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01年波羅的海和白海的航運業開始陷入危機,競爭加劇。從事該地區航運業務的英國、丹麥、德國、瑞典等國的船舶所有人為了緩和競爭、穩定運價,於1905年11月建立了波羅的海和白海公會。入會的船舶所有人遍及11個國家,共擁有船舶1056艘,約250萬載重噸。其後,會員擴大到船舶經紀人和維護船舶所有人利益的組織,如船舶所有人協會、船舶所有人保賠協會等。1911年船舶所有人會員增為284個,擁有船舶1904艘,約500萬載重噸,占當時世界商船隊總數的8%。此外,尚有160名船舶經紀人會員和 6個團體組織會員。隨著會員分布範圍更廣和公會的活動範圍日益擴大,公會的宗旨也從穩定運價、緩和競爭逐漸轉為在更廣泛的範圍內維護各國船舶所有人的利益。1927年公會正式改名為波羅的海和國際航運協會,總部設在丹麥哥本哈根。截至1984年9月,協會會員遍及100個國家和地區,計有船舶所有人會員935個,擁有船舶3.06億載重噸,約為世界商船隊總噸位的47%;船舶經紀人會員1786名;團體會員51個。
協會的任務是:①聯合船舶所有人和其他與國際航運有關的人和組織,研究與航運有關的事項並考慮應採取的措施;②向會員通報對船舶所有人的不合理費收、索賠和業務手續等,提供各種諮詢服務和情報資料,並就世界港口和航線情況、港口費收制度的變化、租船業務等及時提供有關建議,為維護船舶所有人的利益服務;③擬訂和印發各種標準租船契約、提單和其他單證等範本,並對各種機構擬訂的契約和單證進行研究評價;④就與航運業相關的事項和各方聯繫、會商。協會還廣泛參加國際有關航運的活動,已在國際海事組織和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中取得諮詢地位,並與國際航運商會、國際商會和國際海事委員會等組織在制訂貨運單證方面開展合作。協會還出版每周報告、 專門報告、 雙月通訊、年度報告等通告航運情報、新的租船契約格式等。
協會每兩年召開會員大會一次,選舉協會領導人總裁、副總裁和董事,討論董事會提出的報告。董事會每兩年召開會議一次。董事會任命24人組成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領導下執行並監督協會的業務和事務。在執行委員會領導下設有單證委員會,負責處理單證檔案事宜。總裁、副總裁是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和單證委員會的當然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