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宗旨
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勤工助學、校園公益勞動等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及學院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溝通學校及學院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通過學校及學院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及學院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組織機構
設主席一人、常務副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人組成主席團。下設辦公室、體育部、文藝部、網宣部、學習部、實踐部、外聯部、生活部、心理健康部、女生部十個部門。
主席團
主席團是我院學生會的最高領導機構,是學生會與上級組織聯繫的橋樑。全面負責學生會的工作,負責制定學生會的工作計畫,召集部長會議和全體成員會議,及時總結學生會工作,關心全體學生會成員的思想和學習情況,團結全體成員共同完成黨委、團委交給的各項任務。其組織機構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
辦公室
(一)負責學院各項活動相關信息的通知傳達工作以及學生會內部信息的傳達;
(二)負責檔案資料、學生會各類檔案的整理,各類通訊錄等檔案的製作;
(三)學院各類大型活動的簽到工作;
(四)負責學生會工作報告的整理、制定以及各類會議的記錄工作;
(五)依照有關規定,統一管理學生會物品、活動室等固定資產;
(六)出台學生會學期計畫和總結,定期對學生會成員考核;
(七)協助主席、副主席協調好各部門工作,監督、跟蹤了解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各項活動進展落實情況。
體育部
(一)組織策劃各種體育競賽,加強同學們的競賽意識,培養同學們的集體榮譽感,提高全院同學的身體素質和運動水平,增強全院凝聚力與戰鬥力;
(二)與各院體育部加強聯繫,並配合好本院內各班級間友誼賽的順利開展;
(三)配合學校體育教學部負責校運動會及校級各項體育活動的組織、人員選拔、參與及參賽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組建學院籃球、足球、排球、桌球、羽毛球和網球訓練隊,選拔優秀運動員,為參加體育節賽事做準備;
(五)協助其它部門做好迎賓、禮儀等工作;
外聯部
(一)根據需要為學生會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聯繫經費;
(二)協助學生會與社會間溝通,開展各項公關活動,樹立學生會的良好形象,同時擴大學院在全校以及社會上的影響;
(三)溝通校際,院系之間的聯繫,加強與兄弟院系的交流,為樹立本院形象做應有的貢獻。促進學院與外界進行學術、文化、藝術、文娛等方面交流;
女生部
(一)負責學院女生的日常生活的工作,針對女生的特點開展各項有利於女生的活動;
(二)負責組織全院女生開展女性特色的各項文藝、體育活動,反映廣大女同學要求,維護女生權益,真正為女生排憂解難;
(三)負責院禮儀隊的選拔和培訓,重大活動中負責化妝、服裝方面的工作。
文藝部
(一)滿足同學們的文化需求,豐富同學們的業餘文化生活。積極開展有益同學身心健康、積極向上的文娛活動;
(二)配合院級工作,協助承辦好院級大型晚會等活動,如迎新晚會、送畢業生晚會等;
(三)負責組織選拔文藝性人才,參加學校及各學院承辦的文藝性活動及比賽,如合唱比賽、主持人大賽、十佳歌手比賽等;
(四)培訓院文藝骨幹,及時挖掘並接納有文藝特長的新成員,擴充本院學生文藝隊伍。
學習部
(一)為了促進學院學生之間的學習與文化交流,開闊學生的知識視野,組織學生參加各學院及學校的文化活動,如組織或協助學院開展各種講座等;
(二)協助學校、學院開展各種學科競賽,選拔優秀人才參加校級、省級比賽。如高數、英語、C語言、大物學科競賽,英語演講公開賽和數學競賽等;
(三)加強與院領導、任課老師的聯繫,溝通教與學,及時反映同學對教學改革的意見和要求,配合學院的教學改革工作,以提高教學質量;
(四)配合開展有關學術方面的活動。
實踐部
(一)提倡學以致用,為本院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為同學們提供認識社會、服務社會的實踐機會,提高同學們的動手能力;
(二)負責組織學生幹部或廣大同學進行社會調研和社會實踐,致力於策劃、組織寒暑假社會實踐;
(三)負責匯總各社會實踐隊伍申報材料、社會實踐活動評定工作的開展以及實踐成果的展示等;協助省級、國家級優秀社會實踐隊伍評選,傳達上級最新指示。
網宣部
(一) 作為學生會網路宣傳機構,網宣部應該積極配合學生會和其他單位,及時準確發布各類最新活動資訊及其它各項決策、公告;
(二) 負責學院網站改版、文章審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網路方面的宣傳工作,發揮網路宣傳功能,努力擴大學院的影響力;
(三) 網路組負責對官方微博、微信、QQ等進行日常維護,建立為主要的宣傳渠道;
(四) 宣傳組負責通過網路和紙質宣傳板進行活動預告和活動展示,將最新信息及時通告給學院師生。
心理健康部
