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統編教材

內容介紹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統編教材:證據法學》共九章,分為五個板塊。第一板塊即前兩章為理論篇。第一章以事實為證據法學的邏輯起點,論述了事實三性即真實性、經驗性和可陳述性,證據三性即相關性、可采性和證明力,事實與證據的關係及證據類型。第二章考察了證據法的認識論和價值論基礎,二者之統一決定了證據法具有促進事實真相發現即“求真”與維護普遍社會價值即“求善”的雙重功能。證據法是以相關性為一條邏輯主線,證明責任和標準為兩個證明連線埠,舉證、質證和認證為事實認定三個階段,準確、公正、和諧與效率為四大價值支柱,而構成的理論體系。第二板塊即第三章,對證據開示的特徵、意義、效力以及刑事與民事訴訟證據開示的區別作了分析。證據開示是對抗式訴訟的一項重要制度。第三板塊由第四、五章組成,可稱舉證姊妹篇,分別論述了展示性證據和言詞證據的舉證方法。第四章論述了物證、書證等證據的出示、辨認、鑒真和鑑定。第五章對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和作證特免權作了論述。證人證言是言詞證據的主要形式,以詢問和回答的方式提供證言體現了直接言詞原則的要求。第四板塊是第六章,系統論述了作為證據法典型內容的證據排除規則,包括非法證據、傳聞證據、意見證據、品性證據等排除規則。第五板塊即第七章至第九章為證明和認證篇。第七章論述了證明責任與標準。證明責任被稱為“訴訟的脊樑”,它是提出事實主張和證據的責任,又包含著說服責任和不利後果的承擔責任,是權利、義務、責任和後果的統一體。證明標準既是證明所應達到的程度,也是事實認定者作出裁判所需被說服的程度。第八章論述了證明主體和對象,法院取證和證據保全,以及質證和認證的方法。第九章將推定和司法認知作為認證方法分別作了論述。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