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1967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7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在化工部星火化工廠工作。1982—1996年在都昌縣糧食局紀檢組工作,曾任股長、組長。1997年1月——12月任中共都昌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現任中共都昌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組織、參與查辦各類案件200餘件,挽回經濟損失200餘萬元。1996年獲“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1997年9月,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正式代表),1999年4月,入選“全國優秀基層幹部時代人物”。
主要著述
(《過細地做工作》(刊於《人民日報》1969年2月)、《手法按摩治療胸壁痛》(第二作者)獲“第二屆世界傳統醫學大會國際優秀成果獎”、《“夾生案”的成因及對策》(刊於《中國紀檢監察報》1997年8月)、《“四不可”對付翻供的有效途徑》(刊出《中國監察》1998年第11期)等論文、文章數十篇。
九江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參與查辦各類案件200餘件,挽 回經濟損失200餘萬元。1996年獲“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1997年,中共九江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為人民服務標兵”,1999年4月,入選“全國優秀基層幹部時代人物”。《過細地做工作》(刊於《人民日報》1969年2月)、《手法按摩治療胸壁痛》(第二作者)獲“第二屆世界傳統醫學大會國際優秀成果獎”、《“夾生案”的成因及對策》(刊於《中國紀檢監察報》97年8月)、《“四不可”對付翻供的有效途徑》(刊於《中國監察》98年第11期)、《淺析職務違紀及犯罪預防問題》等論文、文章近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