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

奉之可以得道。 時人鹹異之。 不及而死。

【法安[《神僧傳》卷第二]】
釋法安。一名慈欽。未詳何許人。遠公弟子也。善持戒行講說眾經兼習禪業。善能開化愚蒙拔邪歸正。晉義熙中新陽縣虎災。縣有大社樹下築神廟。左右居民以百數。遭虎死者夕有一二。安嘗游其縣暮投此村。民以畏虎早閉門閭。安徑之樹下通夜坐禪。向曉聞虎負人而至投之樹北。見安如喜如驚。跳伏安前。安為說法授戒。虎踞地不動。有頃而去。平旦村中人追虎至樹下。見安大驚。謂是神人。遂傳之一縣。士庶宗奉。虎災由此而息。因改神廟留安立寺。左右田園皆舍為眾業。後欲作畫像須銅青困不能得。夜夢見一人近其床前雲。此下有銅鐘覺即掘之果得二口。因以青成像。後以一鍾助遠公鑄佛。餘一武昌太守熊無患借視遂留之。安後不知所終曇霍
沙門曇霍。不知何許人也。禿髮[仁-二+辱]檀。時從河南來。持一錫杖令人跪曰。此是般若眼。奉之可以得道。時人鹹異之。或遺以衣服。受而投之於河。後日以還其本主。衣無所污。行步如風雲。言人生死貴賤無毫髮之差。人或藏其錫杖。曇霍大哭數聲。閉目須臾起而取之。鹹奇其神異莫能測也。因之事佛者甚眾。利鹿孤有弟[仁-二+辱]檀。假署車騎權傾偽國。猜忌多所賊害。霍謂[仁-二+辱]檀曰。當修善奉佛為後世橋樑。[仁-二+辱]檀曰。先世未曾奉佛。今若奉佛恐違先世之旨。公若能七日不食顏色如常。是為佛道神明。仆當奉之。乃使人幽守七日。而霍無饑渴之色。[仁-二+辱]檀遣沙門智行密持餅遺霍。霍不肯食。[仁-二+辱]檀深奇之每。謂[仁-二+辱]檀曰。若能安坐無為則天下可定。祚胤克昌如其窮兵好殺禍將及己。[仁-二+辱]檀不能從[仁-二+辱]檀女病甚。請救療曇霍曰。人之生死自有定期。聖人亦不能轉禍為福。曇霍焉能延命耶。正可知早晚耳。[仁-二+辱]檀固請之。時後宮門閉。曇霍曰。急開後門。及開門則生。不及則死。[仁-二+辱]檀命開之。不及而死。後兵亂不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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