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河北省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2014年11月25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印發《河北省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印發信息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冀人社發[2014]37號

關於印發《河北省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基金安全狀況的監測,增強政策制定、經辦管理和基金監督的預見性和針對性,更好地防範和化解基金風險,提高監管效能,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試點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4〕66號)要求,我們制定了《河北省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11月25日

方案正文

河北省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社會保險基金是重要的社會公共資金,基金安全直接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保險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試點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4〕66號)要求,確定我省為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部級試點地區,為加強對全省基金安全狀況的監測,增強政策制定、經辦管理和基金監督的預見性和針對性,更好地防範和化解基金風險,提高監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完善政策制度,規範經辦服務,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更好地保障社會保險制度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為總體目標;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評估原則,採取上級評估、本級自評、社會評估相結合的評估方式, 逐步形成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層次分明、動靜結合的基金安全評估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是全面系統,突出重點。整體分析社會保險制度和基金運行面臨的各類風險,合理確定各類風險對基金安全的影響程度,同時結合各級黨委政府關注、社會公眾關心的焦點問題,確定基金安全評估的內容和重點,形成科學的評估指標和方法體系。

二是注重客觀,切合實際。開展基金安全評估要遵循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發展和基金管理運行的規律,既要反映各險種和不同統籌層次的共性特徵,也要體現其個性特點;既要關注確保當期待遇支付,也要著眼長遠基金平衡,做到靜態和動態相結合,定量和定性相結合。

三是以評促改,發揮實效。探索以風險為導向的基金監督模式,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在評估基金安全狀況的基礎上,注重抓好對基金風險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完善制度機制、強化監管措施,實現化解基金風險、維護基金安全的根本目的。

四是循序漸進,逐步完善。基金安全評估須試點先行,總結經驗,穩步推開,根據評估試點情況並隨著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發展,不斷完善和提高。

三、基金安全評估的對象和內容

(一)評估對象。評估對象包括基金和從事基金經辦的機構。

1、對基金險種評估。分別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進行評估。

2、對基金經辦機構進行綜合評估。分別對設區市從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經辦的機構整體進行評估。

(二)評估內容。評估內容包括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兩個方面(具體內容詳見附屬檔案)。

1.基金運行狀況。主要評估基金支撐能力和資產管理質量。其中:基金支撐能力主要評估基金收入質量、收支匹配程度以及基金結餘狀況等;資產管理質量主要評估基金資產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等。

2.基金風險管控狀況。主要評估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情況和評估期內基金違法違規情況等。

四、基金安全評估的指標依據及分值

(一)評估方式。按年度對各設區市的基金安全狀況進行評估,主要採取上級評估和本級自評相結合的方式,由本級進行自評、上級組織複評,評估結果形成評估報告,並在全省通報。

(二)基金安全評估的指標依據

1、基金的預算或省下達的計畫。

2、社會保險基金的統計年(月)報表。

3、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年(月)報表。

4、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助(或調劑金)計畫。

5、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報表。

6、社保經辦機構的內控及要情報告情況等。

(三)評估分值。基金安全評估採取百分評分制,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的分值各為100分。基金運行狀況中的基金支撐能力類指標65 分、資產管理質量類指標35分;風險管控狀況中的經辦機構內控情況和基金違法違規情況各占50分。

(四)評估類別。按照評估分值由高到低評為A、B、C、D四類。其中:分值高於90分(含90分,下同)的為A類,分值高於75分低於90分的為B類,分值高於60分低於75分的為C類,分值低於60分的為D類。根據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分值分別確定對應評估類別,並根據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加權平均分值確定綜合評估類別。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均為A類的,綜合評估可確定為A類;綜合評估類別應不高於基金風險管控狀況對應類別。對故意隱瞞基金要情或其他重要信息、報送虛假材料的地區,評估類別下調一級,情節嚴重的直接評為D類。

五、基金安全評估的流程

(一)各設區市自評。各設區市按年進行評估,並於每年的3月底前報送上年度《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自評表》、《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狀況安全評估基礎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檢查評估評分表》及自評報告。

(二)省廳根據需要每年的4或5月份組織基金評估小組對各設區市的基金安全評估表進行覆核,最終形成基金安全評估報告。省確定的試點地區要積極探索建立社會評估機制,聘請社會專家和中介機構開展安全評估。

(三)年度評估工作完成後,將年度基金安全評估得分、評估類別、評估排序等形成評估結果通報全省,試點地區的評估結果在試點區域內通報。

六、基金安全評估結果的運用

(一)建立評估結果通報機制。

基金安全評估結果上報人社部的同時, 基金安全評估得分、評估類別、評估排序將在全省範圍內通報。

1、對於年度基金運行狀況評估分值為D的地區,作為下年度部級監督檢查的重點區域;對於年度基金運行狀況評估分值為C的地區,作為下年度省級監督檢查的重點區域;對於年度基金運行狀況評估分值為B的地區,作為下年度市級監督檢查的重點區域。

2、對於年度經辦機構風險管控狀況評估分值為D的地區,要及時上報整改情況,整改結束後,省級將組織經辦機構風險管控狀況評估小組到現場進行評估,直至評估分值達到A級。對於年度經辦機構風險管控狀況評估分值為C的地區,要及時上報整改情況,整改結束後,要對經辦機構風險管控狀況自行進行評估,評估分值達到A級後,上報省廳進行審核。

七、組織實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省廳成立全省基金安全評估領導小組。組長由廳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社會保險行政業務部門和經辦機構的副廳長擔任,成員單位分別由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基金和財務處、養老保險處、失業保險處、醫療保險處、工傷保險處、社保局、醫保中心、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信息中心組成。辦公室設在廳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具體負責全省基金安全的評估、年度基金安全評估方案的制定和日常事務等工作。

(二)密切分工協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內部協調機制,基金評估工作由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牽頭,相關社會保險行政業務部門、經辦機構、規劃財務及信息部門共同配合完成。社會保險行政業務部門要提供政策支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提供分地區的社會保險基金統計報表及基金年度報表(基金年報);基金財務部門提供基金決算報表(分地區)及進行評估所必需的經費;信息部門要積極做好基金評估軟體的開發工作並按規定程式提供相關的基金交換庫數據。

(三)強化形勢分析。各地要建立健全基金安全形勢定期分析制度,加強縱向和橫向對比分析,根據本區域的基金安全評估結果,深入分析影響基金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風險動態走向,找準問題癥結,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整改處理,完善政策制度,規範經辦管理,有效化解基金風險,提高基金安全水平。

八、其它要求

(一)為積極穩妥推進基金安全評估工作,根據工作基礎,選擇承德市作為省級試點地區。試點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試點險種、範圍、措施、時間安排等,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分工協作,並給予必要的人力和資金支持,確保試點工作有序進行。其他設區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開展評估工作。試點方案請於12月底前報省廳備案。

(二)開展基金安全評估工作,是防範和化解基金風險,提高監管質量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真落實,將其作為基金監管的重要工作進行部署。各地要確保數據質量、及時、準確,為基金評估提供有力支撐,不斷總結積累經驗,為全面推開奠定實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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