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寬容:以中國刑政為視點

法律與寬容:以中國刑政為視點

第一章法家之法 第五章法律變異 第十章刑政之變

圖書信息

作 者: 童偉華

叢 書 名:寬容研究叢書出 版 社: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ISBN:9787509703823 出版時間:2008-11-01版 次:1頁 數:258裝 幀:平裝開 本:20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刑法

內容簡介

《法律與寬容:以中國刑政為視點》選擇了上至秦帝國、下至清王朝的幾位代表性人物和典型事件進行分析。中國古代社會綿延幾千年,經歷了多個不同歷史時期以及許許多多的朝代,通過對人物思想、事件的勾勒,品評刑政得失,以求古為今用。執政者推行的刑政,既烙上了當政者個性的印記,也大體反映了當時的主流意識形態。制度和思想,是研究中國刑政史的兩翼,兩者結合,更能洞窺中國刑政的全貌。

作者簡介

童偉華,l971年生,湖南嶽陽人。1997年中南政法學院碩士畢業後在華僑大學法學
院工作,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期間於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武漢大學攻讀博士,畢業後回校工作。2005年底進入吉林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在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研究科擔任客員研究員,回國後擔任汕頭大學日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代表性研究成果有《犯罪客體研究——違法性的中國語境分析》(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犯罪構成原理》(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6年版),《刑法總論》(蘭州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等,另外在《法律科
學》、《法商研究》、《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刑事法評論》、《刑法論叢》等刊物發表論文4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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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引 言
第一章 法家之法
第二章 大道自然
第三章 春秋大義
第四章 儒之正者
第五章 法律變異
第六章 文字有罪
第七章 原儒原法
第八章 死刑話題
第九章 重刑之辯
第十章 刑政之變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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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律與寬容,是一個很大的研究課題。如果全面研究這一課題,難免涉及方方面面的法律問題。限於篇幅與能力,只好選擇我熟悉的刑政作為論述的視角。故本書的內容,實際上是中國刑政與寬容問題。
刑政在中國古代很受重視,刑政的好壞往往關係到社稷安危。一部《資治通鑑》,所言主要是三類事:戰爭、宮廷鬥爭以及刑政。刑政,就是有關刑法的政治,中國古代只有刑法,法律史主要是刑政史。不論刑政的實際狀況如何,歷朝歷代的當權者無不將其作為執政的重點,一旦刑政敗壞,這個王朝就差不多要完蛋了。總的說來,政治清明、社會穩定的王朝,刑政都較為寬容;政治黑暗、社會洶洶不安的朝代,刑政都武健嚴酷。
中國古代社會綿延幾千年,經歷了多個不同歷史時期以及許許多多的朝代,本書選擇了上至秦帝國、下至清王朝的幾位代表性人物和典型事件進行分析。通過對人物思想、事件的勾勒,品評刑政得失,以求古為今用。執政者推行的刑政,既烙上了當政者個性的印記,也大體反映了當時的主流意識形態。制度和思想,是研究中國刑政史的兩翼,兩者結合,更能洞窺中國刑政的全貌。
秦帝國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國家,奉法家思想為治國圭臬,代表人物有秦始皇、秦二世父子以及商鞅和李斯。秦帝國刑網密布、酷烈無比,秦朝之亡,確有法律不寬容的因素。法家之法整體上難以行得通,它背離人情事理,視人為“布匹土石”,可以行一時,不可行萬世,所以秦帝國二世而終。當然法家也絕非乏善可陳,它強調執法公平,“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主張法律具有普適性,這在當時是難得的進步法律觀。特別是,法家人物多為改革派,主張廢井田、開阡陌,廢封建、立郡縣,為建立大一統的國家立下了汗馬功勞。法家也開闢了兩千餘年的君主專制政體,將君主捧上了至高無上的地位。
漢承秦制,治國理念卻迥然不同,歷史地位也出乎其右。漢朝出了有影響的皇帝,也出了大思想家,漢文帝和董仲舒可分別為執政者和思想型人物的代表。漢文帝留給後世的主要政治遺產之一,是刑政的寬容。他廢收孥連坐令,除誹謗妖言罪。最為後人稱道的是他廢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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