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鵬

沙鵬

沙鵬,為徐威聯繫煙花公司的北京大新恆太傳媒公司總經理。

基本信息

事故起因

2009年1月初,徐威給北京大新恆太傳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沙鵬打了個電話,讓他聯繫煙花公司,元宵節的時候要在新台址放煙花,“要燃放一些比較漂亮的煙花,要大型的,不要自己家放的那種”,並要求燃放時間在20到25分鐘左右,保證安全。

身為朋友和業務合作者的沙鵬爽快答應。他隨後通過一同與央視有業務往來的朋友李小華聯繫了北京煙花經銷者宋哲元,宋哲元又聯繫了湖南瀏陽三湘煙花公司業務經理劉發國。劉發國說,宋哲元在介紹沙鵬時說他是央視的沙總。2009年2月9日晚8時許,在央視新址辦員工會餐結束後,徐威在央視新址A、B座樓間的燃放地點,將燃放人員為他準備的火炬形點火器交給新址辦副主任王世榮,由王世榮點燃煙花。後禮花煙火落至配樓頂部,引燃屋頂的可燃材料,導致火災發生。

煙花價格

對於此次煙花的價格,外界一直比較關注。據新址辦內部傳言,這次煙花價值高達百萬元。但據沙鵬和劉發國供述,煙花價值實為35萬元。

2009年1月5日,三湘煙花公司為河北廊坊一家酒店準備了一場煙花。劉發國邀請沙鵬等人去觀看燃放效果,沙鵬看後很滿意,當得知這場煙花大概30萬元後,就讓對方按照30萬元左右做方案。後來,因改動了方案里結尾的部分,讓花變得更好看,又加了5萬元,總價定為35萬元。

據沙鵬供述,他曾向徐威匯報了煙花價格情況,徐威說費用可以。但徐威在向公安機關供述時否認知道煙花價格,稱他一直和沙鵬說事後結賬,稱費用不是大問題。

不知要報批

徐威對辦案人員說,煙花公司都是沙鵬聯繫的,他沒有接觸過,沙鵬向他講過,煙花公司是專業的,他出於對沙鵬的信任就沒有想去確認煙花公司的資質和燃放人員的證件。

沙鵬也承認,他不知道燃放的煙花是否為國家審定的合格產品,也不知道煙花公司的人從外地往北京運煙花有無許可證。對於是否知道燃放大型煙花需要有關部門審批,沙鵬說,劉發國沒有和他說過,他不知道要去報批。

罪名

去年2月9日火災當晚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等人被警方帶走調查次日。徐威、沙鵬、煙花公司股東劉發國、1名煙花公司安裝人員、新址辦綜合業務處副處長鄧炯慧、央視國金公司行政管理部安保主管戴劍霄被刑事拘留

徐威、沙鵬、宋哲元、李小華和劉發國均因涉嫌危險品肇事罪被提起公訴,此罪名的最高刑期為七年。

造成損失

根據國務院春節前公布的調查結論,發生在去年元宵節之夜的央視大火被認定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在火災救援過程中造成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億餘元。

啟示

身為總經理沙鵬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懂而成了這次重大事故的導火索,如果他當初懂得煙花管理方面的法律規定通過正當渠道進煙花那么這個損失時完全可以避免的。這也教訓了現在很多位高權重的人們要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