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頭鴨梨

泊頭鴨梨

泊頭鴨梨是河北省滄州市的特產,以泊頭栽培面積最大,栽種最早,品質最好而得名,泊頭鴨梨果形俊秀,皮簿肉細,脆嫩多汁,香甜爽口。過去泊頭鴨梨的主要集散地在天津口岸。故對外出口稱“天津鴨梨”。

基本信息

(圖)泊頭鴨梨泊頭鴨梨
 

品種特性

泊頭鴨梨泊頭鴨梨
鴨梨含糖一般在10-13%,並含有果酸、蛋白質、脂肪、多種維生素、礦物質和碳水化合物。鴨梨還是一種極好的藥品。據中國藥典《本草從新》中說,鴨梨“性甘寒微酸”,具有“清心肺、利腸、止咳消痰、清喉降火,醒酒解毒”之功效。泊頭鴨梨除生食外,還可以加工成梨汁、梨乾、梨酒、梨醬、梨脯等人們廣泛食用的飲料和食品。

栽培歷史

泊頭是著名的“中國鴨梨之鄉”,鴨梨產業也因此成為泊頭的特色支柱產業。有“中國鴨梨看河北
泊頭鴨梨種植園泊頭鴨梨種植園
,河北鴨梨看泊頭”的說法。泊頭鴨梨的栽培歷史可追溯到漢代,《史記·貨殖列傳》中記載,西漢時“淮之北,常山已南,河濟之間,千樹梨……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泊頭市當時瀕臨黃河,正處於這一地區,可見泊頭鴨梨栽植當時已有相當規模。東晉道學家葛洪的《神仙傳》中,曾有“交梨”的記載:據傳隋煬帝出遊運河,路過泊頭曾上岸觀梨花,只見“河上花,天水浸靈芽,淺蕊水邊勻玉粉,濃苞天外剪玉霞,斜暉暖搖清翠動,梨花香透萬千家。”泊頭亦因隋煬帝泊船上岸觀花而得名。《清一統志》記載“交梨”屬交河(即泊頭)物產,康熙年間《河間府志》稱“交河之梨,人謂之交梨,其味香而脆”。泊頭鴨梨栽植歷史悠久,據2007年調查,在窪里王鎮、齊橋鎮仍有上萬株樹齡在100~300年的梨樹,其中一株樹齡300年的“梨樹王”,在窪里王鎮姜橋村,仍枝葉繁茂,正常結果。這些記載都表述了泊頭鴨梨悠久的栽培歷史。

