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雲伍

沈雲伍

沈雲伍,男,1967年5月出生,漢族,湖南武岡人,1991年11月入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7年9月30日,因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其受賄所得財物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非法所得及其孳息被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柳鋼(集團)物資貿易公司經理,廣西物資集團總公司進出口公司總經理,廣西物資集團工礦貿易公司總經理,廣西物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廣西物資儲備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貴州豐鑫源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2013年2月至2017年2月任廣西物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16年7月,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訊息: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沈雲伍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7年2月,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沈雲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沈雲伍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有資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沈雲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沈雲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沈雲伍開除公職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一審宣判

2017年9月30日,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沈雲伍被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其受賄所得財物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非法所得及其孳息被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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