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夫,B.L.
正文
美國語言學家。1897 年4月24日生於麻薩諸塞州溫思洛普市。1914年進麻省理工學院學化學工程,畢業後, 1918 ~1941年在哈特福德火險公司擔任防火專家的職務。自1924年起先後研究過希伯來語、墨西哥阿茲特克方言和古代瑪雅語,但是G.L.特拉格認為他對瑪雅文字的解釋不正確。1931年, 沃爾夫到耶魯大學跟 E.薩丕爾學人類學,1932年開始研究美洲印第安人河比語。30年代發表了一些論文,提出了“薩丕爾 -沃爾夫假說”,1956年由J.卡羅爾選編為《語言、思想和現實》一書出版。沃爾夫去世10年後,美國學者們對他的理論重新感到興趣,1953、1958兩年曾召集專門會議進行討論。
沃爾夫認為,語言是文化,文化在語言中表述;語言是行動的中介,行動在語言中描寫。作為人們行為體系的文化,只能存在於人們對周圍世界的觀念之中,只有了解這些觀念是什麼,才能了解什麼是文化。在他看來,從語言到文化,從文化到語言,從文化到社會行為,從社會行為到文化,這些是封閉式循環性軌道,人們只能沿著這些軌道走動,不能離開它。
P.伍爾夫森認為,沃爾夫這個假說雖然經過多次實驗,還沒有被完全證實,不過也沒有被完全推翻。語言與文化有密切關係,但是學者們不承認語言能絕對決定人們的世界觀和思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