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國發[1981]第148號),沂沭河由水利部淮委直接管理,於1983年4月23日成立,原名稱為沂沭河管理處,2003年3月更名為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隸屬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主要擔負山東境內沂沭河517.4公里河道、739.9公里堤防以及六座控制性閘涵的工程管理和防汛任務。

主要職責

1.對管轄範圍內的主要河道、湖泊、樞紐及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

2.負責直管工程的歲修、維修養護和安全運行。

3.制定所轄範圍內工程度汛方案,執行上級下達的調度指令;負責所轄工程的調度運行;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所轄區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4.按照水利法律法規,在所轄範圍內實施水行政執法和依法收費工作。做好所轄河道的采砂管理;做好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許可、取水許可等初步審查,並按上級批准的方案實施監督管理。

5.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6.對所轄範圍內水污染防治進行監督。

7.利用水土資源和技術、設備優勢,開展綜合經營。

8.承辦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處機關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

1、 辦公室

2、 水政水資源科(含水政監察支隊)

3、 財務科

4、 人事勞動科

5、 水利管理科(含防汛抗旱辦公室)

6、 監察審計科

7、 局工會

(二) 事業單位(均為正科級)

1、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沂河管理局

2、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沭河管理局

3、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河東河道管理局

4、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

5、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莊水利樞紐管理局

6、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江風口分洪閘管理局

7、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彭道口水利樞紐管理局

8、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綜合經營管理中心

9、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防汛機動搶險分隊

10、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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