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影響力概述
法定影響力又稱權力性影響力、強制性影響力,法定影響力來源於群體的統一意志。法定影響力的大小取決於權力主體掌握資源的多少,包括物質資源、社會資源和精神資源,當領導者職位越高時,所控制的資源越多,對他人的影響力也就越大。企業領導的法定影響力,是源於組織賦予企業領導者的、要被領導者服從的權力所決定的影響力,其核心是權力。這種影響力帶有強迫性,以外部壓力的形式來發生作用。在它的作用下,被影響者的心理與行為主要表現為被動,服從。因此,這種影響力對人的心理和行為的激勵作用有限的。
權力性影響力的特徵
權力性影響力與非權力性影響力有著各自的特徵。權力性影響力的特徵主要表現為:1.強制性。
權力性影響力是由社會賦予個人的職務、地位、權力等形成的,它是權力擁有者對人的行為發生作用的一種控制力和約束力,是由領導者所擁有的職位權力所產生的。
任何一級領導者都有明確的責權範圍。在其範圍內,他有決策權和指揮權。行使這些權力是法律或組織機構規定的,被領導者必須服從。由於領導者的職權具有法定基礎,因而由法定權產生的影響力也就具有強制的性質。
2.賦予性。
領導者擔任的職務是由上級和組織任命的,有的還是人民選舉的,因而由領導者的職權產生的影響力也就具有賦予性。就是說,是上級和組織以及人民賦予了領導職位的權力,並對被領導者產生影響力。這種由職權產生的影響力會隨職務的變動而變動,有職就有權,不在職就無權。
3.範圍性。
權力性影響力是建立在直接的上下級關係基礎上的。有了直接的上下級關係,領導者才能對被領導者產生權力性影響力。如果不是直接的上下級關係,一般產生不了權力性的影響力。甲縣的縣長在甲縣能產生權力性影響力,在乙縣就產生不了這種影響力。同樣,乙縣的縣長在乙縣能產生權力性影響力,在甲縣就產生不了這種影響力。顯然,權力性影響力是受到職權範圍制約的,是受到時空限制的。
4.無差異性。
權力性影響力是由職權本身產生的,因此誰擔任一定的領導職務,誰就有這個職務的權力,並對被領導者產生影響。這種職權和影響不會因人而異。就是說,同是市長的職位,誰擔任市長誰就擁有市長的職權;同是縣長的職位,誰擔任縣長誰就擁有縣長的職權。在市長、縣長的領導職位上, 就會對被領導者產生影響,其下屬就得聽命、服從。
法定影響力的影響因素
決定法定影響力的主要因素有:1、職位因素。
企業領導者在工作群體中的職位會使被領導者產生敬畏感,職位越高、權力越大,員工的敬畏感也就越甚。職位因素造成的影響力與本人的素質沒有直接的關係,它是組織賦予領導者的力量。
2、傳統因素。
企業員工對企業領導者往往形成這樣一種觀念:企業領導者不同於普通人,他們有權、有才幹、比普通人強。被迫的服從形成了習慣以後,就會變成自覺的服從。企業領導者追求權威和服從感,有著積極和消極的兩種意義。企業領導者如果沒有權威,工作就難以順利開展。但如果一味地追求權威,將會發展為要求下級對自己的個人迷信和個人崇拜,使事情走向反面。
法定影響力是通過正式的渠道發揮作用的。當領導者擔任領導職務時,由傳統心理、職位、資歷構成的權力的影響力會隨之產生,當領導者失去領導職位時,這種影響力將大大削弱直至消失。同時,企業領導的法定影響力還受許多因素的制約,包括上級的權力、其他群體或領導者的權力、下屬的接受、下屬的權力和下屬的權利等。
權力性影響力與非權力性影響力的異同
權力性影響力與非權力性影響力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權力性影響力與非權力性影響力的相同點主要有1.作用的主體相同。
無論是權力性影響力還是非權力性影響力,作用的主體都是領導者,是領導者通過不同的方式或途徑對被領導者產生影響。離開了領導者,就不會有權力性影響力和非權力性影響力。
2.作用的對象相同。
無論是權力性影響力還是非權力性影響力,作用的對象都是被領導者。如果沒有被領導者的存在,領導者也產生不了權力性影響力和非權力性影響力。
3.統一於影響力。
權力性影響力和非權力性影響力是領導者影響力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它都表現為領導者在與他人交往中影響和改變他人心理和行為的能力,在影響方面二者是統一的。
權力性影響力與非權力性影響力的不同點主要有:
1.構成因素不同。
