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計畫"的目標和任務
(一)面向全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我省農村學校教師的補充機制,逐步解決我省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農村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縮小城鄉教育差距,促進教育均衡發展。(二)特崗教師聘期3年。根據設崗縣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辦申報,經縣政府審批,並報教育部同意,我省2010年國家特崗教師指標4289名,其中農村國中教師崗位2293名,農村國小教師崗位1996名,安排在全省38個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各設崗縣分學科(專業)崗位需求情況詳見《河北省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畫崗位需求表》。
"特崗計畫"的實施原則
(一)特崗教師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廳具體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競爭、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原則。(二)實施"特崗計畫"要與教師資源的科學配置有機結合。特崗教師的安排要根據各地教育教學的實際需求,統籌考慮學校布局調整以及學科、學段等因素,做到以國中為主,科學配置,發揮實效。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國中和國小,適當兼顧鄉鎮中心學校,一所學校一般安排3人以上。
(三)實施"特崗計畫"要與提高中國小教師隊伍素質有機結合。為逐步提高我省中國小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確保教師聘用質量,招聘的特崗教師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為主。
特崗教師的招聘
(一)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契約管理。(二)特崗教師的招聘對象和條件
1、招聘對象
(1)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應屆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6月1日後出生)且與原就業單位解除了勞動協定或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2、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身體健康,志願服務農村義務教育。
(2)特崗教師以招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為主,應聘的大學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應聘的崗位學科要相同或相近,獲得國家大學英語等級考試6級及以上合格證書的非英語專業畢業生可以報考英語教師崗位。
(3)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三支一扶"計畫、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學生,參加選聘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特崗教師的招聘程式
特崗教師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式進行:①公布崗位需求;②自願報名;③資格審查;④考試考核;⑤崗前培訓;⑥資格認定;⑦簽訂契約;⑧上崗任教。
特崗教師招聘具體工作按《河北省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畫教師招聘辦法》執行。
"特崗計畫"的資金安排
"特崗計畫"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按人均年20540元的標準,與地方財政據實結算。"特崗計畫"教師的工資、地方性補貼、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和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由縣級財政統籌安排,"特崗計畫"教師崗前集中培訓和招聘的相關工作費用由省級財政安排。特崗教師在三年聘任期內,執行設崗縣公辦教師同等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設崗縣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於20540元的,高出部分由設崗縣政府承擔。
"特崗計畫"的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等檔案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二)"特崗計畫"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相結合。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落實的安排意見》(冀教師〔2009〕35號)精神,凡錄取到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河北省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同時應聘為特崗教師,納入河北省2010年"特崗計畫"中。
(三)設崗縣要採取切實措施,鼓勵特崗教師在三年聘期結束後,繼續紮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對於三年服務期滿後,三年連續考核合格且本人自願留在當地農村學校任教的,各設崗縣在編制範圍內招錄教師時要優先安排特崗教師入編,工齡和教齡自當年簽訂聘任契約之日起計算。對重新擇業的,省、市、縣有關部門應在轄區內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和辦理戶口遷移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今後城市、縣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編制空缺需補充人員時,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
特崗教師的聘後管理和服務
(一)特崗教師實行契約管理,契約中明確規定設崗縣和特崗教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崗教師在聘用期內,主要由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設崗學校對其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契約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契約要求的義務,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並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二)省教育廳將建立特崗教師信息庫,加強對"特崗計畫"實施工作的動態管理。對設崗縣"特崗計畫"實施情況和特崗教師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障待遇等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確保特崗教師在工資待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年度考核等方面與當地其他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
(三)聘任期內,根據本人意願,特崗教師戶口可留在原籍,也可遷至工作學校所在地或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城;檔案關係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政府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四)各設崗縣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學習條件。
本方案由河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