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組織實施。
(二)推進公安工作改革,強化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指導、管理及培訓工作,不斷加強公安隊伍的建設。
(三)負責收集掌握全縣情報信息,分析、研究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制定相應對策。
(四)偵辦全縣刑事案件,組織協調全縣重大行動,協調處置重大事件、騷亂和治安事件,並協助各省、市、縣的協查工作。
(五)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各項治安管理和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各派出所的執法活動,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六)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
(七)指導、檢查、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民警隊伍的建設;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八)負責對全縣各類在押犯罪嫌疑人的預審和監管工作。
(九)負責全縣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主管本局的有線、無線、機要通信及110報警系統的工作。
(十)承擔全縣大型會議、集會遊行及各種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理位置
基本情況
人員編制
共有公安專項編制120名、工勤編制20名。
1、班子成員共13名,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5名、紀檢書記1名、政治處主任1名、黨委副書記2名、指揮中心主任1名、看守所所長1名。班子成員平均年齡43周歲。其中本科學歷7人,專科學歷6人。
2、共有警力195名,黨員100名,平均年齡為35周歲。本科學歷30人,大專學歷128人,中專以上學歷37人。其中在編在崗民警110名、社會治安工作人員53名、暫住人口協管員24名、職工8名。派出所警力98名,占總警力的49.7%。
3、副科級以上幹部36名,其中副處級幹部1名、正科級幹部5名、副科級幹部30名。
機構設定
1、內設機構14個。分別是:指揮中心、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刑事偵查大隊、交通管理大隊、政工監督室、法制室、警務保障室、巡警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國土偵查大隊、保密檔案室、戶政出入境管理室。
2、派出機構13個。分別是:沁河派出所、郭道派出所、王和派出所、李元派出所、聰子峪派出所、交口派出所、王陶派出所、赤石橋派出所、法中派出所、韓洪派出所、中峪派出所、靈空山派出所、官灘派出所。其中二級派出所6個,三級派出所7個。
3、監管場所2個。分別是: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近年工作情況
近年來,沁源縣公安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精誠團結、求真務實、堅韌不拔、勤奮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總要求,以信息化建設、執法規範化建設和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為主線,一心一意謀發展,全力以赴保平安,各項公安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為沁源的社會和諧、政治穩定、經濟繁榮做出了積極貢獻。
2008年12月被長治市公安局授予“奧運安保工作先進集體”;2009年5月被長治市委、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信訪工作先進集體”;2009年12月被長治市公安局授予“優秀公安局”;2010年7月被長治市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