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學院金口社

“金口社”成立於2004年。她是全院唯一以演講和口才鍛鍊為目的社團。從成立到現在的五年時間裡,協會已由一個無名小卒發展為一個有名氣、有聲望、生命力極強的中級社團。我社秉承“為廣大演講和口才愛好者服務”的宗旨,在河南城建學院院團委的巨觀指導下,理論聯繫實際,圍繞演講、辯論、主持、小品與相聲等四大塊版塊內容積極開展各種訓練活動。在致力於社團內部成員素質、能力的提高的同時,也注重外部影響力的穩步提升,力求不斷為社團注入新的力量源泉和活力。這也是金口社發展如此之快的原因所在。

河南城建學院金口社

古人云:“一人之辯,重於九鼎之言;三寸之舌,勝於百萬雄師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際交往的頻繁,語言表達和溝通交際能力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日趨重要,有人甚至列出“成功=30%的專業知識+70%的人際溝通能力”的公式來彰顯其重要性。針對同學們口才能力欠缺與社會對口才要求提高這種情況,金口社應運而生。

一、主要活動

協會本著為廣大成員服務的宗旨,定於每周五晚上7—9點,舉行社團內部口才訓練活動。本著“一個人都不能少”的準則,積極採用海報,大型宣傳板報,社團成員飛信群,電話等方式,分系分部聯繫各社員。
每次舉辦都是活動先觀看辯論、演講、主持等相關視頻;然後讓有經驗的同學或指導老師講解知識、總結規律、發現技巧;最後搞實戰練習,真正做到了理論聯繫實際和學以致用。這極大提高了社員的活動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了社團的凝聚力。
我社成功舉辦了第一屆和第二屆“語言之星”主持人大賽、“五四”演講比賽、“關愛心理健康暨規劃人生夢想”討論會。第六屆社團文化節晚會上由協會會員自編自排的歌頌祖國建國六十周年的大型集體詩歌朗誦“盛世中國”被評為優秀節目。同時,並於2009年五月份舉辦了第一屆“金口杯”表演模仿秀大賽為全院學生呈現了一台精彩的文化盛宴,隨後又與法律援助中心共同舉辦了“河南城建學院首屆社團辯論賽”,均取得了輝煌戰果。權偉代表學校在誠信校園行辯論賽中取得金牌辯手榮譽稱號;郭鈞龍,羅樂,於星梅等也都為學校爭得了榮譽。
通過這些活動不僅為我校口才愛好者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及鍛鍊口才的舞台,同時極大的豐富了我校的校園文化生活。

第六屆社團文化藝術節大型詩歌朗誦第六屆社團文化藝術節大型詩歌朗誦
二、社員風采 
我社有不少社員是學校各式辯論賽、演講賽、詩歌朗誦賽獲獎選手,其他社員經過了在金口社的培養和鍛鍊,也都逐漸擁有了豐富的知識儲備、很好的心理素質和豐富的參賽經驗。每個人對金口社都有不同的解讀,每個人都給金口社留下了不同風格的烙印。在這裡,每個人都在為擁有機敏的口才而努力,為擁有滔滔的雄辯而堅持。
河南城建學院第一屆辯論賽團體冠軍河南城建學院第一屆辯論賽團體冠軍
我社已被評為“河南省優秀社團”和院“優秀社團”,在同學中很有口碑,舉辦的活動深受老師同學好 評。社員在協會裡真正能夠“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儘管在奮鬥中充滿了困難和荊棘,也撒遍了奮鬥的汗水,但是我們嘗到了勝利的喜悅,所有的苦與累都是值得的,因為我們留下欣慰與自豪,得到了鍛鍊和提高。站在新的起跑線上,我們明白以後的道路任重 而道遠。但我們相信,金口社一定會“東海揚波,一浪更比一浪高;長江游鱗,此群遠勝彼群好。”
美好未來盡在你口才中,更在我們的行動中!

河南城建學院金口社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金口社”
第二條 社團性質:本社團由學生自發組織,社內活動健康向上,有益同學們身心發展,能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屬於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社團宗旨: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校團委的規定以及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基礎上鍛鍊同學們的表演與口才能力,提高其交際能力和心理素質。
第四條 本社團是河南城建學院學生社團的成員,接受河南城建學院校團委和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領導和監督管理,並接受指導單位的指導。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五條 本社團的活動範圍
(—) 活動內容:辯論賽、演講比賽、小品,相聲,話劇、卡拉OK比賽等
(二)活動對象:社團內部社員及院內學生。
(三)活動地點:依活動地點而定,可在院內或戶外。
(四)活動流程:依各分社策劃組決定。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備河南城建學院正式學籍
(二) 承認本社團章程
(三) 交納社費
(四) 服從並能遵守社團章程
(五) 不要無故不參加社團活動,有事必須寫請假條或打電話說明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社團的活動。
(三) 獲得本社團服務優先權
(四) 對本社團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 由社團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八條 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一) 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 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三) 參與社團的每次活動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並交社團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 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的責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 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程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一次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有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 社團主席團的責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會員的吸收與除名
(五) 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 領導本社團各機構
(七)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 決定其他管理事項
第十六條 本社團的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熱愛社團的工作
(三) 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除分
第十七條 本社團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期一年,本社團社長不兼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
第十八條 本社團社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 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十九條 副社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施機構開展工作
(三) 協助社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條 團支書行使以下職權
(一) 負責社團內部的思想工作
(二) 負責與社團聯合會的每次會議
(三) 負責將社聯每次開會的內容傳達
河南城建學院社團聯合會 金口社 200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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