(一)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如開闢心理知識宣傳講座、開展心理健康知識競賽、印發心理宣傳材料。
(二)開展心理健康相關活動,關注學院學生心理問題,為學院學生心理健康做出貢獻。
(三)負責維護日常活動秩序,作好記錄檢查工作,糾正學生會不文明現象。
生活部
(一)負責開展日常生活和環境衛生檢查,規劃和組織內務評比等各項有利於宿舍文化建設的活動,負責衛生活動的計畫和實施。
(二)負責全院學生的早操打卡工作,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
(三)為我院的各項活動做好後勤工作,配合其他兄弟部門完成各項任務。
(四)開展寢室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激發同學們美化寢室的意識,提高生活情趣和審美意識。
歷任主席團成員
(1)1909年至2006年6月
略(不詳,待補充)
(2)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
主席:邢世坤
副主席:張超群等
(3)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
主席:張科學
副主席:楊正凱等
(4)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
主席:張玄磊
副主席:不詳
(5)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
主席:房亞松
副主席:張明明
(6)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
主席:胡林森
副主席:姜艾昱、趙永尚、郭鵬飛、孫鵬飛
(7)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
主席:呂起征
副主席:李龍、董大坤、陳巧玉、魏攀一
(8)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
主席:張歡
副主席:林子薦、關濟朋、王樹卿、陳燦燦
(9)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
主席:杜春寧
副主席:楊守東、李俊良、李全威、袁延耿、王宏亮
(10)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
主席:崔鵬飛
常務副主席:劉恩來
副主席:柴路軍、許諾、齊朝林
(11)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主席:李金松
常務副主席:臧海智
副主席:王帥、梁玉龍、朱勛忍
(12)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
主席:吳銘笑
常務副主席:王龍
副主席:高銘、趙鵬、孫瑋鍵
(13)2017年6月至今
主席:段思涵
常務副主席:陳寧
副主席:畢振輝、趙大明、郭涵澤
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會是在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黨委領導下、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指導下的學生民眾性組織,是全院學生利益的忠實代表,是全院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開展各項活動的宣傳者和組織者,是聯繫學校與廣大同學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章 會員
第二條 凡取得河南理工大學能源學院學籍並且承認本會章程的本專科學生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三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按照規定程式參加會議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務,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監督的權利;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請求本會保護和幫助的權利。
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會員,在處分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第四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熱愛學校、關心集體,抵制邪教等非法活動;
(二)依照規定出席本會有關會議和活動;
(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1名、常務副主席1名、副主席3名。
主席團職能:
主席團是我院學生會的高層決策機構,是學生會與上級組織聯繫的橋樑。全面負責學生會的工作,負責制定學生會的工作計畫,召開部長會議和全體成員會議,及時有效總結學生會工作,關心全體學生會成員的思想和學習情況,團結全體成員共同完成黨委、團委交給的各項任務。其中主席負責學生會對外的全面工作,常務副主席協助主席負責學生會對內的全面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做好分管部門工作。
