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繼明

況繼明

況繼明,男,1958年生於昆明,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歷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副處級審判員、立案庭副庭長,現任正處級審判員、雲南省法官協會副秘書長、三級高級法官;系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雲南省人民政府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課題組骨幹研究員,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指導與參考》特約編輯,雲南省社科聯特約研究員;兼職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西政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國家法官學院雲南分院教師。雲南省十佳優秀法學研究工作者,“雲南省有突出貢獻的哲學社會科學專家”、“全國審判業務專家”。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況繼明,男,1958年生,雲南昆明人 ,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長期從事審判業務工作,在民庭、立案庭的審判崗位上審理各類案件,歷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副處級審判員、立案庭副庭長,現任正處級審判員、雲南省法官協會副秘書長、三級高級法官;系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雲南省人民政府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課題組骨幹研究員,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指導與參考》特約編輯,雲南省社科聯特約研究員;擔任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國家法官學院雲南分院兼職教師。研究領域為訴訟法學、環境保護法、智慧財產權法、審判學。 發表學術論文和文章100多篇,個人專著有《雲南司法審判的回顧與探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主編和參編的著作有16部,有12篇論文和著作分別獲中國法學會、最高人民法院、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雲南省人民政府、雲南省法學會授予的一等獎、二等獎和優秀獎。雲南省十佳優秀法學研究工作者 。2006年10月被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授予“雲南省有突出貢獻的哲學社會科學專家” 。是“2009綠色中國年度人物”提名人 。2009年12月被評為首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 。

審判工作業績

個人履歷

1.1996年11月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雲人任字第(1996)68號任命況繼明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審判員;

2.2001年9月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雲人任字第091號(法)任命況繼明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3.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06250016號)批准況繼明為三級高級法官。

典型案例

1.中國社科院昆明分院申訴和解案(申訴和解協定);

2.昆明偉鎮經貿有限責任公司申訴和解案(申訴和解協定);

3.審理西雙版納電話用戶集團訴訟案(民事裁定書);

4.審理曹傳雲刑事申訴案(刑事再審決定書啟動再審,省法院內部函、刑事再審判決宣告無罪);

5.審理原告張洋訴被告瑞昌公司地面施工損害賠償申訴案(民事裁定書啟動再審,民事再審判決改判賠償);

6.審理王從瑚與曲靖煙廠勞動爭議糾紛申訴案(駁回申訴通知書,王從瑚服判息訴)。

部分學術成果

著作類

1.《雲南審判志》,雲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

2.《毒品犯罪懲治與防範全書》,中國法制出版社1998年出版;

3.《比較審判學》,雲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

4.《雲南省市場經濟法制環境建設論綱》,雲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

5.《雲南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專題——雲南智慧財產權法制建設問題研究報告》(評審稿),2008年7月經國家智慧財產權專家組評審通過,擬於近期送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況繼明為該專題骨幹研究人員)。

論文類

1.《中國重返關貿總協定對我國民商訴訟制度可能產生的影響與對策》,刊載於《法學與實踐》1993年第6期;

2.《維護憲法權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刊載於《雲南日報》1994年8月26日;

3.《三大訴訟審判方式的改革與對策》,刊載於中國法學會會刊《法學研究動態》1994年第10期;

4.《論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目標、模式和有關問題》,刊載於《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理論問題研究》課題論文集,新華出版社1999年出版;

5.《論人民法院如何實現司法公正》,刊載於《雲南大學學報》1999年第2期;

6.《試論審判委員會職能的改革與規範》,刊載於最高人民法院期刊《人民司法》2000年第1期;

7.《審判工作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刊載於論文集《法治理念之光》,公安大學出版社2006年11月出版;

8.《建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制度的探討》,刊載於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經濟問題探討》2007年第11期;

9.《試論民事程式法治與實體法治的規範健全》,刊載於《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5期;

10.《立審分立與審判流程管理情況的調查與研究》,刊載於最高人民法院姜興長主編的《立案工作指導與參考》2003年第3卷(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個人榮譽

