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一本通

第八條【本法的空間效力】 第三十五條【合夥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法人的條件】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3月1日)
叢書名: 法律一本通
平裝: 32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09324890, 9787509324899
條形碼: 9787509324899
尺寸: 20.2 x 12.8 x 1.6 cm
重量: 259 g

內容簡介

《法律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一本通(第3版)》緊扣教學和實踐兩個主題,在目錄上標註了重點法條,並在某些重點法條的相關規定之前,對收錄的相關檔案進行分類,再按分類歸納核心要點,以便讀者最便捷地查找使用。
《法律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一本通(第3版)》緊扣法律條文,在主法條的相關規定之一附上案例指引,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機構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過相關案例,可以進一步領會和把握法律條文的適用,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並對案例指引製作索引目錄,方便讀者查找。

目錄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本法調整對象】
第三條【平等原則】
第四條【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
第六條【合法原則】
第七條【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第八條【本法的空間效力】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九條【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起止】
第十條【公民民事權利能力平等】
第十一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未成年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條【公民的住所】
第二節 監護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第十七條【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第十八條【監護人的職責、權利與民事責任】
第十九條【精神病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宣告】
第三節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二十條【宣告失蹤的條件】
第二十一條【宣告失蹤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二條【宣告失蹤的撤銷】
第二十三條【宣告死亡的條件】
第二十四條【宣告死亡的撤銷】
第二十五條【死亡宣告撤銷後的財產返還】
第四節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二十六條【個體工商戶】
第二十七條【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二十八條【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二十九條【民事責任的承擔】
第五節 個人合夥
第三十條【個人合夥的定義】
第三十一條【合夥契約】
第三十二條【合夥財產】
第三十三條【字號與經營範圍】
第三十四條【合夥的內部關係】
第三十五條【合夥的民事責任】
第三章 法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六條【法人的定義及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第三十七條【法人的條件】
第三十八條【法定代表人】
……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六章 民事責任
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八章 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九章 附則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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