學生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外代表河南理工大學能源學院全體學生和學生會;
(二)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領導主席團成員制定學生會工作計畫,並檢查計畫的實施情況;
(三)督促、指導和協調學生會各部門工作。
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分管學生會的相關職能部門。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時,由常務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生會下設辦公室、體育部、外聯部、女生部、文藝部、學習部、實踐部、網宣部、心理健康部、生活部十個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是學生會處理日常工作事務、開展各項活動的常設機構。各部門由部長主持工作並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做好本部門工作。
辦公室職能:
(一)負責學院各項活動相關信息的通知傳達工作以及學生會內部信息的傳達;
(二)負責檔案資料、學生會各類檔案的整理,各類通訊錄等檔案的製作;
(三)學院各類大型活動的簽到工作;
(四)負責學生會工作報告的整理、制定以及各類會議的記錄工作;
(五)依照有關規定,統一管理學生會物品、活動室等固定資產;
(六)出台學生會學期計畫和總結,定期對學生會成員考核;
(七)協助主席、副主席協調好各部門工作,監督、跟蹤了解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各項活動進展落實情況。
體育部職能:
(一)組織策劃各種體育競賽,加強同學們的競賽意識,培養同學們的集體榮譽感,提高全院同學的身體素質和運動水平,增強全院凝聚力與戰鬥力;
(二)與各院體育部加強聯繫,並配合好本院內各班級間友誼賽的順利開展;
(三)配合學校體育教學部負責校運動會及校級各項體育活動的組織、人員選拔、參與及參賽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組建學院籃球、足球、排球、桌球、羽毛球和網球訓練隊,選拔優秀運動員,為參加體育節賽事做準備;
(五)協助其它部門做好迎賓、禮儀等工作;
外聯部職能:
(一)根據需要為學生會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聯繫經費;
(二)協助學生會與社會間溝通,開展各項公關活動,樹立學生會的良好形象,同時擴大學院在全校以及社會上的影響;
(三)溝通校際,院系之間的聯繫,加強與兄弟院系的交流,為樹立本院形象做應有的貢獻。促進學院與外界進行學術、文化、藝術、文娛等方面交流;
女生部職能:
(一)負責學院女生的日常生活的工作,針對女生的特點開展各項有利於女生的活動;
(二)負責組織全院女生開展女性特色的各項文藝、體育活動,反映廣大女同學要求,維護女生權益,真正為女生排憂解難;
(三)負責院禮儀隊的選拔和培訓,重大活動中負責化妝、服裝方面的工作。
文藝部職能:
(一)滿足同學們的文化需求,豐富同學們的業餘文化生活。積極開展有益同學身心健康、積極向上的文娛活動;
(二)配合院級工作,協助承辦好院級大型晚會等活動,如迎新晚會、送畢業生晚會等;
(三)負責組織選拔文藝性人才,參加學校及各學院承辦的文藝性活動及比賽,如合唱比賽、主持人大賽、十佳歌手比賽等;
(四)培訓院文藝骨幹,及時挖掘並接納有文藝特長的新成員,擴充本院學生文藝隊伍。
學習部職能:
(一)為了促進學院學生之間的學習與文化交流,開闊學生的知識視野,組織學生參加各學院及學校的文化活動,如組織或協助學院開展各種講座等;
(二)協助學校、學院開展各種學科競賽,選拔優秀人才參加校級、省級比賽。如高數、英語、C語言、大物學科競賽,英語演講公開賽和數學競賽等;
(三)加強與院領導、任課老師的聯繫,溝通教與學,及時反映同學對教學改革的意見和要求,配合學院的教學改革工作,以提高教學質量;
(四)配合開展有關學術方面的活動。
實踐部職能:
(一)提倡學以致用,為本院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為同學們提供認識社會、服務社會的實踐機會,提高同學們的動手能力;
(二)負責組織學生幹部或廣大同學進行社會調研和社會實踐,致力於策劃、組織寒暑假社會實踐;
(三)負責匯總各社會實踐隊伍申報材料、社會實踐活動評定工作的開展以及實踐成果的展示等;協助省級、國家級優秀社會實踐隊伍評選,傳達上級最新指示。
網宣部職能:
(一) 作為學生會網路宣傳機構,網宣部應該積極配合學生會和其他單位,及時準確發布各類最新活動資訊及其它各項決策、公告;
(二) 負責學院網站改版、文章審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網路方面的宣傳工作,發揮網路宣傳功能,努力擴大學院的影響力;
(三) 網路組負責對官方微博、微信、QQ等進行日常維護,建立為主要的宣傳渠道;
(四) 宣傳組負責通過網路和紙質宣傳板進行活動預告和活動展示,將最新信息及時通告給學院師生。
心理健康部職能:
(一)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如開闢心理知識宣傳講座、開展心理健康知識競賽、印發心理宣傳材料。
