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烏地阿拉伯人口政策

沙烏地阿拉伯人口政策是從國力和經濟發展對勞動力的需求出發,實行鼓勵人口增殖的人口政策。其對策有降低死亡率、維持高生育率水平、增加國外人口遷入和調節人口空間分布。沙烏地阿拉伯鼓勵生育政策的主要措施是:(1)鼓勵沙烏地阿拉伯男子在本國結婚,要他們不要怕支付高額財禮,政府在新郎能證明他堅信伊斯蘭教和資金不足時,可贈予他7000美元,以此鼓勵沙特男子娶本國女子,阻止他們在外國結婚,並鼓勵他們早婚;(2)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兒童津貼;(3)向產婦提供一定的生育津貼,並規定雇用20個以上工人的企業,以產婦前30天的休假期間支付100%的工資,後60天的休假期間支付75%的工資。為保障本國人口的持續增長,政府還頒布了改善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其他無力自養者的健康和住房條件的人口福利政策。其重要目標之一是開發和提高本國的人力資源,以保證本國勞動力的不斷供應。

國有退休養老金只限於雇用20個人以上的企業的雇員和公共雇員,不包括農業工人、家庭僕人和家務勞動者。從1987年3月起,外國工人也不再享受養老金。

在國際移民上,政府決心開發本國勞動力資源,以減少對外國勞動力的依賴。第四個五年計畫(公元1986—1990)目標是把移居在外的本國人口減少60萬。第五個五年計畫(公元1990—1994)的目標之一是採取具體措施用沙烏地阿拉伯人取代外國人力。沙烏地阿拉伯勞動法典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公司雇員中的沙特工人需占75%。在國內人口分布政策上,政府採取措施,通過在不同地區發展農業和建立工業區使占人口比重很大的牧民定居,在城市中心和鄉區組織地區性發展。第五個五年計畫(公元1990—1994)強調了加強地區聯繫,建立起一種地區間的平衡發展,以促進各地人口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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