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常識

5.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 6.違反消防管理行為。 7.違反交通管理行為。

治安管理常識
(一)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類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很多,根據長期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鬥爭的實際情況,《條例》 按照行為的違法內容,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歸納為以下八大類。
1.擾亂公共秩序行為。
2.妨害公共安全行為。
3.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
4.侵犯公私財物行為。
5.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
6.違反消防管理行為。
7.違反交通管理行為。
8.違反戶口或居民身份證管理行為。
《條例》對**、嫖宿暗娼、介紹或者容留**、嫖宿暗娼行為,違反政府規定種植罌 粟等毒品原植物行為,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行為,製作、複製、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書、淫畫、淫穢錄像或者其他淫穢物品行為,作了單獨的規定。
(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別
1.情節輕重和對社會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節重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社會危害性大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2.觸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觸犯《刑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觸犯《條例》。
3.應當受到的處罰不同。犯罪應受刑罰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受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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