(二)開展心理健康相關活動,關注學院學生心理問題,為學院學生心理健康做出貢獻。
(三)負責維護日常活動秩序,作好記錄檢查工作,糾正學生會不文明現象。
生活部職能:
(一)負責開展日常生活和環境衛生檢查,規劃和組織內務評比等各項有利於宿舍文化建設的活動,負責衛生活動的計畫和實施。
(二)負責全院學生的早操打卡工作,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
(三)為我院的各項活動做好後勤工作,配合其他兄弟部門完成各項任務。
(四)開展寢室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激發同學們美化寢室的意識,提高生活情趣和審美意識。
第七條 學生會管理實行分級領導制:主席團分別對分管部門負責,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對幹事負責。某一級職能人員一旦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不光追究其本人責任,還將追究其上一級部長、分管主席責任。
第四章 例會制度
第八條例會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學院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第九條學生會例會包括全體會議、主席團會議、部長會議和部門會議。其中全體會議在雙周召開,部長會議在單周召開(若有特殊情況,以全體會議取代部長會議,一切事宜以通知為準),主席團會議和部門會議每周一次。全體會議、主席團會議和部長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開,部門會議由部門決定時間地點召開,並在辦公室備案,由分管副主席、常務副主席隨機列席會議。各部門的任何會議應安排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每月最後一個周五之前統一交到辦公室主任處進行考評。
第十條例會是正式場合,為保證會議的嚴肅性和紀律性,有以下幾點要求:
(一) 會議參加者必須形象得體,不得穿拖鞋、背心等非正式場合服裝。參會人員至少提前五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遲到十分鐘以上視為曠會;會後,會議負責人應將請假.遲到及缺席人員名單整理、保存,備案考評;
(二)請假必須得到分管副主席、常務副主席批准且在辦公室備案方有效,不得由他人代請;
(三) 會議應有明確的議題,與會人員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開會時與會人員應當嚴肅認真,並就會議議題積極主動發表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四) 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筆記;
(五)例會時辦公室必須公正地做好考勤工作,不得代簽、漏簽、補簽,最後做好出勤統計情況;
(六)各參會人員不得在會場內喧譁、交頭接耳。無緊急情況,不得在會議期間低頭玩手機、打電話、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七)例會時間及地點由辦公室負責提前通知,各主要學生幹部應留意辦公室的通知,互相轉告。如遇緊急情況須召開應急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及時通知與會人員。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條 各部在學期初擬定工作計畫、學期末遞交工作總結並交至辦公室存檔,供主席團審閱且作為考核標準的一部分。
第十二條 除了主席團分配的任務,各部門可自主開展與部門性質相關的的活動。但活動必須得到分管主席的審批。
第十三條 各部門開展活動前至少提前三天將活動策劃書、經費預算遞交給辦公室;活動結束一周內提交活動總結和活動參賽人員與獲獎名單。
第十四條 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要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主席團分配的工作認真負責的完成,有問題要及時向分管主席反映。
第六章 財務制度
第十五條 學生會是為同學服務的組織,經費和收入都要用在為同學服務這一目的上,由團委對財務實行統一管理,在學院團委的監督下進行支配。
第十六條 學生會日常開支由團委審核、批准、報銷。主席團為各部門活動資金報銷唯一途徑,嚴禁任何部門以任何名義直接從團委取得資金。
第十七條 學生會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製作經費預算表交學生會辦公室備案。活動期間由活動負責部門統籌經費,活動經費原則上由主席團下發。學生會各部門的開銷原則上不見現金。宣傳海報、宣傳頁、條幅等文印物品必須在通過審核後方能簽單列印;其餘物品需提交經費預算表,通過審核後刷卡購置。
第十八條 任何活動的經費使用都必須在活動開展前的計畫書上打出經費預算,不得亂報或虛報金額,由主席團進行審計和監督。活動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預算運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口頭向報學院團委匯報請求批准。
