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南師大教育學博士,華東師大教育學博士後,2002年被評為江蘇省“青藍工程”省級學術帶頭人、2007年被評為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在國內外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共70餘篇,出版專著5部。先後主持與合作中宣部等國家級課題4項,承擔部省級科研課題10項,市級課題3項。獲教育部師範教育科研項目成果獎2項,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3項,江蘇省樹勛教師教育科研獎2項。主要研究方向:心理教育、道德心理與道德教育。工作經歷
現為江南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副院長,江南大學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無錫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兼)。
供職機構
學校教育科學研究所負責全校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的組織申報和管理工作。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江蘇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全國高等教育科學規劃課題一般每5年組織申報一次,其中有的課題每隔2-3年可以再滾動申報,具體申報事項由教育科學研究所按照全國和部、省級課題的要求統一安排。校級教育科學研究課題一般每兩年組織申報一次。項目的申報條件:(一)課題負責人必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不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須有兩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二)申請人必須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指導課題的實施,不能從事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請。(三)承擔各級各類教育科學研究課題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請。申請人所在院(系)、單位應對申請人的政治素質及科研能力進行考察,對所申請課題的研究意義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研究經費預算的合理性簽署意見。項目管理。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立項後,所有課題的日常管理均由教育科學研究所負責。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項目的計畫實施和經費的使用,並按要求及時確定具體的課題實施方案並組織開題。每年12月底前,課題組應提交年度工作報告。開題報告、年度工作報告及項目變更情況須及時上報教科所。列入教育科學研究課題一般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未按計畫完成的項目,課題負責人以後不得申報同類項目。已立項的教育科學研究課題,學校按規定予以經費支持或配套。國家級重點課題按50%配套,規劃課題的經費配套由校、院(系)共同承擔;省級重點課題按30%配套,最低不少於5000元,立項課題每項資助不超過5000元;中國高教學會組織申報和立項的重點課題參照省級課題標準執行,視具體情況可適當調整,但調整標準以不超過國家級標準為宜,規劃課題每項資助5000元;學校立項課題每項資助3000元。課題經費分兩次下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