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法院書記員呂留生和李立田之託,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長冷飛、民警孟軍偉、張傘、許磊(均另案處理)等人,將曾與呂留生家人發生過口角的周口市紗廠下崗工人李勝利帶至派出所。在中午接受過呂留生的宴請後,冷飛、李立田、孟軍偉、張傘、許磊、王海宇等人與呂留生一起回到派出所,用衣服蒙住李勝利的頭,對他進行輪番毆打。當李勝利被打昏迷後,李立田、呂留生提議把李勝利從樓上扔下去滅口。此後,李立田、呂留生、孟軍偉、張傘、許磊等人將李勝利抬至派出所三樓女廁所門口,將其從樓上推下。被害人李勝利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經法醫鑑定,李勝利系高墜死亡。
偵破
2004年9月20日,李勝利死在派出所,派出所的說法是“跳樓自殺”。家屬看到李勝利時,發現他身上多處傷痕,有隻眼睛也成了“熊貓眼”,當下懷疑死因。為申請屍檢鑑定,李勝利家人一次又一次上訪,奔波在周口、鄭州、北京等地。在一次次申請屍檢的同時,李勝利家人感到有種無形的壓力正從四面八方逼來。
2004年10月14日,李勝利親屬拿著李勝利一身傷痕的照片來到周口市委門口,沒過幾分鐘幾十名防暴警察趕來現場。李妻周影霞先被強行帶上警車。在一旁拍照取證的李金花被警察發現後,相機被當場砸到地上,人也被往警車的方向拖。“我越是反抗他們就越使勁拖,上衣都被他們拽掉了。”
當晚鄭州一家電視台趕到周口採訪此案,警方才將四人釋放。當天在沙南分局找領導反映問題的李勝利父親,按照警方要求他一一登記了所有家庭成員的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號碼。當時沙南分局的說法是,登記是為有進展後好進行通知。後來李家人發現,警方根據這份名單調查了他家所有親屬的背景。
不久,公安局領導找妹妹李艷紅所在單位領導談話。“以後不得讓李艷紅請假外出,否則扣發工資、開除公職,單位的文明評比資格將被取消。”李勝利的案子真相大白後,李艷紅的局長對她說,“以前不了解內情,對不起了。”一天,李艷紅的愛人去鄭州跑案子的事,車剛上高速就接到領導打來的電話,問他是不是要去鄭州並讓他立即返回。李艷紅說那時身上經常揣著4部手機,幾個電話卡來回倒著用。
李艷紅最絕望時給周口市的一位老領導打電話反映情況。“你們的電話被公安上監聽了,有事到家裡來說。”李艷紅見到這位老領導後自己還沒開口,老領導就對她講“不用說了,這事我比你清楚,去告他們。”
幸有陌生貴人相助
2004年底,李金花、李艷紅姐妹倆來到北京信訪。姐倆兩眼一抹黑沒少走冤枉路。直到一天晚上,李艷紅姐妹來到國家信訪局的門口想先看看位置,免得第二天又跑錯地方。過了一會兒,一個年紀大約50多歲正跑步的人從李艷紅姐妹身邊經過。李艷紅再一次下跪。跑步的人停下來問情況。“開始他還不太相信,俺就把大河報的報導又遞給他。‘嗯,這可能是真的了,’當時他說了句這話。”此時李艷紅才顧上仔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這個人,“跑步沒穿運動服,有領導的派頭。他讓我們明晚還這個時間,到這裡找他。”
第二天晚上回到旅店,李艷紅姐妹累得睜不開眼。“但再累也得去,有希望沒希望,去了才知道’”。姐妹倆又坐上公車來到國家信訪局的門口。不一會兒,李艷紅看見昨天的那個人正往這邊跑步。他讓我們再等他一會兒。等了一會,他回來了,身邊還有一個秘書樣子的人。“秘書戴著眼鏡,看上去有40多歲。”這個人開始好像是在給誰打電話。這中間秘書模樣的人跟李艷紅姐妹搭了句話,“你們找對人了。”
這位領導掛斷電話後,帶著李家姐妹倆來到附近的一個值班室。“他進房間打了幾個電話。”李艷紅隱約聽見這位領導在電話里問另一頭的人休息了沒有,然後說:“你過來一下,我攔了個閒事。”