第十九條 所有現金、賬目由主席團專人保管,並設兩個經費收支明細賬本,包括學生會日常辦公賬本及各部門賬本,由專人負責詳細記錄收支情況,賬本須妥善保管,分為電子檔和賬本文檔,學生會換屆交接給下一屆主席團。
第二十條 外聯部為各項活動拉來的所有物資統一上交給主席團,由主席團分配使用。
第七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條 學生幹部、幹事考核分周期進行。辦公室負責對會員每月進行一次考核,對每月得分進行累總;每月評一次,匯總在每學期期末進行。考核以90分作為基本分,採用加分和減分的方法做分數的累總。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70-80分為中等,60-7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分以下免去年度總評中的職務分並取消評選“優秀學生會幹事”、“優秀學生會幹部”的資格;60-70分保留職務分但取消評優資格;80分以上保留職務分並參與正常評選。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行為者,扣除相應分數:
(1)學期初的工作計畫和學期末的工作總結未及時上交者,部門所有成員各扣3分,部長扣5分;
(2)例會曠會者一次扣5分,遲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請事假者一次扣1分,病假、公假不予扣分;
(3)日常活動缺勤者一次扣1分,請事假者一次扣0.5分,病假、公假不予扣分;損壞、丟失學生會資產的一次扣3-5分;
(4)學生會幹部、幹事有損於學生會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2~4分;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匯報的扣4分;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的扣3分;
(5)活動開銷超過預算經費50-100的扣1分;超過預算經費100-200的扣2分;超過預算經費300以上的扣3分;
(6)活動前未上交策劃書、經費預算表,活動後未上交活動總結、參賽人員名單和獲獎名單的一次扣2分;
(7)視活動完成質量一次扣1-3分。
第二十三條 有以下行為者,增加相應分數:
(1)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分;
(2)做出突出貢獻(如贊助)或為學院贏得榮譽者(校級榮譽)每次加3分;
(3)視活動完成質量酌情加1-3分。
第二十四條 積分量化以月為單位計量並及時公布,在每學期末進行總結。由辦公室對各成員的工作績效進行監督,主席團對整體考核進行監督。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五條 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每學期末會評選出“優秀學生會幹事”20名和“優秀學生會幹部”10名,“優秀部門”2個。
“優秀學生會幹事”和“優秀學生會幹部”評選標準:
(1)個人考核分數不低於80分;
(2)積極配合各部長、主席團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現突出,並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有建設性的建議,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
(3)無通報批評,違紀現象,尊重老師及學生會全體成員;
(4)例會缺勤(含請假)不得超過3次,日常活動請假不得超過5次。
“優秀學生會部門”評選標準:
(1)部門內成員無違紀、通報批評現象,成員考核平均分不得低於前50%;
(2)整個部門在重大活動中圓滿完成任務,積極協助其他部門,按質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部門成員之間、與其他部門之間關係融洽,團結友愛;
(4)在啦啦操、合唱比賽等重大活動中為學院贏得重大榮譽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優先考慮。
第二十六條 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且經教育不改者,勸其退出學生會或開除職務:
(1)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吉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2)言行嚴重敗壞學院、學生會形象者;
(3)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
第二十七條 試用期制度
學生會試用期制度對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幹事適用:
(1)試用期時長為招新工作結束之後的一個月內;
(2)試用期內自願退出者以及被勸退者,保留試用期內在學生會各項工作中所獲榮譽及獎勵;
(3)試用期結束後,自願退出者以及被勸退者,取消在學生會各項工作中所獲榮譽及獎勵,並在全院範圍內通報批評;
(4)自願退出者,需向本部門部長提交退會申請,並交由主席團審核;
(5)自願退出者以及被勸退者將無權再次申請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