審判業績榮譽證書

1.1994年至1997年連續四年被評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先進工作者

2.1994年11月5日,因論文獲“全國首屆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雲高法(1994)76號檔案給予通報表彰獎勵;

3.1996年7月被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雲南省司法廳授予“雲南省二·五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受到表彰獎勵;

4.1996年8月,因擔任《雲南審判志》的副主編和主要撰稿人,負責對該書進行統稿、定稿,成績顯著而受到雲南省人民政府的表彰獎勵;

5.在1997年年度雲南省最佳化資本結構工作中,成績突出,受到雲南省經貿委的表彰獎勵。

6.1998年7月被評選為“雲南省十佳優秀法學研究工作者”,受到中共雲南省委政法委、雲南省法學會的表彰獎勵;

7.2000年,因在政法調研工作中成績顯著,被中共雲南省委政法委授予“2000年度雲南省政法調研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8.2002年、2005年、2006年被評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優秀共產黨員

9.2003年至2006年連續四年被評定為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優秀公務員

10..2005年被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

11.2006年9月被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雲南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委員會雲宣發(2006)19號檔案授予“雲南省有突出貢獻的哲學社會科學專家”(全省40名);為此,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雲高法政(2006)99號檔案,給予通報表彰獎勵;

學術成果榮譽證書

1.《雲南審判志》榮獲雲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雲南省第五次(1996-1998年度)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本人擔任副主編和主要撰稿人);

2.根據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94)會辦字第4號檔案,論文《中國重返關貿總協定對民商訴訟制度可能產生的影響與對策》於1994年10月榮獲“全國首屆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該論文的主要學術觀點被中國法學會於1993年8月11日以機密《要報》(85)報中央和國家機關領導人。為此,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又給予通報表彰獎勵;

3.論文《試論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的目標、模式和有關問題》於1997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定為全國法院系統“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4.論文《企業法規芻議》於1993年5月被中共中央黨校評定為“全國管理科學理論與實踐研討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5.論文《三大訴訟審判方式的改革、問題與對策》於1995年1月被中國法學會評定為“關於構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好建議”並獲獎;

6.《維護憲法尊嚴、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於1994年11月被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雲南日報評定為“紀念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徵文一等獎”;

7.參加研究撰稿的《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雲南對策研究》課題,獲“雲南省人民政府經濟技術研究中心1992——1993年度研究成果一等獎”;

8.《審判工作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刊載於《法治理念之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研討論文集》,雲南省法學會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6年11月出版)。2006年12月該論文被雲南省法學會授予優秀論文二等獎;

9.《建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制度的探討》,刊載於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經濟問題探索》2007年第11期,獲第二屆中國西部法治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該論文的主要學術觀點被中國法學會於2007年10月9日以機密《要報》2007年第5期報中央和國家機關領導人。

兼職的證書

1.1990加入中國法學會;1996年至2006年一直擔任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2006年至今擔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

2.1993年至1998年,擔任雲南省法學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

3.2005年11月,擔任國家法官學院雲南分院兼職教師;

4.2007年1月,擔任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5.2007年7月,擔任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

6.2007年4月,擔任雲南省人民政府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課題組骨幹研究員;

7.2008年2月,擔任雲南省委宣傳部、雲南省社科聯特約研究員。

社會評價

1.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刊《審判與法治》2007“兩會專輯”第20頁以“省高院法官況繼明榮登社科專家榜”作了報導;

2.《人民法院報》2006年10月18日第二版以“雲南:法官獲社會科學專家稱號”作了報導;

3.《春城晚報》2006年11月10日B4版以“省高院副庭長榮登社科專家榜——況繼明讓當事人握手言和” 作了報導;

4.《雲南法院文化建設理論與實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1卷第147頁稱,況繼明系雲南法院系統的學術帶頭人;

5. 1998年7月7日,雲南省委政法委記姜興長在雲南省法學會的工作報告中,對況繼明的法學研究成果給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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