這位領導走出辦公室時李艷紅跟在他後面出了大門走到街上。沒一會,一個三十出頭的大個小伙子滿頭大汗地跑了過來。“這位領導把俺的情況跟小伙子說了,讓他第二天按程式幫我把材料遞上去。”
第二天,按照程式,李艷紅把材料遞交給一個錄入員後,李勝利案正式成為了督辦案件。
家屬自購偷拍機、微型錄音機
2005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對李勝利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嚴查。3月10日,周口市檢察院接到最高檢賈春旺檢察長關於李勝利墜樓一案的批示,隨即成立“9·20”特偵組,並將李勝利案由川匯區檢察院提辦至周口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偵破,案情開始出現轉機。
時任周口紀委書記的李洪民曾召集市里有關部門和李艷紅兄妹一起在周口市委院一樓開會。會上李洪民告訴受害人家屬,周口市委為這個案子曾在夜裡兩點都開過會,並問他們有什麼要求都可以提。李勝利家屬當即要求由周口市檢察院介入調查。不久,周口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王萬春接手案件。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與李勝利死亡有關的證據一個個消失。李艷紅從一個拍紀錄片的朋友手中借來一台偷拍機,又到市場上買了微型錄音機。她三天兩頭往市檢察院的特偵組跑,詢問案件進展情況,實際上也是在監督他們的偵破情況。“那時候他們不知道,我天天背著攝像機去向特偵組問進展。”
隨著與“9·20”特偵組人員的接觸,李勝利的家人發現這是一支真正在認真辦案的隊伍。李艷紅記得,當時在特偵組王萬春的房間裡有兩個花盆,一盆是文竹,一盆是冬青。當時派出所稱李勝利身上的有些傷痕就是從樓上掉下後砸到這兩盆花造成的。可王萬春經過研究,覺得其中有些蹊蹺,下面的花盆被砸壞,葉子為啥是完好無損的?王萬春接手案件後直接把花盆搬到自己辦公室里去研究。
“俺聽他們之間說辦案經費緊張的時候就自己墊錢辦案。”李艷紅說。有一次李艷紅和愛人在街上碰見了王萬春,心直口快的她說了句“聽說冷飛是沈丘的,您的老家也是沈丘的?”王萬春嗯了一聲,還繼續和李艷紅兩口子說了幾句話。第二天,李艷紅又到瀆偵局正局長辦公室問案情,正撞見王萬春在局長辦公室里。“任局長這個案件我不辦了,”李艷紅這時心裡一驚。“為啥不辦了?”任局長問。“因為冷飛是沈丘的,俺老家也是沈丘的,為了避嫌,這個案件我不辦了,你看再安排別人辦得了。”李艷紅當時就急得哭了出來,趕緊向王萬春道歉。“王局長對不起,我說這話真沒有意識,並不是說他家沈丘的,你家也是沈丘的就懷疑你。我從來沒有這個想法,就是無意中說的話。”李艷紅怎么賠禮道歉,王萬春就是不理。
“王局長人非常正直,但也有脾氣有個性,他吵了你過後就忘,就事說事。”李艷紅這樣評價王萬春。“當時案件正有眉目,我擔心此時王局長撂挑子後面就難查下去了。”沒過幾天,李艷紅看見王萬春又開始在特偵組里認真辦案,心裡別提多高興了。
妹妹妹夫曾自擺烏龍
妹妹李艷紅慢慢地像個偵探,“盯梢、畫地圖,只要能給俺哥洗清冤情啥都敢幹。”李艷紅說。當時很多證人都被當地公安納入控制範圍,作出偽證,檢察院很難下手實施抓捕。七一路派出所的門衛張某就是其中之一。
2005年夏天,特偵組讓李艷紅找找張的下落。李艷紅開始在派出所門口蹲守。她發現這時張某已經有了反偵查能力,張的老婆在派出所門口右側的店裡賣茶葉。下班時兩個人總一起回家。張某推著一個腳踏車馱著一個孩子,另一個孩子讓老婆在後面領著。不時,張會裝著看路邊的廣告畫燈箱往後面瞅瞅,然後再走一段再扭臉看看。張的住所十分隱蔽,由從原來較遠的家中搬出住進了周口師範學校院子裡的一個樓房中。在跟蹤了兩三次後,李艷紅把張某住的情況,路程遠近,在哪拐彎,都畫個圖交給特偵組的辦案人員。
