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
皮亞傑在研究兒童思維過程中發現,兒童在心理發展的某些階段也存在著泛靈論的特徵。兒童把無生命物體看作是有生命、有意向的東西的認識傾向,主要表現在認識對象和解釋因果關係兩方面。隨著年齡增長,泛靈觀念的範圍逐漸縮小。4~6歲兒童把一切事物都看成和人一樣是有生命、有意識、活的東西,常把玩具當作活的夥伴,與它們遊戲、交談;6~8歲兒童把有生命的範圍限制在能活動的事物;8歲以後開始把有生命的範圍限於自己能活動的東西;更晚些時候才將動物和植物看成是有生命的,皮亞傑認為,前運算期的兒童處於主觀世界與物質宇宙尚未分化的混沌狀態,缺乏必要的知識,對事物之間的物理因果關係和邏輯因果關係一無所知,所以思維常是泛靈論的。
啟示
在幼兒時期,如果父母和老師能充分利用“泛靈心理”,那么,他們就能在幼兒教育生活中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利用孩子的這種特性,首先需要父母和老師能隨時發揮出自己的想像力,將事物“擬人化”,例如:孩子在做遊戲時,教育孩子不要把牆壁弄髒,不要把小凳子弄壞時,可以這么對他說:“如果你摔了小凳子,它一定會疼的,如果把它的腿弄斷了,走起路來多難受啊!”或者“牆壁可愛乾淨呢!,如果弄髒了,它就不跟你們做朋友了。”孩子聽了以後會非常注意,還會擦擦凳子,撣撣牆壁上的灰塵。
對於會活動的東西,幼兒更容易引起“泛靈心理”反應。“靈化”了的外物主要是指童話故事、寓言故事、民間故事等等。如果父母想讓孩子懂得一個道理,不妨將一些寓言、童話故事編成小話劇、小舞蹈等節目和孩子一起表演,從中讓孩子接受直接的心理體驗,所得到的效果比起講大道理不知要好多少。
當然,幼兒的“泛靈心理”是一種意識發展不充分的表現。我們在利用“泛靈心理”進行教育的同時,還應指導孩子學會人物識辨、物物識辨,促進孩子從本質上去認識事物,不斷提高他們的認識能力。
父母的對策
孩子的這種泛靈心理,對我們的親職教育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年輕父母該採取怎么樣的對策呢?
用擬人化的方法回答孩子
孩子是好奇的。從2歲末期開始,寶寶就會對我們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有些問題的答案是這個時期的寶寶心理水平難以理解的,這時候,我們可以根據他的心理特點,採用擬人化的方法間接地回答。例如:孩子問:“魚為什麼會有魚鱗?”家長可以這樣回答:“就像你在游泳時要穿游泳衣一樣,魚在水中游泳也要穿游泳衣——魚鱗就是魚的游泳衣。”
培養愛心與同情心
此外父母還可以將物“擬人化”以激發孩子的泛靈心理,使之產生移情心理,進而理解和形成相應的良好習慣。比如,教育孩子愛護花草樹木,愛護小動物,愛護其他小朋友,都可以利用其泛靈心理,使之對相應的人或物產生移情心理,進而形成同情心,使其愛護他人和物就像愛護自己一樣。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不要有意無意地利用孩子的泛靈心理,來為其行為的過錯推卸責任。現實中如孩子被木凳絆倒,家長往往指使孩子或幫孩子去“打”或“罵”那將其絆倒的木凳。由於受泛靈心理的影響,一般的孩子都會在“懲罰”木凳而獲得“報仇”後,逐漸恢復內心的平衡。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妥的。因為這等於為孩子推卸責任,這不利於他們的責任感形成。因為事實上,孩子跌倒不是“木凳礙事”而是他自己不小心,應受到責怪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木凳。
提醒
平時不要給孩子講有恐怖情節的故事或看恐怖的影視節目。因為這個時期的孩子容易受泛靈心理影響,它們很難區分現實與虛構,他們往往把畫冊、影視、故事裡的鬼怪、猛獸、機器人的故事情節或形象和現實生活混淆,對恐怖的畫面內容尚缺乏分析能力,以為現實生活中真的存在影視節目或故事中的妖魔鬼怪,因而產生不該有的恐懼心理,有時甚至還會產生幻覺。因此,我們除了在語言、圖畫等方面應刪除會使孩子產生恐懼、被傷害的內容外,還應儘量避免讓孩子看帶有恐怖鏡頭的影視節目。這樣將有益於發展孩子勇敢、大膽、無畏的品質,進而有益於他們心理的健康發展。
注意
不要有意無意地利用孩子的泛靈心理,來為其行為的過錯推卸責任。現實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情形:孩子不小心被木條絆倒,帶孩子的成人往往會一邊撫慰孩子,一邊指使孩子或幫孩子去“打”或“罵”那將其絆倒的木條。由於受泛靈心理的影響,一般的孩子都會在“懲罰”木條而獲得“報仇”後,逐漸恢復內心的平衡。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妥的。因為這等於為孩子推卸責任,這不利於他們責任感的形成。因為事實上,孩子跌倒不是“木條礙事”而是他自己不小心,應受到責怪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木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