意事項
與處理所有抗腫瘤製劑相同,配製甲氨蝶呤注射液(BP)必須由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在指定地點完成(最好在細胞毒性層流櫃中),在操作過程中應戴防護手套,如果溶液意外地與皮膚或黏膜接觸,污染部位應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徹底清洗。
建議使用配有Luer-lock的注射器,建議使用大孔針頭以減少壓力,避免形成氣霧。在配製藥液過程中,使用帶排氣孔的注射針頭,也可減少氣霧的形成。
配製甲氨蝶呤所有物品或和軀體有關的廢物應裝入雙層密封的聚乙烯口袋中,在1100℃下焚化。
泄漏和處置
如果發生泄漏,限制進入污染區域,戴雙層手套(乳膠),呼吸面罩,防護罩衣和護目鏡,用紙、“CHUX”、鋸屑或細小碎屑來吸附泄漏物,限制其擴展,泄漏物也可用5%次氯酸鈉處理。從泄漏區域收集吸附性物質和碎屑,置於防漏的塑膠容器中,貼上相應的標籤,細胞毒性廢棄物作為有害和有毒物質,應明確標上“細胞毒性廢棄物,於1100℃下焚燒”字樣,廢棄物應1100℃下焚燒1秒鐘(廢棄藥瓶分解為HO及CO),隨後用大量的清水沖洗污染區域。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用於孕婦作為D類藥物。甲氨蝶呤有潛在的胚胎毒性和致突變性,因此不推薦用於妊娠婦女。如果用藥的潛在益處大於危害的話,甲氨蝶呤可用於可能懷孕的婦女,並應採取適當的避孕措施,如果患者在用藥期間妊娠,應將其對胚胎的潛在危害告訴患者。
甲氨蝶呤能泌入乳液,故哺乳期間禁止使用,甲氨蝶呤對母乳餵養嬰兒有潛在嚴重不良反應,哺乳婦女應禁止使用。
兒童用藥
參見用法用量。
老年用藥
參見用法用量。
藥物相互作用
當甲氨蝶呤在蛋白質結合位點上被其它藥物所替代時,將產生潛在的藥物毒性的相互作用,這些藥物包括:水楊酸鹽、非甾體類抗炎藥、磺胺、苯妥英。
口服抗生素,例如四環素、氯黴素和不能吸收的廣譜抗生素可能通過抑制腸道菌群或通過細菌抑制藥物代謝,從而降低甲氨蝶呤腸道吸收或干擾肝腸循環。
已有報導,甲氨蝶呤與一些藥物合用能改變細胞對甲氨蝶呤的攝取率,所以病人在接受甲氨蝶呤期間僅能使用腫瘤專家同意的其他藥物,這些藥物包括:琥珀酸氫化可的松、頭孢黴素Ⅰ、甲基強的松龍、門冬醯胺酶、博來黴素、青黴素、卡那黴素、長春新鹼和長春花鹼。
丙磺舒能減少腎小管的轉運功能,因此,甲氨蝶呤與丙磺舒合用時,應仔細監測。降血脂化合物(例如考來烯胺)與甲氨蝶呤合用時,其結合甲氨蝶呤能力大於血清蛋白。
青黴素和磺胺類藥物可能降低甲氨蝶呤腎清除率,已觀察甲氨蝶呤血清濃度增高並伴有血液學和胃腸道毒性,甲氨蝶呤與青黴素或磺胺類藥合用時應密切觀察。
藥物過量
致命的毒性症狀有厭食,進行性體重減輕,血性腹瀉、白細胞減少、抑鬱和昏迷,甲醯四氫葉酸(葉酸)是有效的解毒劑,可中和甲氨蝶呤引起的造血系統毒性,甲醯四氫葉酸可與甲氨蝶呤競爭進入細胞,通常如懷疑過量,甲氨蝶呤的劑量應等於或大於甲氨蝶呤的相對劑量,並應儘快給藥,甲醯四氫葉酸可以在12小時內靜脈輸注,劑量最高可至75mg,然後每6小時一次肌注12mg,共給藥四次,當甲氨蝶呤的平均劑量似已產生副作用,可給甲醯四氫葉酸6~12mg,每6小時肌注一次,給藥四次。
藥理毒理
四氫葉酸是在體內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脫氧核苷酸的重要輔酶,本品作為一種葉酸還原酶抑制劑,主要抑制二氫葉酸還原酶而使二氫葉酸不能還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氫葉酸,從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過程中一碳基團的轉移過程受阻,導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對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與蛋白質合成的作用則較弱,本品主要作用於細胞周期的S期,屬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對G/S期的細胞也有延緩作用,對G期細胞的作用較弱。
藥代動力學
肌內注射後達峰時間為0.5小時~1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50%,本品透過血腦屏障的量甚微。部分經肝細胞代謝轉化為谷氨酸鹽。主要經腎(約40%~90%)排泄,大多以原形藥排出體外;約10%通過膽汁排泄,半衰期(t)為1小時;半衰期(t)為二室型:初期為2~3小時;終末期為8~10小時。少量甲氨蝶呤及其代謝產物可以結合型形式貯存於腎臟和肝臟等組織中,可長達數月,在有胸腔或腹腔積液情況下,本品的清除速度明顯減緩;清除率個體差別極大,老年患者更甚。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西林瓶。(1)5mg 5瓶/盒 (2)0.1g 1瓶/盒 (3)1g 1瓶/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