就在檢察院決定實施抓捕那天,恰好李艷紅和老公又來到周口師範學校盯梢。當時特偵組從各縣檢察院抽調了幾十名得力的檢察官在師範學校里埋伏好,決定實施抓捕。李艷紅的老公不認識這些偵查員,跟著張某就走進院中。這時事先埋伏在院中的偵查員以為李艷紅老公是便衣警察,就報告了王萬春,說張某的後面有警察保護,“不行連他一起抓。”隨後王萬春可能意識到這個案件必須慎重,於是下令取消了這次抓捕行動。
金磚頭砸我都砸不倒
2006年4月6日,“9·20”特偵組為李勝利做了第四次屍檢。這次屍檢不但對李勝利做了身體著地點及受力方向、殘留物、死因認定等8項檢查,還為給李勝利的全身拍了X光片。這次李勝利的屍檢結果中多了一條這樣的結論:不排除李勝利系被動墜地死亡之可能。
不久,李艷紅聽說,為不重判,冷飛已經把自己的別墅賣了,最多判個十五六年。李艷紅聽後立馬去找王萬春,把聽來的話向王萬春複述了一遍。王萬春沒立即表態。沒多久,李勝利案中的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被抓到。李艷紅又見到了王萬春。“李艷紅你說話傷人心知不知道?”王萬春的話讓平時快言快語的李艷紅有些不知所措。“我說話咋傷人了?”“啥意思你?你說冷飛把別墅都賣了,你懷疑冷飛給俺們送錢了?是我們收他的錢了不是?”“王局長對不起,我說話絕對沒這個意思,俺是怕冷飛把這錢花到領導那兒,有領導壓著你不讓你去辦這個案件,俺擔心的是這。”王萬春緩和了一下語氣,“你別太小看我了,這些人他們用金磚頭金蛋子砸我都砸不倒。”李艷紅回憶,當她聽了這話心裡踏實許多。
上天派來一個證人
在案件的最初偵查階段,特偵組總感覺是在賽跑。他們走到哪就有人跟到哪,他們找到什麼人就有人提前也去找這個人。
“上天派來一個證人,不該李勝利冤死”王萬春後來曾這樣對李艷紅說。在王萬春接手李勝利案的時候,案件已經過去近半年,證據幾乎全部被毀。在繁雜的信息中,特偵組的偵查員們開始一條一條地找到線索。在一條被派出所故意隱瞞起來的線索中,特偵組發現了其中的蛛絲馬跡。
在李勝利死亡當天,110指揮中心接到周口的兩名中學生報警,而在七一路派出所的接警記錄中卻沒有這兩人的信息。隨後特偵組經過走訪調查,得知其中一名學生已經參軍。於是又到部隊向這名學生董釗了解信息。開始董釗稱自己看到了李勝利跳樓的位置。可當檢察官到他當時在七一路派出所所在的位置觀看時,卻發現根本無法看到李勝利的屍體。經過反反覆覆幾次工作,加上部隊首長的教導,在特偵組第三次找到董某時,董釗的心理防線開始崩潰了。董釗又給家裡打電話打40分鐘,最後他決定說出所有實情。
董釗承認自己當時被樓下一個不知道李勝利已被打死的民警安排上樓找辦案警察,結果推門進屋後正看到滿臉是血的李勝利,幾個人正把他往門外抬。當這些人看到董釗後又趕緊往回抬。隨後董釗被王海宇帶到隔壁辦公室並威脅他說:“剛才你看到的聽到的如果說出去一個字,你全家小心”。為避免災禍,董釗選擇了參軍遠離周口。後來冷飛被抓,檢察官們在他的桑塔納警車裡發現去董釗部隊的高速公路發票。
逃亡
2006年,被批捕的王海宇就因懷孕被取保候審,隨後潛逃;2011年11月,王海宇再次歸案,但20餘天后又因懷孕被取保候審。且不說她這次“懷孕”的真假,最重要的是,王海宇在取保、監視居住後逃跑,似乎並沒有什麼嚴重後果。
據一直關注並報導此案的記者李晨說,王海宇至今還在派出所領工資,而且第二次懷孕涉嫌造假。李晨出示了兩份證據。一份是七一路派出所財務科王科長的錄音。錄音中,王科長承認王海宇還在領工資,不過他沒見過這個人,估計是休病假了。第二份是王海宇丈夫單位領導張東立的口證―――王海宇的丈夫告訴他,妻子懷孕是假的。
王海宇女,33歲,系參與毆打李勝利的警察之一。2006年,周口市檢察院對王進行批捕。同年10月13日,王因懷孕被取保候審,隨後潛逃。三年後,2009年,公安部門對王進行網上通緝。2011年11月,王再次歸案。隨後,因第二次懷孕被取保候審。據了解,王海宇的父親王培林是周口市檢察院的一名幹部,曾任周口市檢察院反貪局、起訴處等多部門領導職務。
審判
