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

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

慶五一做最美人,做最美事 2016 年.4月29日晚上7:00,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在泉州浦西萬達廣場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漢服文化活動。表演人員身著各式各樣的漢服,進行漢式婚禮秀

基本信息

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是經泉州市民政局批准註冊成立的文化團體。本中心旨在發揚中華文明,繼承文化遺產,構建和諧社會。

中文名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 成立時間2016年2月1日 ,登記證號52350500MJC180022X主管單位泉州市民政局
目錄
1建設宗旨
2組織機構
3業務範圍
4組織章程
建設宗旨
傳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弘揚華夏傳統文化、推廣漢族傳統服飾及傳統禮儀,開展活動遵循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道德。
組織機構
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設立理事會,其理事成員為7人。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
業務範圍
開展漢服學術研討會;舉辦漢服展覽,出版相關書籍;漢民俗文化推廣研究;漢服文化咨訊合作指導;推動公眾體驗和學習漢服文化;建立漢服文化交流信息平台。
組織章程
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單位的名稱是泉州市久盛隆務漢服研究中心
第二條本單位的性質是自願舉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性公益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單位的宗旨是傳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弘揚華夏傳統文化、推廣漢族傳統服飾及傳統禮儀,開展活動遵循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道德。
第四條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泉州市民政局
第五條本單位的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七星街聯成花苑1301號
第六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事(以下簡稱理事)和監事;
(三)有權查閱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五萬元。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務範圍:
一:邀請漢文化專家開展學術研討會,
二:舉辦漢服展覽、出版相關書籍。
三:漢服禮儀、節慶等漢民族風俗研究推廣。
四:漢服文化資訊、合作與指導。
五:推動公眾體驗和學習漢服文化。
六:建立漢服文化交流信息平台
第三章組織管理制度
第十條本單位設理事會,其成員為7人。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推選產生。
理事每屆任期四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修改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畫;
(三)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四)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本單位的分立、合併或終止;
(六)罷免、增補理事;
(七)內部機構的設定;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召開理事會會議:
(一)理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1/3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常務副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2名。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副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召開理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併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委託書必須載明授權範圍。
第十六條理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單位的分立、合併或終止;
(三)修改章程;
(四)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噹噹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本單位設立監事一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條監事在舉辦者(包括出資者)、本單位從業人員中產生或更換。
本單位理事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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