生產情況

解放初期,泊頭鴨梨種植面積為800公頃,年產鴨梨400萬公斤,占河北省梨果總產量的30%。
泊頭鴨梨無公害種植泊頭鴨梨無公害種植
解放後,特別是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泊頭市對鴨梨的發展十分重視,使泊頭鴨梨產業得到了快速有序的發展。1982年推行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後,在當時交河縣委、縣政府的引導組織下,廣大果農把梨果生產作為勞動致富的重要途徑,把承包制推廣到鴨梨生產中去,短短几年時間,泊頭鴨梨的生產面積和產量迅速增加,1987年增加到6667餘公頃,年產梨6萬噸,梨果年產值5000萬元,占到當地農業總產值的36%。20世紀80年代以前,由於泊頭鴨梨經天津港出口,受當時計畫經濟的影響,泊頭鴨梨曾冠以“天津鴨梨”的名稱出口國外,人們耳熟能詳的“天津鴨梨”,原產地即為泊頭。在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泊頭市委、市政府開始認識到打造地方品牌的重要性。為體現地方特色,讓國內外均品嘗到地道的泊頭鴨梨,從20世紀80年代末期,泊頭鴨梨開始打品質、品牌之旗,走科技生產之路。從那時起,泊頭鴨梨逐漸樹立起品牌形象,國內外市場占有量大增。尤其是在南方市場上,泊頭鴨梨以其優良的品質,每箱的價格比其他產地的產品高出5~10元,仍然供不應求。
1991年,泊頭舉辦了第一屆鴨梨節,此後又連續舉辦了幾屆,使泊頭鴨梨的美名達到了空前的規模。品牌的宣傳,帶動了泊頭鴨梨國內外市場的不斷擴大,從而也促進了種植面積的大發展。到1995年,泊頭鴨梨的栽培面積擴大到1.7萬公頃,使泊頭鴨梨的生產規模和效益在河北省和中國首屈一指。
1996年泊頭鴨梨獲得國家綠色食品證書,標誌著泊頭鴨梨達到了高標準、高檔次、高地位。1997年,泊頭市委、市政府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經過多次論證,果斷決策從1998年起,在泊頭梨區率先推行標準化管理,進而推行無公害生產技術配套。在生產上實行“公司+基地+農戶”的管理模式,技術上推行鴨梨生產“六統一”,即統一肥水指標、統一修剪方案、統一套袋標準、統一病蟲防治、統一採摘、統一貯運銷售。
1998年,泊頭鴨梨打入美國、加拿大的市場,1999年,進入澳洲市場,2002年,金馬牌泊頭鴨梨首次打入全球最大的連鎖超市——美國沃爾瑪,開創了中國鴨梨之先,此後又打入了全球第二大連鎖超市法國家樂福。
2004年9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通過第131號公告向社會發布對泊頭鴨梨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後,泊頭鴨梨更加聲名鵲起。
2005年,泊頭共出口鴨梨6萬噸,占河北年出口量的70%,創匯5000萬美元。
2006年6月初,泊頭鴨梨成功打入北京京客隆,成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指定果品供應商北京京客隆超市的果品採購基地。
2010年,泊頭市鴨梨種植面積25萬畝,年產鴨梨40多萬噸,種植面積和產量均居全中國首位。有較大規模的果品龍頭企業50餘家,具有果品自營出口權的企業5家,泊頭東方果品有限公司和亞豐果品有限公司已成為河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每年約有7萬噸金馬、泊洋等知名品牌的鴨梨,出口到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歐盟東南亞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占全省出口量的60%,年創匯5000多萬美元。

產地域產品保護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通過了對泊頭鴨梨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批准自2004年9月27日起對泊頭鴨梨實施原產地域保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31號)。

地域保護範圍

泊頭鴨梨原產地域範圍以河北省泊頭市人民政府《關於申請對泊頭鴨梨原產地域保護的請示》(泊政請[2004]5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河北省泊頭市所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鴨梨。
(二)土壤條件。
土層深厚肥沃的沙中壤土,PH值7.5至8.0,有機質含量1.0%以上。
(三)栽培管理。
1、種苗的培育。
選用以杜梨為砧木的,無病害的品種純正的優質苗木。
2、苗木定植。
行向南北,株距3至4m,行距4至5m,並按1:8的比例配置授粉樹。
3、施肥。
畝施有機肥5000公斤。
4、花果管理。
人工授粉。每隔20至25厘米留1個果,每果台只留1個果,或百枝留果40個,或每畝留果1.2至1.3萬個。盛果期梨樹畝產不高於2500公斤。
(四)果實採收。
長期貯藏用梨可於盛花期後145至155天左右。
用於短期貯藏和直銷的可於盛花後160天左右採收。
(五)品質特色。
1、感官特徵。
果肉色澤乳白,皮薄細脆多汁,石細胞少,味甜,清香。
2、理化特徵。
單果重175至265g。總糖含量≥9.1%,可溶性固形物≥11.5%,可食率90%以上,固酸比≥58.5,硬度指標6.5/c㎡。

專用標誌使用

在泊頭鴨梨原產地域範圍內的生產者需要使用“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的,應向泊頭鴨梨原產地域保護的申報機構―當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批准後,方可使用“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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