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立田、呂留生、冷飛分別身為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本應以維護社會治安,匡扶正義為己任,但卻夥同他人在公安局派出所辦公室內將無辜公民李勝利打傷致昏後從樓上扔下,致使李勝利經搶救無效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依法應予嚴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立田死刑;判處呂留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冷飛無期徒刑。三人均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後,李立田、呂留生、冷飛提出抗訴。
2007年11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覆核後,核准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
2008年,此案的主犯李立田伏法。
尾聲
最後落網
2011年張傘、王海宇在2010年的清網行動中被抓捕。12月23日,被害人李勝利的家人在墓前祭奠。歷經7年,最後一名嫌疑人落網,李勝利的遺體得以入土為安。25日上午,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人民法院對2004年周口市6名警察故意殺人案的從犯之一許磊進行了開庭審理,判決結果正處於報批階段,據參與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許磊很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屬求情
2011年12月28日,在周口市扶溝縣人民法院,涉嫌故意殺人的她接受了案發後的第一次審判。2011年12月28日上午,原定9點開庭的審判,因王海宇遲到被推遲至9點30分。王進入法庭時著便裝無法警押送。法院對此解釋為“王海宇因懷孕正在取保階段。”
庭審持續了約兩小時,公訴人和王海宇的律師辯論的焦點集中在,疑犯是故意殺人還是濫用職權這一環節。
檢察官認為,案發時王不但在派出所參與了毆打死者李勝利,還服從了副所長冷飛(已判處無期徒刑)的指令——把一目擊證人帶走,藉以幫助其餘涉案警察將李勝利從樓上扔下,並偽造死者自殺現場。為此,王海宇涉嫌故意殺人。
王海宇的律師提出了給予王海宇緩刑的建議。他出示了死者四位家屬寫的諒解協定書。他說,前晚王海宇的家人已經對死者李勝利的家屬給予了補償。
其間,被害人家屬、公訴檢察官及律師都向法官表達了從輕判處王海宇的意願。
女警獲刑
2012年3月16日,在歷時三個月的審理後,扶溝縣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法官對王海宇沒有參與毆打死者的辯解予以駁回,認定女警王海宇因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相比其他案犯的死刑及無期,王海宇為何只獲刑十年?當地一法官進行了如下解釋。“王海宇夥同他人共同故意作案,屬共同犯罪,不過是從犯,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當地一法官說,“此外被害人親屬表示已接受了被告人的歉意。亦可認定被害人親屬已表示諒解。為此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據了解,被告人王海宇當庭提起了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