權力性影響力的主要因素有傳統因素、職位因素和資歷因素。傳統因素是人們對領導者的一種傳統觀念,人們認為領導者不同於普通人,他們有權力,有才幹,比普通人強。這些觀念逐步成為某種形式的社會規範,產生了對領導人的服從感。職位因素即領導者在組織中的職務和地位。居於領導地位的人有一定的法定權力,有了這種權力,就可以左右被領導者的處境,使被領導者產生一種敬畏感。資歷因素即領導者的資格和經歷,一般來說,資歷較深的領導者都有相當的影響力,人們對資歷較深的領導者產生敬重感。構成非權力性影響力的主要因素有品格因素、能力因素、知識因素和感情因素。品格因素是指一個人的道德、品行、人格、作風等,它是決定領導者影響力的根本因素。一個品德高尚的領導者會使人產生一種敬愛感。能力因素是指一個人的才能。有才能的領導者會給工作群體帶來成功和希望,使人們對其產生一種敬佩感。知識因素是指一個人擁有的知識。有豐富知識的領導者會得到人們的尊重,也容易取得人們的信任,使人們對其產生一種信賴感。感情是人對客觀事物好惡傾向的內在反映,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建立了良好的感情關係,便能產生親切感。
2.權力來源不同。
權力性影響力來源於法定職位,即職位權力。職位權力包括懲罰權、獎賞權、合法權。懲罰權來自下級恐懼感,即下級感到領導者有能力懲罰他,使他痛苦,使他不能滿足某些需求。獎賞權來自下級追求滿足的欲望,即下級感到領導者有能力獎賞他,使他覺得愉快或滿足某些需求。合法權來自下級傳統的習慣觀念,即下級認為領導者有合法的權力影響他,他必須接受領導者的影響。非權力性影響力來源於個人魅力,即個人權力。個人權力包括模範權和專長權。模範權又叫感召力,由領導者的品格因素和感情因素構成,來自下級對上級的信任,即下級相信領導者具有他所需要的智慧和品質, 具有共同的願望和利益,從而對他欽佩和讚譽,願意模仿和跟隨他。專長權又叫專家影響力,由領導者的能力因素和知識因素構成,來自下級的尊敬,即下級感到領導者具有某種專門的知識、技能和專長,能幫助他指明方向,排除障礙,達到組織目標和個人目標。
3.作用方式不同。
權力性影響力作用於被領導者的方式一般是領導者向下屬提出正式要求或發布指令。這些要求和指令通過口頭和文字進行傳輸,如通知、法令、規章、批示等,而這些要求或指令是下屬必須執行或服從的。非權力性影響力作用於被領導者的方式是人格感召,包括人格影響力和榜樣行為影響力,是領導者通過自身較高的素質,如擁有豐富的知識、良好的品行、較強的能力以及與下屬融洽的關係,使被領導者自願接受領導,從內心信服領導者。
4.作用效果不同。
無論是權力性影響力還是非權力性影響力,都會對被領導者產生一定的作用,但二者作用的心理效果是不一樣的。權力性影響力來源於職權,作為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因而通過職權對被領導者作用的心理效果表現為服從感、敬畏感和敬重感。非權力性影響力來源於領導者的個人魅力,因而對被領導者作用的心理效果表現為敬愛感、敬佩感、信賴感和親切感。
法定影響力與非法定影響力的關係
法定影響力與非法定影響力,儘管各有其特點,但兩者又是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首先,領導影響力,是法定影響力與非法定影響力的有機統一。法定影響力是領導影響力的前提要素。企業領導者必須手中有實權,方能支配下級,實現領導功能。非法定影響力是領導影響力的基礎要素。要使下屬自覺地、真正地服從,僅僅依靠職權是不行的。當企業領導者盛氣凌人、頤指氣使、武斷專橫、濫施淫威時,下屬只是口服心不服,暫時敷衍屈從,心底卻暗生怨恨之意。這種影響力是表面的、虛假的,對人的影響是暫時的、極其有限的,有時甚至事與願違。
一位企業領導者,只有具備某種專門知識和才幹,而且品德高尚、作風正派、處處以身作則、為人表率、堅持原則、秉公執政、辦事公道、在工作中做出許多成績,他的領導活動就容易為下屬所接受,他的為人就能得到下級的欽佩,下級就越容易接受他的影響力,並且從心理上歸屬於他。這種歸屬和接受不是強制性的,而是由衷的、自覺的、心甘情願的。崇高的威信是企業領導者的內在魅力,它像磁石吸鐵一樣,吸引著他的部下。因此,非法定影響力是構成領導影響力的堅實基礎。
其次,兩種影響力相互影響,其中,非法定影響力制約著法定影響力。威信的高低可以導致實際權力大小的變化。這就是說,企業領導者擁有的非法定影響力可以大大加強他的法定影響力。職權取決於職位,而威信主要與企業領導者個體行為與素養密切相關。從另一個角度講,唯有法定影響力而無非法定影響力,法定影響力也難以發揮功效,權力最終也會喪失。
法定影響力也對非法定影響力產生一定影響。一般說來,被領導者對企業領導者總有一種服從感、敬畏感。如果企業領導者有一定的職權和資歷,就會對非法定影響力起到增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